承包山地合同范本7篇

时间:23-07-07 网友
承包山地合同范本7篇

承包山地合同范本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经本组群众讨论,同意将属于本组所有的山坡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今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甲方将所辖坡面的经营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由乙方管理经营使用具体四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对山坡拥有所有权,合同到期调整权,并对乙方管理山坡林进行监督

2,有权要求乙方按数上交承包款

3,有义务保护乙方在山坡内的一切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的要求合理经**坡林

2,有权拒绝甲方在合同期内对山坡林进行调整

3,承包期内有权禁止他人在承包区内的所有非法行为

4,有义务管理所辖坡面,不得转让

5,有义务按时按数向甲方交纳承包款项

三,承包期限,承包价款及交款方法

1, 承包50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

2,承包价款每年300元,承包总额15000元,按年度分别上交,定于当年6月1日交清应交款额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损失总额50%的违约赔偿金

2,乙方违约应向甲方交纳承包总价款50%的违约赔偿金

3,本合同不因双方当事人的变更而变更

五,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有不尽事宜需要补签,必须经双方协商好,监证单位同意方可有效

2,合同到期后可按当时物价、形势、政策变更,如继续向外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一份,司法所存档一份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 〔盖章〕

乙方代表: 〔盖章〕

群众代表:

承包山地合同范本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乙方经过公开竞拍,竞得甲方的林地承包权,并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在东阳市湖溪镇十八坞村陈家自然村西南面原集体经营的山林 :土名为洋八坞阴侧、洋八坞阳侧至前山头、对坞门前山至恒坞口水坑、恒坞木棉地坞、恒坞阳侧至大运头、恒坞阴侧至阳侧、陈家山坞阳侧、山坞茶园至外恒坞、外恒坞坤至坞坤、山坞梅树湾至三间屋、五支坞个庄坞至岭头等十一个山林地块〔详见[东阳市森林资源综合效劳中心—东资服字〔20xx〕第003号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书]〕,面积共约816亩,承包给乙方用于林地生产。

二、承包期限50年,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因特殊情况延期交付的,经营期限随之顺延。但交付延期不得超过3 个月,否那么由甲方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承包款: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林地经营工程实施保证金30万元,所有款项乙方于20xx年8月1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应按所递交的可行性书面报告进行投资,承包期头3年平均每亩投入不得少于2万元,头3年内完成可行性书面报告50%投资并经确认后,工程实施保证金30万元由甲方不计息全部退还。

三、本次林地所有权属湖溪镇十八坞村陈家自然村集体所有,甲方保证对所发包的816亩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其中地下资源、埋藏物和电线电塔等公用设施均不在本次林地使用权范围内。

四、村路至山林的道路由乙方按村规划负责建设并承当费用〔乙方也可要求甲方建设,甲方应满足乙方要求,并按《道路建设中标合同》款项由甲方负责30%费用,乙方负责70%费用,乙方应于道路建设完工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应承当的70%费用〕。

五、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816亩林地另行承包或他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将承包的林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不得设定抵押、质押。经甲方同意,乙方转租转包行为不免除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应享有和承当的权利义务。

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方颁发林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林地承包经营权。颁发林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七、承包期内,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除本合同约定外,甲方不得干预,承包期内,乙方因经营林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当。承包期内如有上级发放的林地造林、育林扶持资金归乙方所有。

八、承包期内,乙方按有关规定可以在承包林地内建管理房等固定建筑物,合同期满后,建筑物一类增设的固定资产可通过评估,按评估价50%折价款由甲方补偿给乙方,经甲方组织承包,假设乙方续包的,建筑物一类增设的固定资产归乙方继续使用,甲方不支付任何折价款。

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林地用于搞工业生产。

十、承包期内假设遇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终止。林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按剩余所限退回乙方承包费,双方互不负其他赔偿责任。

十一、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那么应该赔偿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甲方不承当任何责任。

十三、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本合同由其继承人继续履行。

十四、[东阳市森林资源综合效劳中心—东资服字〔20xx〕第003号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书]中的关于本次林地的面积及坐落地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局部。

十五、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于20xx年9月30日收回承包经营权,如甲方继续向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如乙方中标,可按中标价优惠10%承包款。

十六、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林业局、乡政府、村委会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山地合同范本篇3

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 公开、 公平、 诚信、 平等、 自愿的原那么。

一、甲方将位于 以东、以西毗邻的 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变,即从**年 03 月 25 日起至**年 03 月 25 日终止。

三、 乙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 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 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农村耕地 700 亩 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 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 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 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农村耕地 700 亩 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保护其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对 农村耕地 700 亩 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农村耕地 700 亩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以南、 发包给乙方使用。方式取得甲方 农 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 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 农村耕地 700 亩 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催促其治理和 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 农村耕地 700 亩 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 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 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 金人民币 伍万 元整、退还乙方承包农村耕地 700 亩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 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 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 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 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 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 给乙方,不得拖欠。否那么,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 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当地法院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 一份,经 五家渠市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承包山地合同范本篇4

本屋为甲方(以后简称甲方):

承包为乙方(以后简称乙方):

1、全屋场群众大会决定,将现有开垦的山地按国家图纸实际面积计算一并承包给乙方(按实面积为准)。

2、时间自20_年3月5日起至2041年3月5日止(时限30年)。

3、承包金额为每亩每年45元人民币。

4、前期山林开垦投资费用归乙方归还。

5、前三年甲方享受80元每亩补贴,乙方不承当甲方的任何费用,无论乙方采取任何方式所得的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无理要求。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不得违约。

6、三年后,甲方除享受45元一亩外,如遇国家有对山地补助款,是政府直接下拨的归甲方所有。乙方争取的按三七分成(甲方得三,乙方得七)。

7、如遇国家征收土地款(归甲方所有),青苗建筑物的征收款(归乙方所有)。征收多少面积应减去乙方多少承包款。

8、甲方在承包期内,应维护乙方利益,支持乙方为管理山林,所作出的规章制度。如甲方出现成心刁难乙方,给

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归甲方负责,触接刑法的,乙方有权申请追究刑事责任(损失款乙方有权在上交承包中扣除)。

9、甲乙双方无权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终止合同应赔偿另一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在三日之内终止合同,赔偿金额伍万元整)。

10、在开垦的山林未完成的工程,归乙方完成。

11、甲方应尽快将所开垦的山地丈量整册到户一式两份,一份交甲方各户管理,另一份交乙方存档(整册时限4天)。

12、交款时间为每年的4月1号(阳历)一并付清,如乙方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前三年的每亩80元补助款应在每年12月25日前交付甲方)。

13、本合同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0_年3月4日

甲方:乙方:日期:

承包山地合同范本篇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那么,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云霄县和平乡吉坂村滑石板山地(四至界限:东起王义华、王义平、杨庭先地埂;南至滑石板大沟;西至王云飞、王初明、王海正、苟清山地埂;北至路)。合计30亩山地承包给乙方种植果树(枇杷树)。

二、承包期限为 20年,自 20xx年 05 月 05日起至 20xx年 05 月 05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200元,每年共计6000元(面积为30亩),20年共计 12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四、包费支付方式:于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如有土地纠纷,有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解决。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时,甲方不予负责。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果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内,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和对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并且享受国家林果政策补助(其余所有补助如退耕还林等属于甲方享受)。同时一切生产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当。

八、在承包期内,乙方有对土地的流转权,但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流转活动。

九、随同土地的承包,甲方将原铺设的水管的使用权一并交付乙方管理使用,乙方同时做好对水管维护管理和对水管的更换,费用乙方负担,如有纠纷由甲方协助解决。

十、土地承包后,乙方要注意平安生产,假设出现平安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当。

十一、承包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着物、设备(水池、电路等)、生产用房等,无偿归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毁坏、撤除。

十二、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支付对方总承包金额(20年承包费)2倍的违约金。

2、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除上述规定外,还应承当造成的损失和支付造成实际损失的当地同期银行利息3倍的处分。

十三、协议生效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各持一份。

十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山地合同范本篇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湖南省关于加快开展油茶产业开展的相关文件指示,为了进一步促进茶陵县油茶产业开展,提升茶陵油茶在国内的行业地位,搞活农村经济,积极带动广阔农户油茶种植,增强油茶高产示范林的带动作用。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甲方荒山林地租赁给乙方承包经营,进行油茶种植、综合开发的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承包山地的地域面积界限

1、土地名称:

2、土地位置: 组。具体界线由双方现场确认,并设定实物标示。面积由专门部门测量所提供红线图为准。

3、土地面积:

二、 承包经营的期限

1、 承包期限: 年。即从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承包经营的范围

1、 油茶开发、种植

2、 农作物开发、种植

3、 农产品综合开发、养殖

四、 承包山地租金的交纳方式

山地租赁为: 元/亩,共计: 元。山地划线定界甲方交地给乙方之日为第一次付款时间,第一次付20__年租金共计

元,五年后一次性付清后20__年租金共计: 元。

五、承包经营期间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土地流转、林权证等相关手续。

2、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山地开发,由村委妥善协调好乙方在山地开发过程中的水源供给、电路及道路的使用。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在开发期间、承包经营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责任事故,积极协助乙方调查事故责任人,报有关部门处理。

4、甲方需保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乙方租赁用地,同时严禁村民在租地内放牧、打柴,不得在租地内进行葬坟等损坏基地的行为,但原有坟葬保持现状。

5、甲方负责租地周边环境的关系处理,保证乙方经营期间内不受打搅,如遭村民阻工、占地、闹事或人为损害基地的,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

6、甲方以前关于山地的一切纠纷及矛盾与乙方无关,乙方属于独立经营开发,在约定的经营权限内,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干预。如因租赁前山地权属引发纠纷,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甲方全部承当。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租金,假设因乙方拖延、拖欠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林地。

五、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山地租金,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山地开发和承包经营。

2、乙方不得随意变更用地途径,假设因开展需要变更用地途径的,需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不得进行破坏用地环境,损害土地资源,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的化工类行业。

3、乙方在山地开发,承包经营期间,在同等用工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使用甲方村组劳动力。

4、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权对山地进行股份和承包方式进行变更,在告知甲方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预。

5、承包经营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扶持、工程补助等收益行为,均由乙方享有,如遇国家土地征收,土地征收补助费归甲方享有,地上相关建筑、林地树木等附着物补助归乙方所有。

6、乙方有权对租赁山地进行抵押、质押等处理行为。

7、乙方在承包期间应合法经营和开发,不得在租赁山地内从事任何违法行为。假设因乙方一方行为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当。

8、承包期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经营、土地荒芜的,甲方有权收回山地,承包租金不予退还。

六、 双方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因山地租赁所发生的纠纷矛盾,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调解处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破坏对方财产和影响对方生产经营合同。协商尚未处理的,需请求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处理。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条款,不得因人事变更等影响合同条款执行。

3、承包期限届满,乙方享有对该地的优先承包权,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将该地租赁给乙方。假设同等条件下,甲方需另行租赁给他方,乙方有权对该地进行资产评估,保存对甲方、第三租赁方的财产追偿权。

4、合同签订时,甲方需提供该地租赁的村民小组会议决定书、全体村民同意租赁签字书、山地租赁承包红线图、林权证(林业局部出具的山地权属证明)给乙方。

5、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合同签订日期。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当地村委会一份,当地乡镇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签约地:

签约时间:

承包山地合同范本篇7

甲 方:

乙 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 荒山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组)的荒山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限即从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五、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六、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七、乙方将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催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八、甲方保证该荒山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九、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一、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那么,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二、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三、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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