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承包合同
装修工程承包合同1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关于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
2。 居室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 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 年__月 日,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多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20xx年XX月25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含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关于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 乙方责任
1)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导致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导致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明确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明确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
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装修工程承包合同2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关于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1) 室,计 平方米;
2) 厅,计 平方米;
3) 厨房,计 平方米;
4) 卫生间,计 平方米;
5) 阳台,计 平方米;
6) 过道,计 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 ,计 平方米。
4。委托方式:
5。工程总天数:
天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
1)材料款 元;
2)人工费 元;
3)设计费 元;
4)施工清运费 元;
5)搬卸费 元;
6)管理费 元;
7)税金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__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多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 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关于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关于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导致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 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导致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 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者只能选择一种)。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明确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明确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含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承包合同3委任单位:
施工单位:
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内容: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
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材料到场,开工两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 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款, 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预算书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 量结算)
七.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 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 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明确提出停工或返 工,所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设计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方案设计时 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多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 明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导致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了解遵守物业管理处关于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 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5.如因乙方不遵守物业管理处关于规定,造成罚款的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 关于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 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导致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 给守约方。
十二.备注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明确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 执行。
十三.本合同报价表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装修工程承包合同4合同编号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条例》及关于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关于事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约。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地点:
1。2 工程内容(附工程设计图纸及文字说明和工程预算书)
装饰内容以图纸和预算为依据,实际施工如有增减应征得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增减部分按实际结算。
1。3 承包方式: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为 类承包方式。
a类为包工包料 b类为包工不包料
1。4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内容和承包方式。
双方确定合同额为 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
设计费为 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
1。5 施工期限:根据国家建设装饰工程工期定额、双方商定。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1。6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6。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现场场地,电源线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1。6。2不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施变更,提供工程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出于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1。6。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1。6。4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1。6。5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1。6。6未按合同规定拨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1。6。7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开工前 天,为乙方接通施工现场、电、水、交通、负责直协调工作。
施工期间:甲方需派现场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进行24小时检查验收,合格后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3。2 不拆动原建筑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关于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3 做好及时供应工作,发现材料不足时需立即补足。
3。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4。2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严格执行市(区)县有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鉴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 隐蔽工程:甲方需派技术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24小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修依据。
6。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单,逾期即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 工程款交付方式
7。1 第一次于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 元。 7。2第二次于工程进度的 %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 元。
7。3 第三次于工程进度的 %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 元。
7。4 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应向甲方明确提出工程结算,并将关于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清单,七日内付清余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关于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导致的经济损失。
8。2 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3 因单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8。4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8。5 由于甲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8。6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8。7 由于乙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九条 保修
9。1 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9。2 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9。3 人为破坏及外来因素,甲方指定或提供材料的质量原因,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导致的损失不在保修范围。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可以提请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项目具体规定
11。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垃圾清运费(此费用不在工程价内)
11。2 工程竣工决算以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11。3 增减项目由双方协商,双方签证为依据。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2。2 甲、乙双方直接鉴定合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12。3 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和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
12。4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市(区)县关于签证部门进行签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5 合同的其它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预算书
附件二: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三: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四: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件五:工程结算单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条款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盖章) (盖章)
地 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章国鹏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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