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模板】上海市租房合同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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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租房合同14篇

上海市租房合同1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屋概况

  第一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二条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身份证号码: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三条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签约日期: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签约地点: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上海市租房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 。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 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四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支付方式为 。

  (二)租金支付时间: 。

  第五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六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水费/□电费/□宽带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甲方应保存并向乙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甲方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和添置的新物不承担维修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

  (二)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上海市租房合同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__市__小区_号楼_单元 室,包括 号地下室。

  房屋拥有设施:(上水管、下水道、瓷脸盆、座便器、洗脸盆、防盗网、暖气片、防盗门)等设施明细。

  第二条房屋租期为(壹)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日常家庭居住使用。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的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日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在交清第二年全年租金的同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本合同的租金交付方式为现金,先付后用。乙方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元,租金交付日为本合同签字日和生效日。

  第四条在租用期间,乙方由于各种消费行为所发生的电费、水费、物业费、取暖费、有线电视收视费以及应由自己负责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均无权单方终止履行合同。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再行解决。协商不成时,不影响合同的执行(本条第三款情况除外)。

  (二)乙方在居住期间应维护好房屋结构、设备、物品和门窗的完整。如有所损坏,需在合同期满日之前恢复原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把此房屋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不得改变租赁用途或利用此房屋进行违法犯罪等性质的`活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损坏房屋。遇有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且不退还乙方向甲方已缴纳的租金,乙方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上海市租房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个人租房协议书: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 ,即 年__月__日至 年__月__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个人租房协议书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上海市租房合同5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的。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 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

  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 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39;,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经办人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鉴(公)证机关电挂:

上海市租房合同6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市 街道 小区 号楼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 月初/每季 季初/每年 年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 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市租房合同7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上海市 区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房屋面积

  出租房屋的登记面积为 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月 日止,为期 年,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将房屋腾空并交付乙方使用。

  四、租金

  1.数额: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元整。乙方以形式支付给甲方.

  2.租金按月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 年 月 日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每月的 日以前缴纳,先付后住;甲方收到租金后予书面签收。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七天,则每天以月租金的0.3%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天,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押金

  1.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押金 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后予以书面签收。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方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日内补足。

  4.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租用该物业,甲方应立即全额无息退还押金予乙方,且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六、甲方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受到损坏,甲方有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的责任。如甲方未在两周内修复该损坏物,以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设施,乙方有权终止该合约,并要求退还押金。

  3.甲方应确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如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遭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4.甲方应为本合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因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致该合同无效或损害乙方租赁权利,应由甲方负责赔偿,且甲方应承担该合同相关的所有税费。

  七、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押金。

  2.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在房屋内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后,乙方将添置的设备搬走,并保证不影响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分租,并爱护使用该房屋如因乙方过失或过错致使房屋及设施受损,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村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费、收视费、一切因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八、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任何滞留物,如未取得甲方谅解,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3.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九、违约及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条款,导致本合同中途终止,则视为该方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元整,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无过错方之损失,则违约方还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赔偿金。

  2.若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甲、乙双方如有特殊约定,可在本款另行约定: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络

  联络 联络 电话: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上海市租房合同8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同意将 市 路 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 字第 号)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__日起至 年 月__日止。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 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房屋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 万 仟元整(¥ 元)。押金: 元人民币。

  2.乙方每半年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付款时间为每年的 月 日。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 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 %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 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 元

  本合同共贰页,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市租房合同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授权代表)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

  (授权代表)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套〕〔间〕,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币) 万 千 百__拾__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币) 万 千 百__拾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个月的 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 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水、电费;2.煤气费;3.电话费;4.物业管理费;5. ;6.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 。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 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上海市租房合同10

  出租方(A方):

  承租方(B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A、B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B方承租A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一)房屋基本情况

  1、产证编号:

  2、权利人:

  3、房屋座落:

  4、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A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B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A方已告诉B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三)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A方同意B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A、B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A、B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A方向B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B方向A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一)B方向A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二)B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A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一)AB双方约定,A方于 年 月 日前向B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期满,A方有权收回该房屋,B方应如期返还。B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向A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A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一)A、B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该房屋租金 (【年】【月】)内不变。自第 (【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A、B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二)B方应于【每月 日前】【 】向A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B方需按日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一)A、B双方约定,A方交付该房屋时,B方应向A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A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B

  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A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B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B方。

  (二)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管理、 等费用由【A方】【B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A方】【B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一)租赁期间,B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A方修复;A方应在接到B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B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A方承担。

  (二)租赁期间,因B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B方应负责维修。B方拒不维修,A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B方承担。

  (三)租赁期间,A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A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 日通知B方。检查养护时,B方应予以配合。A方应减少对B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一)除A方同意B方续租外,B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届满后 日内】返还该房地产,未经A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B方应按(人民币)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向A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使用费。

  (二)B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A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一)除A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B方转租外,B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A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二)B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三)在租赁期内,B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A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A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一)A、B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二)A、B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 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A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B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2、A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A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B方安全的。

  3、B方未征得A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4、因B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5、B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6、B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个月的;

  十、违约责任

  (一)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影响B方正常使用的,A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 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A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因A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B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B方损失的,A方应负责赔偿。

  (三)租赁期间,A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B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A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A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A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 倍向B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B方损失的,A方还应负责赔偿。

  (五)B方未征得A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A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A方可以要求B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B方中途擅自退租的,B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 倍向A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A方损失的,B方还应负责赔偿。A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B方另行支付。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A、B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条款

  (一)租赁期间,A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B方,并向B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 日书面征询B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A、B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三)A、B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A方:

  B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上海市租房合同1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

  塘南新村北区120幢401室内的一间单间。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 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 元,共计 元。

  (大写: 万__ 仟 佰 拾 元整)

  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

  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 ,水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上海市租房合同样本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5、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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