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15篇

时间:23-06-24 网友
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15篇

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1

甲方:

  乙方: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 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房屋座落: 区 楼 单元 号房屋使用面积: 平方米。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 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 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 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 或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十三、其他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2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

  二、租赁期共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和其他费用

  1、每月租金元(大写)。租金按(月、季、年)结算,乙方必须在(时间)前缴付给甲方。

  3、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 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 方承担。

  四、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2、甲方应在(时间)前将房屋及其附属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应负责维修房屋及其设施,同时根据《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履行出租方的消防安全职责并督促乙方履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房屋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租赁期内,乙方如发现所租赁的房屋有损坏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根据损坏情况,及时予以修理。甲方未及时修缮房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合理赔偿。

  4、乙方应妥善使用承租的房屋,同时根据《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履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如因乙方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向第三方赔偿的责任。

  5、乙方需要改善住房条件,将承租住房进行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事先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6、租赁期内,甲方需转让该出租房屋的,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7、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个月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五、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途径解决。

  1、由温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签名盖章): 承租人(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元,按年结算。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4

委托人(下称甲方):

  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

  证件种类及号码:

  电话:

  传真:

  受托人(下称乙方):

  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拥有之位于北京市区街号第座层单位房产(下称“该房产”),有关买卖契约或产权证明见附件,委托期限两年。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平米(需以产权证所载数为准)。甲方合法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且甲方愿将房产出租。

  2、甲方出租房产的条件如下:

  1)租约年期:

  2)租金:

  3)租金支付:

  4)按金:

  5)其他:

  3、乙方应积极为甲方寻找适合租户并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要求。

  4、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介绍客户完成该房产租赁后,乙方可获得相当于该房产租约中所签订之全年租金总额的平均租金作为代理费。甲方授权乙方可在签署正式房产租约前收取订金,此订金可作为之后乙方应得之代理费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与承租人签署该房产正式租赁合约(包括甲方应收之租房订金到位)之日起7日内缴付乙方。

  5、当乙方向甲方介绍可能承租人时,甲方应积极配合,自行与承租方签约,并尽快办理签署租约所需的有关手续。

  6、甲方亦可授权乙方作为代理人代理签署有关租约,有关事宜将在授权书中另行约定。

  7、甲方除委托乙方代为出租该房产外,亦可自行寻求或委托他人寻求该房产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寻求到该房产的承租人,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将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在委托期及委托期终止后六个月内,若甲方私下与乙方所介绍的承租方签订租约,甲方也须将按照本协议订明的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9、本协议书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1)委托期满且双方并无续约;

  2)甲方与经乙方介绍的承租方签约且付清应付乙方之代理费;

  3)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10、甲、乙双方均须为本协议书内容予以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将有关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本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拟补充条款。如有争议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2、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阅读

  委托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 备案证明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 人。

  第三条 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 (□日/□月)

  (三)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 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 ;乙方在 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建设网查询),账号为: ,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 , , .

  第五条 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 :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 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 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7、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四) .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备案证明编号:

  经纪人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5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州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 出租的 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甲方 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 市 路 弄/新村 号/幢 室 (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 出租实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房屋类型为 ,结构为 。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土地证: 。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 (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租赁该房屋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币) 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 币) 元。(大写: 万 千 百 十 元 角整)。该房屋租金 (年/月)内不变。自第 (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个月的租金,即( 币) 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 等费用由 (甲方/乙方)承担。

  5.3 (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 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元/平方米( 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 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装染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七) 。

  十、违约责任

  10.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 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路性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 (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6

出租人(下称甲方)

  承租人(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为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租赁物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拥有完整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坐落于 面积约为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证在约定范围内使用房屋,并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及超经营范围从事活动。

  二、租赁期间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的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费用及给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月租金为 元/月,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 月缴纳。下一次租金需提前 天内交纳。

  乙方所用水、电、煤气、物管、清洁等相关生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逾期造成停水停电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采暖费由 方承担。

  四、乙方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增设他物可能影响甲方房屋结构或安全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五、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租赁乙方位于 市 区 路 号 综合楼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市 区 路 号,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该房屋租赁用途为网吧、游艺、娱乐(不得经营与餐饮有关的项目)。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租金起算时间: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房屋装修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支付月租,即 年 月 日起按月交纳租金。

  第四条房屋租金:

  该房屋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收取租金,租金每三年递增 %。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其他费用: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天内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元( 元整)及首月租金 元,乙方中途违约协议保证金不退回,协议保证金在租赁期满结清所有费用后退回乙方(不计利息)

  2、租金按月结算,今后由乙方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缴纳当月租金及上月水电费、停车场维护费。

  3、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停车场维护费 元(人民币 元整),停车场共用,乙方消费客人车辆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4、合同备案费用及租金发票税费等概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交付房屋:

  1、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该房屋按现有建筑现状及外墙设计装饰交付给乙方使用。交付使用后乙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有义务检查及进行房屋的修缮,以维持房屋的正常使用。

  2、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3、提供共用客梯一台。客梯年审及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费用由三至六层经营者按各三分之一比例分摊支付。

  4、提供水电给乙方使用,电费暂按1.2元每度向乙方收取,如日后业主水电调价则按相应比例在现时的标准上调整。

  5、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6、乙方确因经营问题或在合同执行期间退租及合同期满,所有固定设施、设备、装修不得拆除或故意损坏(否则按违约处理),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关于经营及证照的约定:

  1、乙方负责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的领取,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2、甲方提供现有一至三楼消防合格证资料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按乙方经营项目另行办理三楼消防手续,一至二楼需保留现时餐饮功能并重新出具消防合格证等相关资料,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及因经营引起的一切消防、安全及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经营项目的所有税费、各种规费;不能将甲方的房产抵押。

  4、乙方在经营期内,拖欠员工工资,甲方有权干涉,凡拖欠壹个月以上员工工资,视作违约;并由乙方自行解决欠薪问题,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费用由乙方自理,否则在退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的费用,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壹个月内向乙方正式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合同保证金不予退给乙方,乙方按照剩余租赁期租金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3.拖欠租金累计达壹个月以上;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及相关设备财产;

  6.从事国家政策法规禁止的经营项目。

  第十一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由提出终止方赔偿另一方所有损失,按照剩余租赁期租金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各负其责,不向对方作出补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2、乙方逾期缴付租金水电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缴交当月租金水电总额1%的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不缴付租金水电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按逾期费用总额向甲方缴交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停水电、冻结乙方财产,直到乙方交清全部款项为止。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协助提供该房屋现有的相关资料、证件(如:房产证、消防资料、房屋建筑平面图等)复印件,供乙方办理相关证照使用。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足缴协议保证金及首月租金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盖章): 公司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地址:

  签约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8

出租方:

  地址:

  邮编: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承租方:

  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 路 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

  第二条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每半年第 个月 日前;

  □每年第 个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地产用途:

  乙方将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

  甲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 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地产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表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乙方拖欠租金达 天以上;

  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 元以上;

  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

  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 天以上;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合同登记机关执 份,有关部分执份 。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登记或备案人:

  合同登记机关: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9

甲方姓名(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月租金为 元,缴租为 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 元(¥ 元),以后应提前 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2、房屋租赁期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乙方交保证金 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 吨;气 立方;电 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

  乙方签章(承租方):

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10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房屋位置和用途

  1.甲方将 (房屋位置)房屋出租给乙方 (用途)使用。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 年__月 日至 年__月 日。

  2.租赁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租赁期满后是否续租或解除租赁关系通知对方。

  三、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年(月)租金人民币 整(小写:¥ 元),按支付,先付款后使用。乙方在上次所缴租金期满提前15天向甲方支付下期租金。

  2.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物管、水、电、气、有线电视、网络、电话、垃圾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3.合同期内,甲乙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单终止合同,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4、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 元,退房时应提前15天告知甲方,屋内设施无损坏,押金退还,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其他: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人):

  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租赁协议:

  1.甲方将出租给乙方使用(购房合同、协议、房产证中面积为 平方米)。租赁期限从( )至( ),期限为一年。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甲方应出具同等金额的收据证明。

  2.双方约定的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元整。一年交一次,第二年租金由乙方先交,以此类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3.出租屋配有水表,坐便器、水槽、水龙头安装完好。乙方应在合同期内保持室内物品完好无损,甲方应向乙方收取物业押金,整合期满后,该物业将无息返还给乙方。

  4.租赁期内,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如水、电、暖气、物业等),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让租赁房屋。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有转让行为,本合同立即终止。

  5.合同期满,如甲方房屋需要继续出租,在同等市场租赁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如需收回,乙方应按时腾退。

  六、合同法未涉及的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双方如有争议,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及配套设施、家具和家用电器等。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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