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借款合同(集合15篇)

时间:23-06-23 网友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集合15篇)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1

  抵押人:

  抵押权人:

  为确保债务人 与债权人(即抵押权人,下同)签订的编号为 的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抵押人愿意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抵押权人对抵押房屋进行了充分了解,同意抵押人用下述房屋为债务设定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抵押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 ,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币种及金额)为: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 , 即从 起至 止。

  三、抵押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房屋抵押时,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一处房屋设定抵押的,房屋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座落: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号/预售合同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抵押面积: 其他情况: 以多处房屋设定抵押的,房屋基本情况见附件一《抵押房屋清单》;以在建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建筑物基本情况见附件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清单》。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五、抵押权登记的约定:

  本抵押合同签订后 日内,抵押双方应向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抵押权灭失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抵押情况发生变化的其他情形,抵押双方应在事实发生后 日内向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其他相应的登记。

  房屋抵押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房屋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房屋所有权证/预告登记证明由 保管,他项权证/抵押预告登记证明由抵押权人保管。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1、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应妥善使用和管理,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抵押权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地产进行监管和检查。

  2、抵押期间,未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擅自将抵押房地产进行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臵;抵押房地产发生损毁、灭失、被拆迁、被征收征用等情况,抵押人应当及时将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抵押权人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或由抵押人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

  3、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人应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七、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抵押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 方式解决:

  1、诉讼: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其他补充约定:

  本合同一式 份,抵押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由抵押人执 份,抵押权人执 份,债务人执 份,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双方向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提交一份。

  抵押人(签章) 抵押权人(签章)

  身份证明号: 身份证明号: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在 签订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2

  抵 押 人(甲方):

  代 表 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 表 人:为确保 年 月 日签订的 (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 区 街(路、小区) 号 栋 单元 层 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 2,产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

  第二条 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 ;抵押期限为 ,自 年 月 至 年 月 止。

  第三条 利息(年息) ,甲方应于每月 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 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

  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

  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3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写明售房单位全称)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翻建住房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称) 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详细清单附后)。抵押物的现值为 万元,担保 万元贷款的偿还。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贷款利率为月息 ‰。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归还本息,甲方必须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归还贷款,本息 元。

  七、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存贷款利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依此重新确定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八、贷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逾期一个月以内的,应于下月偿还贷款本息时一并归还,乙方不予处罚,但上述情况一年不得超过两次。逾期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权按超过的逾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额万分之三的罚息。

  九、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处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和处理抵押物引发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单位负责在三个月内无条件偿还。

  1、甲方在贷款期内六个月内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全部贷款到期后六个月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死亡或宣布失踪或移居国外,其法定继承人拒不继续履行甲方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或无力继续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的。

  十、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且抵押处理不能履行时,还款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偿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还款保证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后,应于三个月内无条件地代为归还借款本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权益让渡给乙方,并不得对抵押物作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处理。

  十二、甲方需对抵押物办理保险,保险单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毁损,甲方应负责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乙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若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归还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归还。

  十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用款,乙方应按影响金额和天数,每天付给甲方相当于影响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均有权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双方及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三方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名、公证处公证后生效,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补充条款:

  甲方签名(章):

  地 址:

  电 话:

  乙方签名(章):

  地 址:

  电 话:

  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签名(章):

  地 址:

  电 话: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4

  抵押房:

  抵押权人:

  甲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房产( )用于 还款合同之抵押,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就 一事特签订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抵押房屋:甲方所有的位于 的一处房产。(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哈国用( )第 号)

  第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抵押还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协议)项下乙方向总额人民币 元,甲方根据合同约定以现款方式归还乙方。

  第三条 抵押房屋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该抵押房产,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管、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甲方保证对抵押房屋拥有合法处置权,有权办理抵押事宜。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抵押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要延长主协议项下还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协议其他条款,应经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此房屋抵押合同也相应延长。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 主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甲方未依约归借款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金。

  2. 甲方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 处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本金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八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协议甲方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或者提前归还借款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按照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2. 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借款利息总额百分之 拾 违约金。

  3.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者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抵押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自主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另存 份以备抵押登记等事宜使用。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5

  抵押人:

  抵押权人:

  为确保 年 月 日签定的 (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 区 街(路、小区) 号 _栋 单元 层 户号,其房屋建筑面 m2,占地面积 m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 ;抵押期限自 年 月 至 年 月 。

  第三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七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九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三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6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

  抵押权人: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抵押人: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抵押物业 邮码: 电话: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 字第 号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 年 月 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 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 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 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

  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 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 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 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

  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30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环。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7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表人:

  为确保 年 月 日签订的 (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 区 街(路、小区) 号 栋 单元 层 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 m2,产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 ;抵押期限为 ,自 年 月 至 年 月 止。

  第三条利息(年息) ,甲方应于每月 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8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表人:为确保 年 月 日签订的 (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 区 街(路、小区) 号_ 栋 单元 层 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 m2,产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 ;抵押期限为 ,自 年 月 至 年 月 止。

  第三条利息(年息) ,甲方应于每月 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9

  债权人(以下简称贷款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借款方):

  借款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贷款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借款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借款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的条件下,由贷款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借款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

  借款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

  2、抵押物价值:借款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 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方还清贷款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贷款方与借款方义务

  (一)贷款方义务:

  1、对借款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借款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借款方。

  (二)借款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借款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贷款方发现借款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贷款方通知借款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借款方未经贷款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给贷款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借款方应支付贷款方提供借款总额的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贷款方向借款方追讨借款而产生的所有费用(诉讼费、评估法、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公证费、律师费,交通费、电话费以及其他必须费用)。

  2、借款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贷款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款方追偿。直至借款方还清贷款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本合同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借款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贷款方偿付借款本息。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贷款方或借款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贷款方有权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

  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收据

  今收到提供的借款,人民币(大写)¥。

  收款人:

  身份证号码电话 年 月 日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10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妻子)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妻子)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房屋抵押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因为甲方经商急需现金故将自己所居住房屋,现在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浑江区板石镇金英村委会辖区的房屋院落(共计平方米)及其一些附属物抵押给乙方,如果逾期偿还此借款将所抵押房屋及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顶给乙方。该房屋始建于年,房屋结构为土木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属土地平面图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该院落具体位置为:

  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登记长度为: 米、宽度为 米,面积共 平米

  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抵顶,附属物包括:房屋后两分的菜园一块,房屋前后的所有果树,房屋后的菜地及其后山的一块耕田一并抵顶。

  第二房屋面积的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抵押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时,房屋抵押价款保持不变。

  第三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该房屋抵押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抵押价款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合计总抵押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元。其中 (小写: )为房屋实际价款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借给甲方此款。

  甲方应在取得借款时将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重复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

  第五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借款(人民币) 万 _千 百 拾 元整。甲方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及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全部交付给乙方做抵押。

  第六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甲方在应收到该房屋抵押全部借款之日起三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甲方逾期偿还借款的违约责任。

  对甲方的逾期支付此借款乙方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计算。逾期超过 天后,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乙方有权按下述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将全部抵押的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并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八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抵押,乙方有权按已支付的借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 个月内按 利率计算;自第 个月起,月利息则按 利率计算。逾期超过 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愿意赔付乙方全部抵押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十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任何纠纷

  有关重复抵押债务、税、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抵押前办妥。抵押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解决办法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村委会仲裁。

  第十三本合同生效期 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11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编号: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编号:

  抵押物财产共有人: 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订立本合同,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x元整;(小写)x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 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类推。

  第三条:借款用途: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 每月,每月月末支付,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同期贷款四倍利率。

  第五条:甲方将全部借款金额按照借款人要求分批或一次性发放借款。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借款利息按实际用款金额和用款天数结算,利随本清。

  第六条:借款人可多次、部分提前还款。借款人需要提前还款的,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但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第七条:乙方自愿用位于下面所诉房屋 套作为抵押向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如下:

  坐落:

  产权证号:;

  产权人:;产权类别:;

  建筑面积:; 结构:;

  抵押人承诺本抵押物无其他所有权利瑕疵。

  第八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本合同经公证后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于甲方保管,如需交纳房产税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间,如要行使抵押物的处分权和其他权利,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一条: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结清后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抵押人。

  第十二条: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则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作为补偿;借款期未到期前,在乙方按时付息的前提下,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前还款,否则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x份,各方当事人各持x份,公证处、房管部门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__月__日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12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

  (妻子)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

  (妻子)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房屋抵押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因为甲方经商急需现金故将自己所居住房屋,现在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浑江区板石镇金英村委会辖区的房屋院落(共计__平方米)及其一些附属物抵押给乙方,如果逾期偿还此借款将所抵押房屋及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顶给乙方。该房屋始建于,房屋结构为土木结构,建筑面积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属土地平面图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该院落具体位置为:

  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登记长度为:__米、宽度为__米,面积共__平米

  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抵顶,附属物包括:房屋后两分的菜园一块,房屋前后的所有果树,房屋后的菜地及其后山的一块耕田一并抵顶。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

  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抵押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时,房屋抵押价款保持不变。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x;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月__日至__月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x;该房屋抵押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抵押价款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合计总抵押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__元。其中为房屋实际价款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借给甲方此款。

  甲方应在取得借款时将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重复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借款(人民币)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甲方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将该房屋及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全部交付给乙方做抵押。

  第六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甲方在应收到该房屋抵押全部借款之日起三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逾期偿还借款的违约责任。

  对甲方的逾期支付此借款乙方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计算。逾期超过__天后,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乙方有权按下述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将全部抵押的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并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抵押,乙方有权按已支付的借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个月内按__利率计算;自第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愿意赔付乙方全部抵押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任何纠纷

  有关重复抵押债务、税、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抵押前办妥。抵押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解决办法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村委会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期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村代表意见: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13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欲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人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共 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算起,按照实际支用的数额来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的年利是7%。借款人如果不按照规定的日期归还款,逾期的部分将要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人保证从 年__月起至 年__月为止,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

  借款人:××

  年月日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14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归还房屋贷款,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百 拾 万 元整(¥: 元)。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月。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三条 甲方以位于: 市 区 街

  小区 号楼 单元 门。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本约抵押借款的房屋应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四条 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契约书均由乙方收执。

  第五条 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 借款利率: 。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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