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包料装修合同(15篇)

时间:23-06-18 网友

包工包料装修合同(15篇)

包工包料装修合同1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

  二、价格工费: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付首期款。

  2、瓦工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付中期款。

  3、工程竣工,经物业,甲方验收合格,付剩余款。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1、乙方应提前7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7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需甲方认可方可使用。

  3、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甲方说明。

  4、乙方应协助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5、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7、甲方有权增加或减少装修项目,加项时与乙方协商价格、材料等事宜。

  六、工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 元天。

  七、材料搬运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施工人员应协助搬运,甲方适当付费。

  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工地施工人员及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乙方应具备在 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为替补负责人。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1人)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5、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停工一天扣除乙方人工费 元天。

  十、施工机具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乙方配备灭火器。

  2、现场禁止吸烟。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3、乙方要爱护甲方家中物品,损坏时负责修复并恢复原样,并赔偿全部损失。

  十二、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 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 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 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产生的人工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三、合同附件:

  1、家装合同施工项目、报价单。

  2、乙方开出的材料采购清单。

  十四、合同争议:

  1、本家装合同与市家装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有效。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按合同约定处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包工包料装修合同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承包方式:

  3、工程期限: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元整)

  二、甲方工作

  1、开工三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

  三、乙方工作

  1、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等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保证居室内上、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清运垃圾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甲方的整改要求前甲方有权拒付人工费。

  6、乙方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施工和保修期间乙方工程施工人员所发生的所有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材料购买

  乙方购买材料时,应按甲方指定品牌购买,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甲方指定材料品牌如下:菲斯特水管、鸽牌电线、得亿管件、秋叶源弱电线(网线、闭路线)、宏漆腻子胶水、劳亚尔防水涂料等,其他未指明品牌的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有品质保证。

  蹲便器不能选购三无产品,釉面光洁,易于擦洗,带沉水弯,能防臭。

  水龙头、淋浴龙头应是不锈钢材质。

  灯具为吸顶灯座,灯泡为节能灯。

  五、工期延误

  1、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顺延:工程量变化;不可抗力;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总工程款的3‰赔偿甲方损失。

  六、工程验收和保修

  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

  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4、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三年。保修期内如发现有严重变形或修复后影响整体美观的乙方应承担更换责任。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九、劳动力管理

  1、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2、乙方应办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3、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十、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乙方承担。

  十一、装修要求

  A、装修要求

  电路(强电、弱电):暗装,网络、电视进入每个房间。

  水路:暗装。

  墙面处理:

  1、裂缝必须做贴布处理;

  2、叁遍腻子,一面底漆、两面涂料。

  3、墙面每刷遍漆都需要户主验收一下。

  地砖

  1、对原基层进行处理。

  2、水泥沙子界面剂粘贴。瓷砖磨边碰角。

  3、线条平整、划一,所有阴阳角都要靠角尺,砖缝细小,地砖空鼓率不超过5%,否则必须返工。

  防水:厨卫涂两次防水涂料,卫生间墙面防水涂料应刷1.8米高。

  B、装修内容

  1、客厅:

  2、主卧:

  3、次卧:

  4、厨房:

  5、餐厅:

  5、卫生间:

  6、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工程中非甲方意愿增加项目或属设计计算失误或有意漏项的不增加工程款。

  2、施工期间甲方认为乙方施工人员因工艺水平、工作态度、品格等原因,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人员。

  3、保修期间甲方通知施工方需要维修的,施工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甲方可自行解决,并且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涉及水、电、燃气等危及人身安全或其他财产安全的事故,甲方可以先行处理,并由乙方事后支付甲方所花费的所有合理费用。保修期内如发现有严重变形或修复后影响整体美观的乙方应承担更换责任。

  十三、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4、因不可归责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四、附加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包工包料装修合同3

  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 区 街 单元 室

  二、形式结构: 层式 室 厅 厨 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80__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__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__30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__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 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__年4月 日至__年7月 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包工包料装修合同4

  委托方(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承接方(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

  2、居室规格: 室 厅 厨 卫,施工建筑面积 平方米。

  3、委托方式:包工包料(除防盗门、灯具、地板材料费外)

  4、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整,该工程价款包括合同第三条中所列明的工程材料款,装潢过程中的全部人工费、搬卸费、装潢垃圾清理费等。(备注:所有与装潢相关的人工费用和工程材料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在施工工程中,乙方提出其他费用支付要求,甲方均有权拒绝支付。若乙方以此为由拖延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施工内容

  1、客厅:鞋柜一个、客厅推出、做石膏线、吊顶、做塑钢窗、安装四个插座和两个开关。

  2、主卧:衣柜一个(带梭门)加吊柜、阳台衣柜一个(带梭门)加吊柜、床头柜两个、做石膏线、安装六个插座和两个开关。

  3、次卧:衣柜一个(带梭门)加吊柜、主卧次卧之间做隔断立新墙、做塑钢飘窗、飘窗改成电脑桌加书柜一个、床头柜两个、做石膏线、安装四个插座和两个开关。

  4、厨房:下水改造、贴墙砖、地砖、订做整体橱柜、推出无烟灶台、安装排风扇、安过石门、吊顶(铝扣板)、安装菜盆、混水阀、案板石英石、安装六个插座和两个开关、防水处理。

  5、卫生间:下水改造、贴墙砖、地砖、吊顶(铝扣板)、安过石门、安洗脸台和柜、面盆混水阀、洗衣机龙头和接口、地漏、安坐式大便器(含水箱)、安装两个个插座和两个开关、防水处理。

  6、强弱电安装具体要求:所有电路(电线、有线电视、电话、电脑网线)要穿管走,电线要地线,强电的线路不能在地下接,要接入配电盒内(插座、天关内),插座面板要用五眼,开关带五眼插座,另装配电箱(空开)六组。

  7、墙面施工的'流程:一遍底漆二遍面漆,乳胶漆必须严格按照加水比例做一底二面,不可多加水,墙面处理要做到横平竖直,阴阳角要调直。

  8、订做整体橱柜:由乙方委托专门厂家订做整体橱柜,标准为750元/直米,若超出该费用标准,多出部分则由甲方承担。特别规定:整体橱柜背后必须铺满墙砖,台面材料为石英石,柜面为PU板。

  第三条:装潢工程材料

  (附件:装潢工程材料清单)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且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室内装修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在工程中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需经甲方认可。

  5、工程价款包含材料费,若甲方自行购买材料费用应从总款中减除。

  第五条:付款方式

  开工支付 元,水电完工验收合格后付 元,泥木工、墙面漆、油漆完工验收合格后付 元,交房验收合格后付 元,余款在交房后付清。

  第六条:其他事项

  1、安全问题:乙方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进行,如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业主):

   年 月 日

  乙方(包方):

   年 月 日

包工包料装修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方承建的. 进行装修,经双方协商,同意把该外墙装修项目,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便于施工管理,确定双方责任及结算方法,特订立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执行。

  一、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施工图纸项目及工程有关变更通知书;

  2、负责协调处理提升机械使用。

  3、提供有关材料到场。

  4、负责施工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二、乙方职责

  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国家有关现行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保证符合

  __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饰面板工程),做到满贴法施工饰面砖无空鼓、裂缝,饰面板垂直、平整、阴阳角方正、接缝直线度等操作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有关验收规范,一旦经现场技术人员发现渗水、掉落等问题,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返工工料均由乙方负责补偿。

  2、施工安全: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注意自身安全及他人安全,教育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技术规范。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有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出现有安全事故,其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及费用。

  三、施工进度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施工进度,严格按照甲方施工进度安排表进行施工,如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以此类推。进度安排另详。

  四、结算方式

  所施工项目实施展开面积进行结算,线条、梁面、柱等零星项目均按实际贴展开面积计算。按实际展开面积元/m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面积,包括砂浆搅拌、砂浆调运、水泥砂浆打底在内等工作范围在内,不贴瓷板面如凸窗面、底其它饰面项目乙方不做。

  五、付款

  外墙开工后每10天预借伙食费一次,打完底后,预付工资暂借10元/m的80%计算(含预借伙食费在内),外墙贴完后,付至工程量的80%,竣工验收后付至工程量的90%,余款10%五个月后付清。

  六、其它事项

  1、本工程在施工期间,一切日常生活、住宿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负任何费用。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其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

  日期:

包工包料装修合同6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有关事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约。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地点:

  1.2工程内容(附工程设计图纸及文字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体内容如下:一层及二层室内装修项目,含:吊顶、隔墙、涂料、做柜子、造型、硬包打底、水电路、排水改造、等人工费。不包含人工费用内容:所有大理石的安装及基层打底、墙纸安装、软硬包安装、成品门安装、水晶大吊灯安装、楼梯改造、铁艺安装、所有外墙改造、垃圾外运费、拆除工程、活动家具及甲方自购材料(搬运、现场就位固定)、中央空调安装、消防改造安装装饰内容以图纸和预算为依据,实际施工如有增减应征得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增减部分按实际结算。

  1.3承包方式: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为包工不包料类承包方式。

  1.4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内容和承包方式。双方确定合同额为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1.5施工期限:根据国家建设装饰工程工期定额、双方商定。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1.6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6.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现场场地,电源线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1.6.2不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施变更,提供工程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出于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1.6.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1.6.4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1.6.5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1.6.6未按合同规定拨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1.6.7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二条甲方义务

  2.1开工前 天,为乙方接通施工现场、电、水、交通、负责直协调工作。

  2.2不拆动原建筑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3做好及时供应工作,发现材料不足时需立即补足。

  第三条乙方义务

  3.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3.2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严格执行市(区)县有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第四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鉴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五条工程验收

  5.1隐蔽工程:甲方需派技术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24小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修依据。

  5.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单,逾期即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条工程款交付方式

  6.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每隔7个工作日即每周支付 元。

  6.2工程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元。

  6.3保修金预留 _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一日开始计时,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满,经甲、乙双方最终验收,确认乙方已完成了应保修的项目,甲方在二十天内将剩余保修金一次付给乙方,保修期即终止。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7.2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7.3因单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7.5由于甲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7.6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7.7由于乙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八条保修

  8.1本工程保修期为贰年,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8.2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8.3人为破坏及外来因素,甲方指定或提供材料的质量原因,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范围。

  第九条其它项目具体规定

  9.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甲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垃圾清运费(此费用不在工程价内)

  第十条附则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0.2甲、乙双方直接鉴定合同,本合同一式__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10.3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和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

  10.4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市(区)县有关签证部门进行签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包工包料装修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承建的私宅施工、材料及作业用工事宜,为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权利,经双方友好协商,愿意达成如下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私宅

  2、结构层次:

  3、施工地点:

  4、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承包方式

  包清工、包机械、包设备材料、建筑材料。

  三、工程作业范围及其内容

  1、垫层、墙角、基础、主体、屋面,室内外装饰粉刷,楼上下水泥地面。

  2、所有材料搬运。

  四、建房材料要求

  1、多孔砖:

  2、水泥:

  3、钢筋:

  五、质量管理

  质量标准: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施工及验收标准及甲方的要求。

  六、工程进度

  合同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为 天。

  七、安全、文明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工程造价包含乙方工人的保险费。)

  八、结算价格及方式

  1、固定单价包干: 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实算(建筑面积按国家规范标准计算)

  2、工程完工后,留工程造价为工程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后无维修等质量、安全问题一年内全部付清。

  九、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工程进度付款,基础结束付 ,主体结束付 ,粉刷结束付 ,工程竣工验收付 ,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

  十、现场用电

  费用有甲方负责。

  十一、施工用水

  费用有甲方负责。

  十二、合同的解除、终止

  1、解除合同:乙方的劳动力安排和施工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不能满足甲方,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能满足要求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通知解除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已完工程量按 %结算。年底结清。

  2、合同的终止: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条款,事理行使了自己的权利,合理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3、以上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包工包料装修合同8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市 区(县) 路 号 楼 室。

  1.2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1.3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材料费: ,人工费: ,管理费: ,设计费: ,垃圾清运费: ,税金: ,其他费用: 。(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2.1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3.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 年 月 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4.1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4.7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4.8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9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4.10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4.11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12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4.13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4.14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5.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5.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7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5.8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5.9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5.10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5.11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5.12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5.13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七条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八条材料的提供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7.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 %)+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7.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 %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九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质量标准

  9.1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 。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9.2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验收:

  (1)《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 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

  9.3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 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 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至 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 %的工程款;

  (2)完成 %的工程量之日后的 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 %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 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 %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 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 %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1.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11.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11.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 %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 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 %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3.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具体规定

  14.1工程地在 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4.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下午_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六条附则

  15.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凡在 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5.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包工包料装修合同9

  包工包料装修合同(室内)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装修工程合同的附件。

  1、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2、的内容和范围

  1.达标2.要求:乙方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期内,3.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要求,4.保障本次装修工程室内环境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5.准。

  8.甲方保证: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工程涉及的室内空间在验收时无其他甲方自置的装饰和家具等污染源。

  9.验收时间:检测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之6.0.1条款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交付使用前进行”,定为完工后日内进行,10.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约定。

  11.检测机构:甲乙双方共同12.认可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13.验收监督:甲乙双方共同14.监督检测过程,15.并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

  16.甲/乙方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甲方检测监督人为:电话:通讯乙方检测监督人为:电话:通讯

  17.通知到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应提前2天通知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携委托书到场监督检测过程。此通知可以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18.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19.到场的,20.视为自愿放弃相关现场监督权利,21.检测验收照常进行,22.测量结果视同23.双方认可。

  24.验收证书:由合同25.第4款所确定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检测结果证明文件,26.甲乙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27.如无充分理由不28.得提出再次检测的要求。

  29.责任承担:依据本合同30.指31.定的检测证书,32.不33.达标34.的,35.乙方必须在天之内重新装修或治理达标,36.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37.包括:.如第二次检测仍不38.能达标39.的,40.甲方有权选择:□由乙方更换建材重新装修;□由乙方治理直至检测达标41.;□解除装修合同42.;□扣装修款%共计元。

  45.检测费用支付:应由方一次性垫付,46.事前在装修工程款中预留。事后按以下原则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初检所有项目达标,47.由甲方承担;不48.达标49.则;由不达标项目引起的治理和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50.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12.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装修工程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之3.1.1;3.1.2;3.1.3条款规定:

  3.1.1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项目限量

  内照射指数≤1.0

  外射指数≤1.0

  3.1.2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3.1.2的规定。

  表3.1.2无机非金属建筑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项目限量

  类类

  内照射指数≤1.0≤1.3

  外射指数≤1.3≤1.9

  注:类装修材料使用范围不受限制;类不可用于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

  3.1.3空心率大于25%的建筑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不大于1.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之表6.0.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和浓度限量:

  污染物ⅰ类民用建筑工程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氡≤200≤400

  游离甲醛≤0.08≤0.12

  苯≤0.09≤0.09

  氨≤0.20≤0.5

  总挥发性有机物

  注: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包工包料装修合同10

  装修方:(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 房屋精装修包工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1、按甲方要求的内容精装修六楼,按图纸施工。

  2、所有施工垃圾及拆除的'清理到一楼。

  二、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甲方按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乙方按甲方交底的内容施工,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三、装修质量要求精装按图施工

  施工过程中必须有可靠地安全措施,搭好脚手架和安全网,确保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自身安全、营业门面及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如出现人中伤亡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的开工期: 。

  2、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应组织施工人员,技术人员及施工设备进场,除不可抗拒的情况下,乙方应保证60天完工。

  五、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甲方按四次付给乙方工程款,甲方第一次向乙方预付工程款为人民 元,完成楼面后付人民币 元。工程验收合格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提供一楼给乙方作生活用房,提供三相四线施工用电承担施工期间水电费用。

  七、乙方在施工中保证施工场地周边的交通通畅和环境卫生,节约用水用电,做好防火防盗。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包工包料装修合同11

  甲方(房主): 乙方(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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