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内部承包协议 篇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项目:
二、承包方式:
三、承包价格:
四、价款结算方式:
五、工期要求:
六、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如因乙方因素而达不到此质量标准的,则处以乙方工程总价的 %处罚。
2、除了以上标准,尚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和行业规程等;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七、安全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严禁安全帽放在一边不佩戴。
3、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4、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交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让其正式上岗。
5、工人进场应具有相关证件,国家规定须具备一定资质才能从事的工作,一定得符合相应条件。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属违约,守约方均可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应本着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签署。
3、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住址:
代表人: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乙方:
住址:
责任人: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工程内部承包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为了实行有效的内部经济责任制和项目承包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实行企业目标管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造价:
第四条 承包范围:按建设单位的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相关的补充协议执行。
第五条 材料供应及工程款支付等执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工期执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工期。
第七条 工程质量要求:
1、质量目标:执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2、本工程施工必须接受公司的统一管理,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会审后的施工图纸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及相关的标准、技术规程等施工。
3、如果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另在原有上缴公司管理费的基础上再上浮0.5个百分点。
4、本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及其刻录光盘,上交公司备案。
第八条 施工管理
1、乙方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配备齐全,并持证上岗,不得兼职,并在公司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如确有需要调整,必须先经公司同意。
2、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配备如果不能满足施工现场工作的需要,从而导致建设单位要求公司增派管理人员的,公司则根据增派人员情况,在原有管理费收取基础上向乙方增加收取0.5%-1%的管理费,增派人员工资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公司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其它各种规章制度,按时向公司报送月报等资料,及时参加公司召开的有关会议。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的有关文件进行施工,遵纪守法,认真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5、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程管理与施工技术服务指导。
6、项目部在和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无权对社会保险费等属于甲方权益的费用向建设单位作出放弃或让步决定。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重伤2‰以下,轻伤8‰以下。
2、要积极配合各有关单位及公司的日常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应妥善进行处理。接到的书面整改通知,应及时整改并书面回复公司安全科。对主管部门的整改通知,经公司安全科复查后再回复。如因乙方处理不力,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应按当地政府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和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如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者,公司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4、如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另在原有上缴公司管理费的基础上再上浮0.5个百分点。
5、另签安全生产责任书(附后)。
第十条 劳务管理
1、工程所涉及到劳务分包的必须和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在公司备案。禁止和无主体资格的个人签订协议。
2、项目部组织自有人员实施劳务作业的,必须提供为其所招用的工人办理劳务用工合同和社会保险手续。
3、乙方必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如果出现农民工因工资闹事等突发事件,甲方有权将乙方的工程款预付给农民工,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农民工每到公司机关聚众闹事讨要工资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2万元的名誉损失赔偿;到政府部门聚众闹事讨要工资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的名誉损失赔偿。
第十一条 财务管理:
1、为加强公司对资金的统一管理,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应当转入公司指定的账户,乙方原则上不得与建设单位发生任何形式的工程款的收付。工程款到账后,公司在扣除税金及管理费后将及时将剩余工程款拨付乙方。
2、乙方应当负责催收工程款并办理工程结算,并应根据合同造价或结算金额,实行包干,自负盈亏,并承担由该项目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设立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并单独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并提供相应票据。
4、为搞好公司成本核算,加强公司企业所得税管理,乙方应自项目开工之日起,在购买主材、地材等材料时,积极主动收集材料发票(发票必须是税务机关印制的正规发票,能够通过税务机关发票真伪查询系统),并将收集到的材料发票在办理工程款拨付手续时交到公司财务部。
5、乙方应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提供不少于应拨付工程款20%的劳务发票,具体开据时间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另行通知。
6、凡在市区内施工的项目,均由公司开具建筑业发票(为避免经济纠纷,原则上不再开具收据),营业税、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统一管理。
7、在外地施工的项目,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公司注册地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许可证。营业税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回公司注册地缴纳,并在纳税后及时将完税凭证和发票记账联交回公司。外出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有效期限180天)的,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请提前15日交回公司财务部,以便重新办理。逾期未交回的,由此造成公司被税务机关处罚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印章管理
1、公司发放到项目部的印章,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印章管理办法进行使用,不得用于印章授权内容以外的事务。否则,将按照公司的规定给予处理。
2、由公司盖章担保的材料采购、租赁合同,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种款项,如出现材料供应商到公司投诉事宜,公司有权将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支付给材料供应商;如出现材料供应商对公司的诉讼,乙方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还应向公司支付诉讼标的额20%的信誉损失赔偿。
第十三条 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1、管理费:公司计取工程总造价 %的管理费。
2、乙方负责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办理手续的各种费用,包括施工中的各种检测、验收费用。
第十四条 工程回访、保修
1、工程保修的内容、时间、保修金额均按照公司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作好质量回访,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2、保修期间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或建设单位告知乙方,乙方不及时维修的,甲方有权先垫资维修,扣除乙方相应的保修金,并给予处罚。
第十五条 乙方负责处理施工中的重大事务,如:农民工工资纠纷、工程款的办理、公司约定其必须参加的会议等,均不得委托他人,否则,公司一律不予认可,并给予处罚(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结算完毕、一切财务手续结清后本协议自行废止。
第十七条 其它未尽事宜,可参照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备注:承包人和我公司之间完全是一种独立的承包关系。即在施工期间双方各自承担“内部承包协议书”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外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今后凡遇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对外债权、债务纠纷均由承包人承担。)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内部承包协议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责任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 有限公司(简称“发包单位”)于 年 __月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称施工合同),乙方在充分了解并知晓甲方中标工程的基本情况及甲方与发包单位就该中标项目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愿意信守和履行甲方与发包单位所签订的有关本工程的全部合同义务,自愿承包该工程。
为全面履行与发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强化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确保工程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如期完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内部承包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发包单位 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程地点 工程类别
承包范围 合同工期 日历天
质量目标合格合同总价 万元整
其它目标/文明施工目标符合相关规定
备注
第二条 责任承包人基本情况
责任承包人:本协议书所称责任承包人,是指受甲方委派对本工程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甲方在本工程上(本协议范围内)的授权代表,对工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文明施工、工期和工程成本等全面负责。
责任承包人基本情况 责任承包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名称 法定代表
公司住址 资质证书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第三条 承包原则
本项目承包原则:独立核算,盈亏自负,包死基数,确保上交,以乙方名下的个人财产担保。
第四条 承包指标
1、上交税费指标:乙方上交的管理费(含正常纳税)按工程决算总价的__% 收取,一次包干;若乙方未按第五条的一(四)款”发票要求”执行而产生的额外税费由乙方承担。地方建设行政费、保险等费用按标准,另由乙方承担。
2、工期目标:确保在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
3、质量目标:合格,按施工合同。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按施工合同。
5、其它目标:按施工合同。
6、深化设计工作由乙方自行完成。甲方的技术和工程管理人员到工程现场的差旅费用有乙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项目管理约定
一、财务管理约定
(一)资金管理
1、工程各类保证金、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或由于发包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及时所需的垫资、带资款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上述款项必须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垫资、带资及工程各类保证金收据提交甲方财务保管),在建设单位归还时须划入公司财务账目,然后由公司划拨给项目部,如有违反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6点规定处理。
2、乙方因工程特殊困难需向甲方借款时,必须经财务部核实,办理好申请、批准手续(总裁批准),同时办理好担保及抵押手续,并明确借款本息归还日期(利息按公司有关规定)。如发现所借款项挪作他用,视同工程款挪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6点规定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原则上不得设立银行帐户,确需设立时,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总裁批准后设立,财务人员由甲方委派,委派的财务人员的所有开支(工资、福利待遇和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款管理
本项目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乙方应及时按约向发包单位收取工程款,所收工程款必须全额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甲方有责任和权利对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进行安全和正常运转管理,并对工程款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乙方自觉服从和遵守甲方对工程款的运转管理并承诺在工程承包期间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1、工程款专用于工程建设,不得虚报列支,挪作他用。
2、不得以本工程名义超定额采购建材、挪作他用。
3、建设单位的工程款必须一律汇入甲方的开户银行和指定帐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向建设单位领用、借用工程款或转帐到其他帐户。
4、建设单位供给项目的工程材料及实物视作工程款同等对待,甲方按预算、计划用量和进度有计划拨给乙方使用,乙方向建设单位办好手续的同时,每月与甲方办理好有关价款的财务结算手续,月底上报给甲方。
5、在结算时如发现乙方工程造价有隐瞒不报、少报、漏报,甩项不报、甲供材料款项内扣或划出不列入工程决算、独立费划出等现象,则按双倍收取管理费。
6、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款,甲方有权要求承担所涉及金额1~5倍的赔偿责任,或按《刑法》第271、272条规定处理。
(三)工程款的使用和结算
1、工程款的使用
工程款的支付原则上按施工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和实际收款情况支付;乙方有权在收到的工程款中扣除应上交的管理费、各类税金和地方费用、(如有借款)应归还的借款和利息等费用后的资金范围内使用资金,乙方使用资金时应凭有效的发票,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批,总裁批准后支付,管理费、各类税金和地方费用按收到的工程进度款同步上交。工程进度款收完后,本协议第四条管理费按合同价扣完。
2、材料采购、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
乙方因工程需要对外签订建材采购、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甲方盖章确认,并将采购合同备份交公司经营预算部、财务部存档,其价款按合同约定,凭合同及对方单位的有效发票办完相关审批手续后由甲方财务部(或甲方外派会计)按规定拨付给对方单位。
乙方向外采购的一切材料和实物、拖欠的货款以及分包工程的拖欠工程款以及人工工资、资金、劳保福利及其他有关工程的一切费用,均应由乙方自行负责结算和承担。如因乙方拖欠款项所发生的经济纠纷,无论工程结束与否拖欠多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实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必须将建筑劳务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企业,并依据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项目中发生的人工费
通过劳务公司支付。因乙方(劳务公司)未签订劳务合同,导致政府部门对公司处罚和媒体曝光,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同时甲方对乙方处以20%~30%的罚款。
3、工程款的结算
竣工结算有盈余的,在项目竣工决算和结算手续办妥,建设单位工程款全部汇入甲方账户,并乙方办妥所有手续后(包括应付工资、税、费、材料款等全部付清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甲方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竣工结算如有亏损,乙方全额承担亏损并及时将亏损弥补给甲方或办理相关欠款及还款手续;否则甲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封存乙方名下的所有财产。
竣工结算无论盈亏,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内结。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逃避内结,甲方在公告通知后,即视为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结算结果 。
(四)发票要求
1、 乙方提供 部分发票占承包价的80%(不含 %),要求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
2、乙方提供建筑安装部分发票占承包价的20%(不含 %) 。
二、项目管理人员组织约定
乙方应按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所有项目必须配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质量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相关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乙方未按规定配备上述人员时,甲方有权指派相关管理人员,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双方的职责和权力
一、甲方的职责
1、甲方应协助乙方理顺与发包单位、监理公司及有关政府部门的关系;
2、甲方在发包单位资金到位的情况下,保证资金及时到位,不挪用乙方资金;
3、做好开工前的审核(人力资源、机械设备、主要材料、施工方法、安全和环保的控制)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审定和质量技术交底工作。
4、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乙方按施工规范和合同约定施工。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进或停工;
5、甲方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服务工作;协助乙方作好创优夺杯、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等相关工作;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6、做好工程项目管理的考核工作,并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进行奖励和处罚。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甲方有关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财务管理等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企业的形象和整体利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所以事故,均由乙方无条件负责。
2、本工程项目只限于乙方承包,中途不得转包给他人或以其他形式分包。如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处理好当地政府部门的关系,负责处理涉及工程项目的社会性外部事务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报告。同时负责协调项目分包和供应单位的关系,做好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等管理、检查、监督和验收工作。
4、乙方应健全施工现场管理体制,加强内部管理,所有管理和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在开工前将项目管理人员(包括班组负责人)的名单报甲方核实,公司工程部备案(备案资料:工程施工管理五大员和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有权对其中不符合施工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核和调配。工程施工过程中如上述人员变动或增减应及时报甲方审核。
5、乙方应做好开工准备,组织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按有关程序提交甲方审批审定,并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公司程序文件等要求组织施工,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接受甲方、建设单位等监督检查。
6、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有效地填写、收集工程质量、安全、技术和决算资料,并在竣工后一个月内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给甲方,甲方审核后再送相关部门审定存档;并负责处理各项善后工作和保修期质量回访工作。
7、乙方负责备料款、进度款及其他各项款项的收取,并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合理使使用工程款。施工过程中,及时办理技术经济签证;工程竣工后,负责编制、洽谈工程决算。
8、乙方负责分包单位工程决算和工程结算款的审核,并按程序送公司经营部审定,财务部备案。
9、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向公司工程部递交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统计报表和下月的生产计划报表,向公司财务部递交下月资金使用计划表。每月底如实将发包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情况上报甲方。
10、乙方应做好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思想工作、治安保卫和后勤生活保障工作。
11、积极配合公司做好“三合一”体系审核、外审无严重不合格报告。
12、乙方必须每月按管理人员和配合人员编制人工工资发放报表,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公司财务部配合督促发放,发放工资报表需经领款人签字交公司财务部。
三、乙方在担任责任承包人期间的权力
1、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具有经营决策权和生产指挥权。
2、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建议权,项目部内对人员工作的分配、调整权;
3、建立项目内部各种岗位经济责任制,在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有资金分配的自主权和对职工的奖罚权。
4、根据甲方委托,按本公司相关程序规定处理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对外关系,签订有关施工联系单、协议及本工程需用材料的采购权(公司有规定的除外)。
5、甲方授予的其它管理权力。
第七条 甲方对本协议的单方解除权
乙方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
1、因身体健康原因,乙方难以胜任工作的;
2、乙方因违法受到处理,不宜再担任职务的;
3、项目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取消资格或业主要求更换责任承包人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及相关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不能按约上缴管理费,甲方有权令乙方限期缴足,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甲方借款利息支付滞纳金,并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3、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亏损及法律纠纷等均由乙方自负,并以乙方名下的所有财产作抵押。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管理的规定。所有工程项目不管施工合同有无承诺创杯,创杯化工地,如公司要求创杯、创标化的项目,项目部必须无条件执行公司作出的决定。因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完成质量、安全和其他各项指标,甲方有权按公司《工程管理奖罚办法》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条 补充条款:
1、按甲方与发包单位的合同付款比列,甲方收到发包单位的款项后,甲方扣除管理费等费用后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应用于本工程,不得挪作其它用途,否则一切责任有乙方承担。
2、乙方应该按结算造价开齐 增值税发票和劳务安装发票。
3、 为确保本项目能按期完工,本工程所收工程预收款及工程进度款应优先用于购买原材料。
4、为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工期,项目班子到岗安全文明施工等,乙方应在施工前7天内提供合同价15%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
第十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在甲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凡本合同没有具体约定的事项均以施工合同及其附件和甲方相关规章、文件为准。
3、本协议的修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各方签署。
4、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 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责任承包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工程内部承包协议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工程的施工任务交给乙方,代表公司处理并承担质量、进度、安全等技术及经济责任,经双方讨论认可,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施工项目各种手续。
2、负责乙方施工的各种机械设备。
3、帮助解决工程上的疑难问题。
4、督促乙方搞好安全。
5、帮助乙方办理竣工验收的各种施工手续。
四、乙方责任:
1、完成业主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2、负责工程上的人事、质量、安全及税收。
3、负责工地上的资金支配权。
4、负责工地上的机械设备管理与维修。
五、核算:本公司各工地单独核算、亏盈自负,建设方所付工程款甲方不能私自动用。工地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六、资金与帐务管理各工地上交总价款的配合费 %,属公司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
七、缴款时间:各工地不管建设方欠款多少,必须分两次收完,主体实付一半,初验前必须付清。
八、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注意工程质量、安全,作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服从甲方行政管理,接受甲方对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九、资料:乙方房屋竣工后,必须交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及备案证由公司保管。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2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内部承包协议 篇5
合同编号:119242
购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内部承包经营责任,经甲、乙双方商定,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对乙方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承包经营责任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筑面积:结构形式:承包范围:承包方式: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工程期限:
(1)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共 日历天。
2、质量等级:
3、合同价款:暂定总价: 元,建筑面积以最终房管局实测面积为准。
第二条、合同文件选用标准和选用法规
1、适用标准:
2、适用法规:
第三条、甲方职责
1、协助乙方的施工,保证工程交付给乙方时是符合施工条件的;
3、负责工程质量检查监督;抓好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签证,督促施工技术人员搞好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在承包施工期间内,乙方因施工管理不善或发生严重失误,造成重大经营损失,明显不能完成承包指标,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并视具体情况对责任人进行查处,并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在乙方遇到困难时,有义务与有关部门协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以便乙方顺利进行施工生产;
6、水电安装由甲方所属建筑公司指定分包;
7、工程竣工时,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8、按时支付工程款,不得无故拖欠工程款。
第四条、乙方职责
1、必须严格履本合同和总承包合同规定的相应条款;
2、必须按照本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指挥;
3、负责劳动组织安排,合理组合,提高工效;
4、负责日常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并配合专职安全员,接受甲方及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确保工程质量,按照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甲方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发生质量事故及拖延工期,建设单位及公司的处罚均由乙方负责。
6、坚持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7、做好工程的回访保修工作,因乙方质量原因,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维修工作,如乙方延误维修时间,甲方有权另行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 。
2、工程款按 方式支付,具体为: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
(3)总工程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工程竣工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第六条、安全管理
1、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根据乙方提名由甲方委派,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必须根据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必须的安全设施投入、购置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备及配套设施,消除事故隐患,完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2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机械工、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
3、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地点必须悬挂安全标志、警示牌等,确保施工人员、过往行人、周边住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4、乙方不得违反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野蛮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给甲方声誉造成影响的,应当赔偿甲方损失。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第七条、质量保修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若委托甲方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诺依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承担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建设单位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修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日内组织保修。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组织保修的,甲方可以指派他人维修,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6、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和甲方组织验收。
7、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工程转包与再分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项目或劳务作业转包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第九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监理下发整改通知达 次的;
(2)延期十天没有进场施工,或拖延工期达施工进度计划同期期限 %的;
(3)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及时处理影响工程进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费用不及时处理,致使相关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2、甲方没有按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达应拨付工程款数额 %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 日内清场,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总工程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十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瑕疵的,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也可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非诉方式无法解决争议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义对外提起诉讼的,甲方应予协助,相关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本协议壹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内部承包协议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装修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包干承包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装修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附件(施工工艺要求)。
二、包干承包费用:
1. 铺地砖:28元/㎡
2. 墙面粉刷:15元/㎡
3. 踢脚线、石膏线:6元/M
此合同为单价包死合同,合同总价以实际工程量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支付方式:
一、乙方完成全部装修施工后,支付总合同价80%工程款 元(小写¥ 元);
二、全部装修施工完成后20天内,甲方支付剩余20%工程款 元(小写¥ 元)。
四、工期:双方确定该房屋装修施工工期为天,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一、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清单及时自行负责采购装修材料;
二、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否则按200元/天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装修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不得浪费、挪用甲方的装修材料,否则按500元/次予以处罚,并需赔偿甲方损失;
五、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处罚。如因甲方不及时付款、装修材料延误或新增施工内容等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该房屋装修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内部承包协议 篇7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签订的背景:
乙方系甲方公司内部股东,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决定将公司目前正在开发的房地产工程项目以公司内部承包的方式发包给乙方经营。现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事宜,经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承包标的物:
乙方承包的标的物为公司正在开发的房地产工程项目在约定的期限内的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条、承包经营的期限:
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房地产工程项目所涉的房地产全部完成销售止。
第三条、承包经营方式:
1、乙方以股东内部承包经营的方式介入公司的经营活动,即由乙方负责融资,对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实际的运营活动,公司其他股东不再参与公司的实际运营。
2、乙方在承包期间应当每年向乙方支付承包金万元。该笔款项于每年之前付清。
3、乙方承诺从项目前期投资所获得的收益中优先拨出资金作为承包金支付给公司。
第四条、承包方的经营收入: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的所有利润均由乙方享有。甲方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取得承包金后,不再参与乙方承包项目的盈余利润分配。
第五条、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可以委派的一名代理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第六条、乙方在承包期间的权利如下:
1、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承包经营权,甲方无权干涉。
2、有权聘任公司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
3、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4、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第七条、乙方在承包期间的义务如下:
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账目清楚、财务资料完整。
3、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制度,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但甲方行使该权利以不损害乙方的承包经营权为限。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乙方的承包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以乙方对承包项目的投资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承包金的,应当立即支付并按照应付未付款的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公司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应提供公司股东会关于同意乙方内部承包经营以及不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决议,并将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甲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内部承包协议 篇8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乙方作为甲方工程项目经理,就甲方将本协议的工程以内部承包的方式发包给乙方,丙方提供担保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内容,共同遵守。
本协议签订的基础:
1、甲方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资质,按照国家规定合法承包工程。
2、乙方是甲方公司的员工同时是本合同工程项目部的负责人。
3、丙方对乙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协议基本内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工程名称:
3、工程地点:
4、承包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规定的工程范围。具体承包范围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规定的内容为准。
5、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债权债务、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总承包方式。
6、质量等级:合格
7、施工期限:本工程施工期限为90日历 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财务管理
1、甲方为乙方独立设立财务账簿,独立核算,但是对外结算与支付,必须经过甲方财务统一办理。本工程所有的工程款都应当由建设单位转入甲方的账户,乙方未经过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单独与建设单位发生任何款项往来,否则视为其个人行为,与本工程无关。
2、对外结算: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均由甲方统一结算进入甲方为乙方设立的独立账户。结算方式通过银行票据的形式结算。
3、对外支付:由甲方通过乙方的独立账户,统一对外支付材料款、人员工资等各项费用。乙方申请用款时,必须要说明款项的用途,并凭甲方负责人签名的书面支付书方可支付,做到专款专用。
4、乙方每月向甲方汇报一次工程进度及债务情况,甲方有权派人员到现场核对大宗建材和机械设备的购买和保管、使用、付款等情况。
5、对需要用甲方的账户对外发生款项往来的,需要乙方出具专项委托书。
第三条印章管理
1、本工程制作/项目章,以及技术章、资料章(表明"此章仅限于工程技术联系或资料专用"字样),甲方留有印章的样本,该类印章不得用于签订合同使用。
2、乙方在工地施工中的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机械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各类合同有都必须盖甲方公司印章,必须报甲方备案。
3、乙方应当在工地制作印章使用情况登记表。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乙方的印章使用情况,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的检查,对甲方的疑虑提出合理的解释。
第四条承包分摊费
1、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内部承包给乙方,并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人员配备,并协助乙方进行工程全程的管理。
2、乙方按本工程总造价的 %向甲方缴纳承包分摊费。该费用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价款计算,在本工程开工后甲方可以从建设单位拨付的第一笔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待工程最终结算完毕,多退少补。(备注;保证人管理费已交,超出合同部分按2%收管理费,保证人已向公司缴的履约保证金(25000元)待业主退到公司帐上乙方才能向公司申请退还。
第五条人员配备
1、乙方作为甲方公司员工,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2、由甲方组建项目管理部,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人员由甲方派出,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由乙方承担,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甲方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该工资由甲方代为支付,甲方可以从乙方的账户中直接扣除。
3、除项目管理部人员外,乙方聘请的其他人员的,应当将合同报甲方备案,否则视为乙方的个人行为,所有责任由乙方单独承担。
第六条安全管理与责任
1、乙方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该项费用。
2、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应当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甲方批准后从该专项费用中拨付。由于乙方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力,在安全检查时的罚款由乙方承担,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和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工作,同时接受并积极履行甲方提出的整改方案。
4、乙方应当为工地所有人员缴纳社医保,并且购买意外伤害商业险,该费用由甲方代为支付,可直接从乙方的账户中予以扣除,工地工作人员发生工伤的由乙方单独承担。
第七条工程管理
1、乙方应积极与甲方配合,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督促。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严格遵循《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2、工程施工前,由乙方组织所有参与施工人员接受甲方负责人现场技术交底,按照施工方案中的施工顺序和方法进行施工。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甲方在收到该材料后5日内提出修改意见或者予以确认。乙方应当按照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并于每月日向甲方提交下个月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实际进度与乙方提交的进度计划不符的,乙方必须做出合理解释交甲方书面确认,并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以保证工程按期竣工,改进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行业质量标准、规范及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管理好施工班组和施工人员,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5、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对于甲方提出的意见,乙方应当予以修正。
6、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与建设单位的工作联系单、签证单等往来文件应当报甲方备案。
第八条竣工验收
1、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派员进行竣工验验收材料的制作和整理,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材料制作的过程进行监督并提出修正意见。本工程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标准执行验收,并符合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整改至符合验收标准,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2、工程竣工验收材料应当报甲方公司备案,并经过甲方的审核之后方可报送建设单位及建设局。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所有款项进行结算,并预留工程结算款的 %作为质量保修金。
5、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当按照工程质量保修协议承担保修义务,并将保修情况经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后报甲方备案,作为工程保修结算之依据。如乙方经甲方或业主催告后,未履行保修职责,由甲方代为保修或组织他人保修,发生费用按双倍计算并直接从保修款中予以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保修款不足以用来甲方扣除的,超出部分的费用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派员随时监督乙方的施工进度、现场安排、人员配备、安全措施等,确保工地按期保质保量的竣工。
2、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金及费用,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代扣代缴,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费用等。
3、甲方在建设单位支付的每笔工程款中有权扣留 %作为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乙方办理结算,该笔费用在填补完管理费、甲方已经支付但是按照本协议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上款规定的各项代扣代缴的税费、预留 %质量保证金后,剩余款项应当支付给乙方。
4、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本工程所需的各类证照。
第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管理监督下按进度进行施工,负责行使本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面权利和承担全面义务。
2、乙方在申请工程款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
3、乙方应当将工作人员花名册放甲方公司备案,甲方按照该花名册代为发放工资和缴纳各类保险,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4、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全部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应当保证材料设备的质量安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进行转包或者分包,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当所有的赔偿责任。
2、乙方不得以与工程无关的理由转移资金、改变资金用途和透支,若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3、乙方使用虚假材料挪用工程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本工程价款 %的违约金。
4、甲方发现乙方将安全文明施工费挪作他用的,可以要求乙方填补该部分费用,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款不能按期发放导致甲方无法按时发放工人工资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此导致工人上访事件的,乙方应当承担每次 元的罚款,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
6、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自费进行返修整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所耽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未能按期竣工的,每延误一天违约金20__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延误造成建设单位对甲方的罚款、追索费用等一切损失。
7、本工程对外产生的债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有权从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以支付导致甲方垫付的乙方予以全额赔偿。
8、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事故,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承担;给第三人带来损害的,乙方应当积极赔偿,若乙方未能积极赔偿的,甲方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并给付受害人。
9、乙方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任何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承诺书、担保书等,均需交由甲方审核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署。不论甲方是否同意签署,由此所发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予以全额赔偿。
10、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第三条的印章管理规定,任何未盖有甲方公司印章或未取得甲方书面授权许可的合同都视为乙方的个人行为,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若与甲方和建设单位达成的开工时间不符的,以甲方与建设单位达成的开工时间为准)进场,若乙方不能按进度计划组织劳力机械进场施工的,甲方除有权另组织其他人员进场施工外,另乙方应承担每延误开工时间一天500元的违约金,甲方另行组织劳务进场施工的一切费用概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和第三方的一切损失。
12、乙方及承包项目上因拖欠工、料、费等造成法院、仲裁机构及其他国家政府部门、机关划走、冻结甲方账户资金,限3日内归还相同金额,并向甲方赔偿5万元违约金。否则,乙方除立即归还前述资金外,还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计算加收利息,并向甲方赔偿十万元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担保条款
1、丙方作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债务、违约金、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邮寄费、公告费等)。
3、保证期间自自签订本协议起到工程完工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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