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无中介)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中介)1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 区 路 号 小区 号楼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该房产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该房产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 元整,付款方式为 。
第三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四条全部购房款付清后本协议自动生效,房屋买卖即成事实。乙方随即享有该房产的全部权,并承担该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甲方及继承人不再享有该房产的全部权,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任何权利,如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乙方无法如本协议商定猎取该房产全部权,即甲方违约。
第五条在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要求甲方过户,甲方或甲方继承人应无条件乐观帮助乙方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过户。过户时产生的全部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等相关杂费,按下列商定处理:
1、甲方负责将以上杂费缴纳至协议签定之日(或 年 月止)。
2、协议签定之日后(或 年 月起)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协议生效当日,甲方应将购买该房产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票据、房屋产权证书和购房协议等全部资料原件乙交乙方保存。
第八条甲、乙双方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协议商定,无论今后房价如何变动,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第九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全部购房款总额的%作为违约金赔付乙方,乙方退回甲方该房产和全部房产资料;
如乙方违约:乙方将已支付的购房款作为违约金,并无条件退回甲方该房产和全部房产资料。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约中若发生争议,可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十二条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刻生效,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中介)2
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公平、真实、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 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人民币 万元整(¥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 号 平方米)
二、乙方于该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将房款支付给甲方。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甲方供应建筑本房屋的相关证明资料,作为交易依据。乙方假如交易该房屋,若有需要,甲方无条件协作。等具备过户条件时,甲方应无条件帮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界时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其它)任何方式的处分。
五、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点、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乙方付清房款同时交付乙方该房屋。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应支付按日计算的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逾期超过两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需将已收的房款即时全额退还、支付 万元违约金作为乙方损失赔偿。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付款的。其逾期部分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两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将已收房款即时全额退还乙方,扣除 万元作为甲方损失赔偿。
3、甲方保证本房屋无查封、交易、抵押、通知拆除等现象、保证无隐瞒房屋历史或其它非善意行为。若有所列情形之一,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甲方则放弃先诉抗辩权,并按所收款项双倍返还给乙方,以为违约惩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赔偿。
4、本合同签订、房款付清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提出变更或解除方需按本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的双倍支付给对方。如因重大或不可抗力的客观缘由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本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政府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缘由导致房屋拆除或使用功能变更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本房屋的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即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否则应支付按日计算的补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直至全额支付给乙方日止。
七、甲方应准时将可能影响本合同或该房屋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人、通讯方式发生转变,该房屋的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它争议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过错造成房屋价值削减的,甲方应立刻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赔偿乙方损失。
八、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本房屋属企业用房,国家政策限制,乙方是实际产权人和实际全部人,而非合法产权人,故本房屋不灭失,该合同永久有效。
九、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件: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该房屋平面设计图。
甲方: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中介)3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北京市区(县)的房屋全部权证书,证书证号为字第号,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供应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商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__元整(¥)
第四条付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
2、乙方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A.乙方为非贷款客户,应在签定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
B.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支付;
C.乙方为公积金贷款客户,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贷款部分的房款按贷款机构规定支付;
3、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房款。
4、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式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商定为准。
第五条产权过户
A.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协作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B.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或公积金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在贷款机构签发的乙方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协作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房屋交付
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房屋设定抵押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的缘由,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供应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
4、甲方存有公共修理基金的,依据北京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修理基金归乙方连续使用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相互协作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全部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商定办理,没有书面商定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八条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商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根据商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拖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拖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九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托付代理人: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托付代理人: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中介)4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以下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详细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详细状况如下:
(1)该房屋座落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2)该房屋的全部权证证号为 ;
(3)该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2、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等其他设施、设备,将随该房屋一并转让,且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3、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保证
甲方保证已照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详细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抵押等任何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房价款与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上述房屋(包含第一条第二款列明的配套设施等)总房价款为: 元整(小写:¥ 元)。
2、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万元
整,(小写:¥ 元),作为乙方购买甲方房屋的定金。
(2)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万元(小写:¥ 元)。
3、甲方在每次收取付款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
第四条交付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生效且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应于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且乙方全额支付房款次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保证正式交付给乙方的房屋为空房。
3、甲、乙双方应于房屋正式交付乙方后 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4、甲方应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5、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6、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本合同商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帮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 %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按本条商定支付违约金外,同时应双倍返还定金以及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价款。
3、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商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 %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其他
1、该房屋正式交付前,甲方应结清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为申请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中介)5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 区 路 号 小区 号楼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该房产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该房产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 元整,付款方式为 。
第三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四条全部购房款付清后本协议自动生效,房屋买卖即成事实。乙方随即享有该房产的全部权,并承担该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甲方及继承人不再享有该房产的全部权,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任何权利,如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乙方无法如本协议商定猎取该房产全部权,即甲方违约。
第五条在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要求甲方过户,甲方或甲方继承人应无条件乐观帮助乙方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过户。过户时产生的全部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等相关杂费,按下列商定处理:
1、甲方负责将以上杂费缴纳至协议签定之日(或 年 月止)。
2、协议签定之日后(或 年 月起)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协议生效当日,甲方应将购买该房产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票据、房屋产权证书和购房协议等全部资料原件乙交乙方保存。
第八条甲、乙双方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协议商定,无论今后房价如何变动,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第九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全部购房款总额的%作为违约金赔付乙方,乙方退回甲方该房产和全部房产资料;
如乙方违约:乙方将已支付的购房款作为违约金,并无条件退回甲方该房产和全部房产资料。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约中若发生争议,可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十二条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刻生效,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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