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通用9篇)

时间:23-05-31 网友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通用9篇)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共九 第1篇

甲方:__中学

乙方:__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为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甲方将校园的绿化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制定如下条款:

1、工程项目:金山中学校园零星绿化工程。

2、工程造价:12,950.00元(详见预算书),工程款含税。

3、工期要求:乙方提供的方案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组织施工,工期自20__年11月5日至20-年11月10日。

4、质量要求:乙方应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质量合格。场地土方由乙方组织回填、平整;绿化苗木由乙方组织种植,种植完成后由甲方自行养护。

5、双方责任:

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付款方式:施工完成,经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后,结清工程款。

7、本议协若不尽事宜,经双方协商。

8、本议协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甲方单位:__中学

甲方代表:

乙方单位: __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签定日期:20-年11月2日

甲方:__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使学校食堂、小卖部更好地服务于师生,服务于教育,适应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趋势,引入竞争机制,经招投标,乙方自愿承包经营甲方食堂、小卖部。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和权利关系,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20-年8月8日至20__年8月7日止。

二、乙方向甲方交付承包金额为 万元/年。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服务保证金一万元。每年的承包金分两次支付,要在每学期开学前一次性交清,逾期视为违约,取消合同,甲方收取的服务保证金不再归还给乙方。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一、二楼现有的设施设备(水电设施、桌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负责保管、维护,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和添置,费用由乙方负担,否则,甲方收取的服务保证金不再归还乙方。食堂、小卖部新增设施、设备等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提供的水、电等费用按实计算,由乙方负担(水、电皆按学校电费缴费标准),并按月缴交给学校,未能按时缴交,学校有权停止水、电的提供。

五、食堂、小卖部用房正常的折旧由甲方负责、修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造房屋,破坏结构。

六、乙方在经营中必须确保师生的饭菜质量,做到品种多样,午餐和晚餐菜色品种不得少于15种,每周菜色品种不得少于25种,价格合理。师生自由购买饭菜。

七、乙方不得经营与食堂、小卖部无关的物品。

八、乙方不得对外营业,不得出借食堂。乙方必须阻止学生、校外人员在食堂经营场地内做违规违法的事情。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上课时间不得允(默)许学生逗留。乙方不得向学生出售香烟、酒,不得容许学生在经营范围内抽烟喝酒。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

九、乙方必须确保住宿生的营养午餐补助费不能用于小卖部消费,只能用于食堂的就餐消费。如不按该规定,一经发现核实,每人、次罚款100元。

十、乙方在经营中必须确保用水、用电、消防安全,必须保证饮食卫生,做好投保工作(费用自理),如发生水、电、消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乙方对其承包的食堂享有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乙方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部门有关食堂和食堂卫生的文件精神,办好食堂所有证件(费用由乙方负担),合理、合法经营食堂。如有违反上述情况,甲方将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收取乙方的服务保证金不再归还。

十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监督、管理、检查,否则甲方有权制止违规行为,甚至终止承包合同。

十三、乙方所用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为人诚实,作风正派,服务热情的守法公民。乙方必须按时办好食堂、小卖部所有人员的有关证件及健康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乙方在经营中必须确保食堂人员的安全,由此带来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自20-年8月8日签字生效,一旦签订,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终止方负责。承包期满后,如乙方完全遵守合同,则甲方一次性归还收取乙方的服务保证金一万元。

因国家政策及自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中止,甲方应退回相关费用。合同终止后,另行承包时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公章:

担保人:(签字)

发包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项目外环境景观及 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

2.工程地点: ;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园林景观、 景观工程、 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 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 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 小时以上者;

(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 元,即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 ;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 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三通”;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 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5)合同签订后 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 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 %;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 %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 %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三十天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 %工程款;留结算价的 5% 尾款,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单项保修期满后 天内分别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5.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7.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7.1 工程量以审查后的施工图加变更签证、图纸会审记录等按实际工程量

进行计算;

7.2 园林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费用计取套用20__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3 安装工程项目费计取套用2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4 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结算造价按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年7月12日颁发的《20__年园林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水电安装工程结算造价按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年7月12日颁发的《20__年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

7.5 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及安装工程的主材价格执行东莞建委颁发的20__年度7月份《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材料、苗木价格表》,发包方可指定部分材料、苗木的品牌、厂家、原产地及价格等;

7.6 发包方指定的材料或指定的价格,结算时列入独立费,价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条7.4款下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图纸。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副本 2 份,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共九 第2篇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绿化工程合同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土方平整造型、景观工程、苗木栽植及养护。 详见:发包人向承包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方平整造型、苗木栽植及养护;

3、苗木的养护管理(壹年)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第三条 工程施工期限共3个月。

议定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结束。(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时经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承包方严格按上述工期组织施工,若工期延迟,每延迟一天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工期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在工程施工中,承包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绿施说明及业主要求,精心组织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合验收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栽植质量标准执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89

3、养护标准执行《园林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五条 材料和设施供应:

凡包工包料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调运进场;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否则,承包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工期不予顺延,经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该足额赔偿,并应付发包方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1、本工程采用承包方式。

2、工程价款暂定:叁佰贰拾捌万元整(3280000.00元)最后以决算为准

3、付款方式:本工程不予付备料款,采用分月付款方式(不付利息);

(1)、按照月工程进度,付50%;

(2)、工程验收合格付30%,总工程款的80% ;

(3)一年养护期满后,付20%

第七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审核后的预算书

6、其它附件

第八条 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发包方委托叶青青为现场业主代表,代表行使业主的职能,并全权处理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事务。承包方指派伍克祥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的现场管理和对绿化工程养护的监督考核。

2、承包方所指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在整个施工期间内每月不少于20天驻施工现场且组织施工。工程项目负责人按时参加监理例会或各种与本工程有关的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否者,由此造成的损失有承包人自负。

3、发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杆、管线等设施与本施工的关系;同时处理与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关系。

4、承包人工作: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及后期管理和养护工作,同时对原有的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杆管线等设施应进行合同理的妥善保护,如因施工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维修赔偿。

第九条 绿化种植质量满足下列要求:

1、种植前地面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

2、苗木保证质量,由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栽植;

3、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发包方书面确认之后方可改动。

4、质量要求:

①严格按照绿化设计图纸施工;对要求全冠的树种,树木移栽后保留树冠,少量修剪,保持树形基本完整。带冠苗树木移植修剪后保留二级分枝,适当修剪。

②施工前必须清除场内所有杂土和建筑垃堆;

③各类植物需要完全客土(客土以下为普通土壤)栽植。所谓客土,即栽植树木时添入树穴中有利于生长且不混入瓦砾等有害特质的土壤。草坪等地被植物需要客土10cm厚,灌木类30cm厚,中高树木为60cm厚,普通绿地为30-40cm厚;

④高大乔木定植后,应设置树木支撑。

⑤乔木要选择生长健康、树形饱满的优良植物,灌木和地被植物要求品种叶色饱满、树叶密集、不脱脚、无病虫害。苗木均采用苗圃苗

⑥灌木栽植数量、修剪平面及高度应按图纸要求做,要求修剪成平整、饱满的植篱。

⑦行道树与行列种植树木应在一条直线上,行道树距路东边1.2m,种植的树木应树形相似,保持直产,不得歪斜,加支撑立柱,行道树分枝点高度应大于3.0m

⑧树木成活率100%,要求包种包活,养护期壹年。补种树木养护期计算以补种之日起算,养护期壹年;

⑨所有苗木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⑩所有苗木的品种、规格等均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执行。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完工验收:绿化工程施工结束后,由承包方提出书面报告,监理单位送发包人确认,发包人在3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意见,承包人根据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直至完工验收合格。

2、初步验收:承包人在完工报告验收合格后30日,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经现场监理确认后,报发包人、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14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书面意见。

3、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标准《芜湖园林绿化考核评分办法》并根据考核结果由发包人按规定兑现。

4、工程整改:承包人必须按初验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在养护管理期间,苗木死亡之后,由承包人提出补栽方案,报监理确认后,重新补植,该部分养护管理期,自补植结束之日起,顺延养护期。

5、终验:养护期满时,由承包人提出终验申请,并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送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发包人在28日内组织相关部分进行终验。

第十一条 工程结算: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前提交工程预算,经双方初步协商后可以作为竣工前的拨付款依据。工程竣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结算报告。由发包人根据当地当时市场价格及相关政策取费标准进行结算。

第十二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2、验收标准以花木植物的成活率达100%,草皮以遮蔽土壤为依据;

3、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程进行定期考核,养护期为壹年。

第十三条 质量保修:缺陷责任期(即质量保修期)为十二个月,从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缺陷责任期内对所完工程进行维护和养护(并对未成活植物或瘦弱植物应进行无偿补栽或移栽保证植物的成活率和遮蔽率);同时,保证植物生长茁壮成长。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经承包方催要,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施工或在养护期内不能按发包方要求养护、移栽的,承包方未按安全生产条例文明施工的,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的损失承包方自负。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一方依据本条1、2、3、4、5款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款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由于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已的义务,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足额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芜湖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二)依法向芜湖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合同的生效与份数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方保存贰份,承包方保存贰份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

账 号:年 月 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共九 第3篇

甲方:

乙方;

甲方为美化、绿化校园环境,经甲方公开招标,经多家投标,由乙方中标。根据《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威远县铺子湾镇运动场花池。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在运动场四周及主席台两侧的花池,半年后植物成活率达到100%,按实际收方标准数量结算。

四、付款方式: 于20__年5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定专人监督工程质量,及时提出乙方不足的问题,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2、甲方负责提供种植面,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不合适的地方提出建议,使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须按设计的植物品种,双方约定的事项、合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植物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六、工程安全: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规校纪,在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国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威远县铺子湾镇中心学校

乙方:威远县龙滩沟花木园艺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共九 第4篇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私家花园工程。

(二)建设地点:

(三)工作内容:约100平方米环境绿化工程,具体工作详见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及图纸会审所涉调整内容。

第二条工期

该项目工程总工期 天。开工时间从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次日起计。

(一)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顺延:

1、 未及时签审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计划;

2、 设计变更;

3、 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场地;

4、 连续4小时遇雨和停水、停电;

5、 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款项;

6、 遇不可抗拒因素。

(二)竣工验收:

1、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报告的5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默认工程合格并进行竣工结算;

2、 若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双方应确定整改方式及时间,再次验收程序同上款。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

(一)结算依据:

1、 依照1999年颁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__市基价表》中土建、水电、装饰、园林、安装等相关定额执行,劳动保险费按c级取费,工程类别按定额说明执行。定额缺项部分由乙方报价,双方共同确定价格后按实计算;小品项目按市场价定价;

2、 甲方签审的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以及未计价材料确认价;

3、 甲乙双方签署的工作签证单以及涉及调整(更改)部分变更通知书;

4、 竣工图。

(二)合同金额:

1、 本合同暂定造价6万元;

2、 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结算。

(三)合同金额的支付时间:

1、甲方在乙方进场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作为的备料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40%;

3 、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竣工结算,结算办理完成后三个月内甲方付至结算价的95%,余额5%作为质保金,保活期到后支付3%,保修期满后甲方付清余款。

第四条关于设计调整(更改)

本工程涉及设计调整(更改)工程项目,待调整资料完善并经甲方签审后,工程量及造价按本合同原则第三条进行增减。

第五条质保期

(一)质保期:从递交竣工报告后的第七日起算。保修期按建设部20__年第80号令执行,普通植物保活期半年,贵重植物(1000元以上)保活期为一年,工程的其它部分保修期为一年。

(二)成活率:植物管护移交时按行规达到 %的成活率。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保证施工所需用水、用电;

2、合同签定后三日内审定乙方的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图,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负责协助办理施工的各项进场手续;

4、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关系;

5、若施工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付款。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和确定的变更通知内容,结合有关规范组织施工;

2、接受甲方指派监理公司的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

3、注意与外装饰单位施工现场的配合工作;

4、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5、负责施工中的成品保护。

第七条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及责任

(一)甲方施工负责人:

现场代表:

(二)乙方施工负责人:

土建:

绿化:

现场代表:

(三)甲方代表作为现场签证代表;乙方代表作为接受甲方书面通知的代表。

第八条材料的认定及采购

(一)乙方应按设计要求对材料自行采购,涉及装饰及灯具材料需经甲方认定后方可采购。

(二)设计材料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共同认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乙方方可购买。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除顺延竣工期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甲方对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补救或减

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的机械设备调运等实际损失;

3、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或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超一日,按合同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且无故拖延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延一日,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双方约定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共九 第5篇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   、   、   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 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 %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 %,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 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 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共九 第6篇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院 内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 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苗木、土方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 置方案。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Ⅱ类工程标准收取,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大 写 元整)。注:附价格表一份。

三、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工程款的90%款额,剩余款 额保活期满一次性付清。(保活期一年)

四、双方责任:

1、施工中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地下埋伏线路及管路有关图纸,或由甲方指定人员进行指导,如指导人员误导损坏,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2、花苗成活率不可控制,乙方应及时更换。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无偿给乙方提供水源、电源。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共九 第7篇

最新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经招标决定,甲方将给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信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施工合同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内容:

1、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和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

2、根据不同地形,双方协商调整施工。

二、承包方式及付款组成:

1、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总价的方式承包,其承包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元)。

2、考虑到道路两侧商铺较多和地形障碍,按招标文件规定花池数量有所变动,花池内植物种植相应变动,数量待定,故按总花池数量和总价数折合单组花池和树苗植物组合计价,每组花池 元,工程结束验收后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

3、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承包内容外发生的工程(含植物)原则上按招标文件所列价款协商计价。

三、开竣工日期:

1、本工程于 年 月 日竣工。

2、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道路施工相关事由不能及时协调解决,工期相应顺延。

四、安全生产: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程规章进行,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措施。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甲方付乙方合同总价款 %,施工完成%付元待工程验收合格扣出质保金,乙方凭税务局开据的正式发票结算付清。

六、双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主道路的施工和有关线路的铺设。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废料应主动清扫拉走。

3、甲方提供乙方在植物养护管理期内的水源取水点,所发生的水费甲方负责,电费和运输车辆乙方负责。

4、乙方在甲方划定的区域内花池砌体和树苗种植,因协调无效遭到人为破坏,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的损失计价补偿。

七、工程质保金:

1、工程质保金按工程总价

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修复。

2、质保期过后如无工程缺陷,甲方无条件返还乙方质保金。

八、检查验收:

施工结束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在十天内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共九 第8篇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及要求,经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范围:施工面积 ㎡,详见施工图,具体范围以甲方制定为准。

二、工程内容

回填种植土、农家肥;种植苗木,苗木支撑,管护12个月。

三、工程工期

20xx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具体开工时间根据工地所具备的条件确定。

四、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养护的承包制。工程所有植物材料,绿化辅助等由乙方自行组织采购,工程所需用的水电由甲方提供。

五、合同文件使用标准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T82-99)和国家现行标准,本工程中乔灌木及地被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六、合同价款依据

1、根据实际施工图。

2、在施工中若有合同外发生的工程量,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签证,所发生的签证加入结算。

七、甲方责任

1、乙方进场时,甲方负责提供具备开工条件的场所及协调施工中影响施工的事件。

2、本工程的回填种植土采取原地取运土方,在取运土方时甲方需积极协调,圆满完成回填工作,若产生不能原地取土,出现外进土方,则甲、乙双方共同再定回填土价格。

八、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做出的设计图纸,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认真完成施工任务。

2、绿化景观效果达到设计要求。

3、乙方紧紧结合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同时尽量按园林局的设计通知进行绿化,并保证验收通过。

九、合同价款

工程造价为: 元(大写: 元整)。若发生合同外的工程量,再单独核算。

十、工程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3天内,甲方给乙方首付50%,尾款待验收合格。除5%的保质金外双方一次性结清。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1、合同生效日期由双方签字之日起。

2、本合同自该工程保活养护期结束,经甲方最终移交验收合格后款项付清给乙方之日起自行终止。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共九 第9篇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形式:  层数:  建筑面积: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立项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不包括的工程范围:

三、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 天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大写): (人民币)元

(小写)¥: 元

(其中:工程预留金 元,零星工作费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元,工程分包和材料购置费 元,总承包服务费 元。)

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报价书。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及其附件。

6、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

7、图纸。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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