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购销合同〔一〕: 塑料原材料购销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置 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序号原材料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元〕购货折扣〔%〕折扣后金额1 2 3 4 合计: 增值税总额〔增值税率为17%〕: 总金额:¥ 大写: 〔含税价〕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原材料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二、交货:1、订货日期: ;交货日期: .2、供货率: ;合格率: .3、交货方式: 方负责寻找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输, 方承当运费 元.4、交货地点: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可采用现金支付、签发商业汇票两种方式付款.2、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预付款.3、现金支付折扣:5/1 ;2/30 ;1/60 ;n/90 .4、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四、违约责任1、逾期交货或付款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原材料质量问题需甲方在提货当天检查清楚,逾期乙方不予以处理.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五、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签约地工商行政部门协调解决.六、其他: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于 .
苗木购销合同〔二〕: 甲方和乙方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由乙方向甲方
甲方与乙方签定一份购销合同。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价值5万元的铝合金型材,甲方支付定金1万元,交货期限、交货地点、质量标准,均有明确规定。一方违约支付5%违约金。合同签定后,甲方立即汇给乙方1万元。但乙厂未能如期交货。在甲方催货时,乙厂捉出迟1个月交货,甲方表示同意。1个月后,乙厂却只交了 2万元的型材。甲厂收货后,并未立即验收,20天后,在使用这批型材时才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便向乙厂提出退货并解除合同。乙厂那么予以拒绝,但又无货可交,无奈之下,甲厂以高于原合同10%的价格向他人购进了全部所需型材,并向法院起诉。法院查明,该合同为有效合同,乙厂所交型材不符合合同规定,甲厂在催货期间共花差旅费2023元。请问: 1.原告要求退货是否允许 2.合同未履行局部能否解除 3.原告已付被告的定金该如何处理 4,按经济合同法规定,被告应该怎样承当违约责任
1、原告要求退货应予准许。
第一百五十七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第一百五十八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2、合同未履行局部可以解除。
第九十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被告应双倍返复原告定金。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经济合同法》早已废止,现应依据合同法处理。被告的违约责任为:a,双倍返还定金。b,赔偿原告在催货期间花去的差旅费2023元。c,赔偿原告因延误生产〔如果有的话〕造成的损失。
苗木购销合同〔六〕: 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金额是否含增值税例如:一份卖买合同为10000元,卖方是一般纳税人,其不含税销售额是8547元,那么,应交购销合同之印花税到底应为:10000 x 0.03%=3元 还是 8547 x 0.03%=2.56元反之,对于采购方也有含税与不含税的问题,正确的计税金额应是什么
按不含税价计算.即2.56元
平时实务中不是签定合同就按合同计提印花税,而是按损益表上的当月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合计数按万分之三计提印花税.
另外采购合同不需要单独计提印花税.税务局规定:购、销合同印花税统一按销售额的0.03%合并征收.也就是说0.03%已包含了购货合同的印花税了
苗木购销合同〔七〕: 经济法案例分析:甲有一套房子欲出售。甲和乙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乙以40万元购置。〔越详细越好〕
甲有一套房子欲出售。甲和乙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乙以40万元购置。甲和乙商议,乙先支付20万元,余额在三个月内支付完毕后,再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甲考虑乙急需住房,把房子交给乙居住。后丙愿意以42万购置甲的房子,甲和乙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产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问:
〔1〕甲和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和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该房屋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1.有效,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当事人的意愿
2.有效,无法律背离的地方
3.房屋归丙所有,房屋所有权以产权确定,乙可以要求甲返还已交的款项并要甲承当违约责任。
苗木购销合同〔八〕: 二、甲乙双方口头约定购销合同,甲方向乙方购置20万瓶酒,货款为24万元,交货提款,同时约定乙方须加贴某名牌商标,以便甲冒充出售名酒.在合同履行时,甲方借口手头紧,只付了15万即提走全部货物.乙方一再催讨无果,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催款.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答复以下问题:
〔1〕 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 双方各自返还财物给对方是否可以为什么
〔3〕 该合同假设无效,应从何时开始
您好:
1,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甲乙的约定违反了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因此无效.
2: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当相应的责任.
3:合同自始无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局部无效,不影响其他局部效力的,其他局部仍然有效.
希望答案对您有帮助
苗木购销合同〔九〕: 合同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2.甲、乙公司于2023年4月1日签订一项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甲向乙订购A产品5000套,每套单价0.3万元,甲向乙预付定金200万元。合同规定,乙公司于4月20日、5月20日、6月20日前分别供货1500套、1500套、2023套。甲方收货后10天内付清货款,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支付赔偿金。双方在合同中还约定,以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1000万元的股票作为质押。4月5日甲公司按期支付定金,并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乙公司于4月15日根据合同约定发出第一批货物,但甲公司收货10天内只支付了第一批货物40%的货款。因甲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故乙公司拒绝发出第二批货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答复以下问题:
〔1〕双方约定的定金担保何时生效?并说明理由。
〔2〕双方约定的质押担保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拒绝发出第二批货物理由是否充分?并说明理由。
1、定金交付转移占有才生效。订约定金只有交付了定金,合同才生效。合同成立与生效是两个概念,成立的合同不必然生效。
2、质押是有效的。股票属于有价证券,质押以办理质押手续为生效要件。
3、属于履行抗辩权的行为。个人认为不太充分,因为合同约定的不明确。是三次交货完成后付款还是分批付款,合同约定不明。如果对簿公堂,很容易扯皮。
苗木购销合同〔十〕: 甲、乙公司依法订立一份总货款为20万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违约金为货款总价的5%。同时,甲向乙给付定金5000元。后乙违约,给甲公司造成损失2万元。 试分析:(1) 从实体角度,甲公司主张权利有哪两种解决方案?具体说明理由。 (2) 哪种方案更有利于保护甲公司的利益?为什么? 〔3〕乙公司应依法向甲公司最多偿付多少费用?
浙江孙律师:
应该有三种途径1返还双倍定金数额1万;2按照违约金支付1万;3按照实际损失赔偿2万。
建议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实际损失2万。从定金和约定的违约金看,都不能满足实际损失。而实际损失又远远高于约定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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