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出租合同范文六篇

时间:23-04-24 网友

店铺出租合同范文六篇

店铺出租合同 篇1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承租出租店铺有关事项签订如下合同:

  一、 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德清县乾元镇务前街营业房74号,租期为3月22日至3月21日止。

  二、 租金为人民币: 元。另加押金壹仟元整作为乙方向甲方在承租期间的保证金。第二年乙方需要续租必须租期到期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第二年租金根据市场情况甲方有权作相应调整,乙方无权干涉,房租必须提前一个月在2月20日前付清,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续租权。

  三、 乙方承租期间,本店铺水、电费、税金、工商管理费、卫生费等其他关于店面内外的所有收费全部由乙方按时付清。

  四、 乙方承租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给他人,如甲方同意转租,转租价由甲方决定,乙方无权干涉。乙方不得利用店铺做有损国家及集体利益之事,如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应由乙方自负。

  五、 乙方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结构,同时有意无意损坏房屋的结构及房屋内外设施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在承租期间内按时赔偿或修好。另外,在承租期间店内外的一切装修费、材料及费用应由乙方自负。在承租期间由于店铺内外设备陈旧需要维修或更换,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在3月21日前把店铺完好无损的退回给甲方。店内外所有已装修无条件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拆除。

  六、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乙方在承租期,如不能按以上条款执行,甲方有权立即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店铺,以上已付房租租金以及保证金全部作为赔偿甲方损失费处理。如乙方在承租期间能按以上条款执行,同时在3月21日前把店铺完好无损并无条件退回甲方后,甲方再把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退给乙方。

  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店铺出租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

  出租方:_

  法定住址: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委托代理人:_

  身份证号码:_

  通讯_

  邮政编码:_

  联系人:_

  电话:_

  传真:_

  帐号:_

  电子信箱:_

  承租方:_

  法定住址: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委托代理人:_

  身份证号码:_

  通讯_

  邮政编码:_

  联系人:_

  电话:_

  传真:_

  帐号:_

  电子信箱:_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_号,建筑面积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元整(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_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_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元(即第二年为_元,第三年为_元,第四年为_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二期:租金为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三期:租金为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度,电表底数为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店铺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2。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大约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 年,自 年__月__日起至 年__月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万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年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则不退还乙方所交一年的租金。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十三、付款方式及时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店铺出租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顺德区容桂大福基居委会桂福路205号大福市场内 类的 号店铺出租乙方用于经营(限经营 类)。该店铺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出租本店铺,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期到期前30天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期权处理。

  三、租金、保证金、水电费及租金交付期限

  1、该店铺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仟拾元整,承租时一次性收清半年(6个月)租金。发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甲方将在乙方交交租金之日将上述店铺钥匙交付乙方。

  2、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按时一次性将租期内全部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

  3、水电费:乙方必须准时交清每月水、电及卫生费。

  四、租赁期店铺的修缮

  店铺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将店铺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店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店铺。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店铺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店铺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店铺,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店铺内外卫生。水、电、物业税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十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店铺交给乙方使用。

  2、不按合同的条款规定修缮店铺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店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悔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得破坏店铺主体结构及设施,根据造成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4、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店铺缴纳租金。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此合同不得涂改,否则视此合同无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店铺出租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公司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市 区 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四、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五、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 元(人民币)

  六、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七、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九、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一、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二、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三、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十四、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五、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十六、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七、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八、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十九、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违约

  二十、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一、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二、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三、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四、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五、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七、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九、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其他

  三十一、本合同正文共五页,随本合同共六个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复印件

  附2:用电及防火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附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4: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注册注册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店铺出租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法人代表:

  承租方(乙方)

  法人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 店面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店面位于 ,该店面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同意租赁店面只作为 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本合同正式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60天发出书面申请,双方重新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租(甲方未作书面答复,视为合同期满后不同意乙方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后将本合同租赁店面出租给他人。

  3.3本合同期限届满,如该店面继续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四条 店面租金

  4.1甲乙双方约定的租金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月,即 元/月(大写: ),以后按每年 递增。

  4.2租金和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按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进行如下约定:乙方租金每六个月支付一次。

  4.3乙方经营中涉及的费税(包括但不限于流转税所得税,物业管理费、治安费、垃圾清运费)及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通讯网络)均不包括在店面租金当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4.4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负责店面装修。

  第五条 乙方如需在经营过程中对店面进行装修,其方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或损害所在建筑主体结构,施工方案不得堵塞人行通道或影响相邻店面经营。

  第六条 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6.1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店面租金以及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支付的各项费用。

  6.2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指派工作人员进入该营业店面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抄表、维修和改建,紧急状况下,甲方对店面的设施、设备的检修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6.3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拖欠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达7天以上的,拖欠应承担的用水、用电及其它费用达30天以上的。

  6.4对于在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或各项费用,即使甲方接受了乙方应交租金或费用的部份款项,不得视为甲方同意免减乙方应付款项,也不影响甲方追索不足部份的应付款及单方解除合同权力。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7.1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店面进行独立经营幼儿园,其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但须依法经营。

  7.2乙方在租赁店面的`一切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7.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停止营业。停止营业或变相不营业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单方进入乙方租赁店面,清空店面并对外出租。

  7.4乙方租赁店面前后的公共区域部份的清洁卫生,城管、城建、物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5乙方应自行购买承租店面内的财产一切保险。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8.1合同期满之日,合同自行终止

  8.2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可提前终止合同。

  8.3如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因故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视为根本违约。

  8.4无论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应于10日内将租赁店面内物品自行搬离,逾期未搬,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到场的情况下,将物品搬离,且不承担物品缺失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合理地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的,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外,双方均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

  9.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属甲方违约,甲方除应退还乙方未使用的租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为乙方已缴未使用的租金额的50%.

  9.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属乙方违约,乙方缴纳的未使用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为壹年的租金。

  第十条 法律适用的争议的解决

  10.1有关本合同的内容,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受其保护和管辖。

  10.2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包括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它条款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甲乙双方均表示,在本合同签订时,认真读过本合同中所有条款,理解本合同条款的精神与含义,均认为对双方公平合理。

  11.4甲方对乙方的所有通知、信函、文书等送达乙方租赁店面,乙方负责人或工作人员须签收,乙方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拒绝签收的,甲方注明情况并请邻近第三人签字作证,即表示已送达乙方;或甲方将书面通知、信函、文书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乙方在本合同留下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时(乙方变更该地址或联系方式的,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自交邮之日起三天后视为已送达乙方。

  11.5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通知、信函、文书,一方按另一方如下的具体地址或联系方式送出时,即视为合法送出,一方变更该地址或联系方式的,须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按此预留地址或联系方式送出时,即视为已合法送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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