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代理合同(15篇)

时间:22-09-24 网友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15篇)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1

  合同编号: X

  甲方: X

   X

  电话: X

  传真: X

  乙方: X

   X

  电话: X

  传真: X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之 X系列软件产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定义

  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者内容中另有规定,下列名词应具有如下意思:

  1、软件产品:指业已进行商品化工作的、公开发表过的、且甲方作为权利人或权利受让人能够进行授权销售并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软件,包括该软件的可执行程序和有关文档等;

  2、代理销售:指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软件著作权人或者权利受让者许可行使展示、销售软件产品的权利,代理销售包括代销或经销;

  3、代销:是指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其产品,产品销售完以后或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算,乙方可随时将未售完的货物退回甲方的合作方式;

  4、经销:是指甲乙双方按照下列条件结算的合作方式

  (1)货到付款;

  (2)按月结算,即每月底结算当月或在其它约定日期结算约定日期前一个月内的进货;

  (3)按批结算,即每批进货时结算上批进货。

  (注:上述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在补充协议或附件中选择一种。)

  5、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合称;

  6、补充协议:指主合同的补救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是 X系列软件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代理销售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 省 市 区内销售甲方软件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销售商,应尽代理销售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努力将甲方软件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如有新的零售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软件产品的品种、数量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软件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软件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6、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软件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 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7、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 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 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8、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每月的 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三、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软件产品所有品种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软件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代理销售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代理销售商,可以享受零售价 折的折扣。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享受零售价 折的折扣。

  此外,乙方可以享受当月的奖励按照合同附件规定计算。

  四、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 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五、违约责任:

  1、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软件产品;

  ⑵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货款超过了规定的付款期限未支付;

  ⑶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 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⑷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六、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帐户: 帐户: X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纳税登记号: X 纳税登记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2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之“蓝色梦幻”系列软件产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定义

  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者内容中另有规定,下列名词应具有如下意思:

  1 、软件产品:指业已进行商品化工作的、公开发表过的、且甲方作为权利人或权利受让人能够进行授权销售并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软件,包括该软件的可执行程序和有关文档等;

  2 、代理销售:指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软件著作权人或者权利受让者许可行使展示、销售软件产品的权利,代理销售包括代销或经销;

  3 、代销:是指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其产品,产品销售完以后或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算,乙方可随时将δ售完的货物退回甲方的合作方式;

  4 、经销:是指甲乙双方按照下列条件结算的合作方式

  (1)货到付款;

  (2)按月结算,即月底结算当月或在其它约定日期结算约定日期前一个月内的进货;

  (3)按批结算,即批进货时结算上批进货。

  (注:上述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在补充协议或附件中选择一种。)

  5 、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合称;

  6 、补充协议:指主合同的补救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是“蓝色梦幻”系列软件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代理销售商。

  2 、销售范Χ:甲方指定乙方在省市区内销售甲方软件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 、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销售商,应尽代理销售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软件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如有新的零售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 、软件产品的品种、数量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 、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运输的,甲方将以软件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软件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6 、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软件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7 、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8 、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月的 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三、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 、保持甲方软件产品所有品种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 、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软件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 、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代理销售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代理销售商,可以享受零售价折的折扣。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享受零售价折的折扣。

  此外,乙方可以享受当月的奖励按照合同附件规定计算。

  四、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 、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 、本协议期满后,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五、Υ约责任: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Υ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Υ约责任:

  ⑴乙方超越销售范Χ销售甲方软件产品;

  ⑵乙方Υ反了结算规定,货款超过了规定的付款期限δ支付;

  ⑶乙方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δ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⑷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六、附则

  1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3 、本合同δ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 、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帐户:

  帐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纳税登记号:

  纳税登记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就乙方承接甲方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 签订本区域销售代理合同 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经双方确认:

  甲方的 菠萝酶木瓜酶木瓜粉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甲方授予乙方 菠萝酶木瓜酶木瓜粉区域的销售代理权,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二、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

  2、甲方发货到市,此范围外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按乙方订货量的比例提供公司统一的宣传资料。

  4、甲方推出新产品、调整市场价格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二)、乙方

  1、乙方需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并严格执行甲方的产品政策和价格政策。

  2、乙方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及产品的品牌形象。

  3、乙方应至少每一个月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类产品的情况(包括一些广告资料、价格、销售情况和样品等) 同时应向甲方汇报 当地的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 。

  三、代理保证:

  1、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权收取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同时不予退还市场保证金。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 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退还乙方保证金。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

  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如无需续约,在无违反本合同条款情况下,可终止合同,但乙方不得在 年内代理或经营与甲方有同类或对甲方有冲击的产品。

  四、退换货:

  1、为服务广大消费者,乙方在代 区域内经营,若消费者不满意或证实属产品质量问题, 甲方需无条件提供退换货。

  2、代理期间如因产品滞销,乙方要求退换货,在提货日起三个月内,外包装完好情况下,甲方酌予协助办理,来往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销售定额:

  1、菠萝酶木瓜酶木瓜粉供货价为元公斤,乙方的首批订货量最低为 50公斤,甲方给予乙方 3 个月的试销期,试销期内至少应达到元的销售额。

  2、试销期满,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最低销售额,本合同正式生效,否则终止。

  六、本合同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

  甲方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4

  甲方: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就乙方加入甲方( )销售连锁组织,建立( )销售点,达成一致合同如下,共同遵守。

  二、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自己的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照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所代理的商品只能是甲方的产品。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维护( )企业形象、商标、品牌及相关资料的完整。

  2.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履约的行为提出质疑和采取终止合同。有权象法院提起诉讼。

  3.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咨询。

  4.甲方为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设备及耗材的相应文件文件,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便利服务。

  5.甲方为乙方提供区域保护,每个区域只做一家加盟,以保护乙方的利益。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的产品的权利、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2.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3.乙方于签约后一次支付配货押金元 、实际金额为人民币作为加盟定金(乙方违约此定金不退换),余额元人民币在签约后天一次付清,合同才正事生效。配货押金按年销售返款达元以上可以退还元的标准,直到各级加盟店押金退完为止。

  4.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第一项约定的区域范围内,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的,批发价不得出售。如果乙方超过区域销售,一经查实,甲方可以将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5.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账工作,并将每个月营业情况反馈给甲方。

  五、产品的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照订单或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该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果无误,乙方签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没有受到未收到乙方单据,则视为该批货物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须退还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不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折扣价后30%的包装运费。

  六、遇到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另行补充条款,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且与本合同效力等同。

  七、本合同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5

  甲方:南京生有土特产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

  南京生有土特产销售有限公司是南京梅花鸭有限公司自主经营和创办的现代化管理企业,多年来致力于南京特产真空盐水鸭的研究制做及自主销售、公司产品荣获《中国国际食品博览会金奖》、南京鸭业协会及消费者协会的放心食品证书、在行业里有着很高的美誉度、南京生有土特产销售公司旗下还拥有江苏通润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代理销售协议:

  一、 供销条款:

  1、代理商须具备的条件:

  a. 代理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

  记证等相关文件及一切市场调研报告或市场运作计划。

  b. 乙方对甲方品牌有强烈的认知度,认同生有公司的经营理念。

  c. 具备一定的市场营销能力和经济实力,有消费品营销、配送和服务的网络(如

  便利店、连锁店、商场、超市等)。

  2、关于代理费——乙方作为甲方代理商须按不同等级向甲方无条件交年内代理费用:

  a.省级(或直辖市)代理商:代理费用为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整) b.地级(或地级市)代理商:代理费用为捌万元整(80000元整)

  c.县级(或县级市、区级)代理商:代理费为叁万元整(30000元整)

  d.每个省份、地级、县级只有一个代理商,但每个省份可以有多个地级(或低级市)代理商,每个低级有多个县级(或县级市、区级)代理商。

  二、供货事项;

  1、上表中供货价格为乙方交货地点的到货价。

  2、甲方按上表中供货价供货给乙方,如因物价上涨、价格有变动,甲方将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3、乙方向甲方订货要通过传真确认、确定所需产品的品种、数量、及交货日期并将货款打入甲方帐户内、甲方以收到乙方的货款起三日内发货。

  4、在甲方未收到乙方所需货物货款前、不予发货、乙方损失自理、与甲方无关。

  5、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甲方负责将产品运抵乙方指定交货地点。

  三、甲方职责:

  1、 合同期内,甲方承诺不在乙方经销的区域内另立代理商,但乙方违约则甲方不受本款约束。

  2、 甲方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产品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卫生检验证明等文件。保质期内出现批量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3、甲方产品在保质期内不予退货(如在保质期内产品自身出现质量问题除外)、保质期外出现质量问题与甲方无关、乙方自理。

  4、甲方同意确定乙方最低销售量如下:试销期三个月,销售额达到 元。前六个月平均每月达到 元,六个月后每月达到 元。合同期内乙方如达不到上述销量,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5、返利;乙方年销量达到100万以上,返利0.5%;年销量达到150万以上,返利1 %;年销量达到200万以上,返利1.5%;年销量达到300万以上,返利2%。

  6、甲方供给乙方的货物在保质期内、如因非人为出现的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要协助甲方去处理有关事宜。

  四、乙方职责:

  1、 乙方应符合并遵守甲方代理商应具备的条件。

  2、 甲方产品首次进入乙方市场所需的质检、卫检由乙方负责办理。如因乙方没有办质检、卫检而把该产品投放市场销售,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3、 乙方不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甲方产品,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经销甲方产品以外的同类系列产品。

  4、 每次订货:乙方以书面订单连同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乙方每次订货量不得少于伍仟元,特殊情况协商解决。

  5、乙方接到大宗订单(单位团购发放)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支付生产定金既总货款的百分之五十、甲方收到定金后组织生产、发货前乙方需将余款付清、甲方收到乙方本批货的余款后、方可按照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发货。

  五、合同解除:

  1、 如乙方未与甲方沟通和得到甲方认可,乙方连续30天不订货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权。

  2、 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市场规划,如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跨出本协议规定的经销区域销售。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甲乙双方若有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履约方向违约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4、双方在合作期间、遇到不可抗逆的因素如:企业倒闭或自然灾难、本合同自行终止。

  六、其它事项: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可增加合同附件、否则,另一方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后正式生效,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可于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续约。

  甲方:南京生有土特产销售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签订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订日期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6

  甲方:北京__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条款。

  一、合作方式

  1、出票服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出票服务。

  2、系统支持:甲方须具备与甲方合作业务所需的机票出票系统及在线分销系统。

  3、订票服务:由乙方预订人员在甲方提供的分销系统完成。

  4、结算原则:__X公司F-85折结算、CAC航空公司F-90票面5元张结算(限制航线除外)。

  5、结算服务:甲乙双方需要提供业务接口人、财务结算接口人及详细的联系方式。

  二、账务结算

  1、财务对帐:双方每天对帐,当日上午10:00前双方将之前 日的账目对账完毕,对帐确认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以传真的方式发给对方,确认单作为双方每周结算的唯一有效凭据;

  2、退票:发生退票时,应根据实际结算价格及退票费后冲抵票款。

  3、结算:甲乙双方采用1结算方式,每日 12点 进行款项结算。

  4、结算账号:9154 9080开户行:上海__开户名:北京__公司

  三、保证金 乙方交纳甲方 3万 元作为业务开展期间的保证金,待业务结束后退还。(暂不收取)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制定出票、结算流程;

  2、甲方须向乙方传递票号、等信息并配合乙方的信息操作;

  3、甲方将对双方合作中所涉及到的乙方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业务流程及服务规范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

  2、乙方必须具备合法资质,保证合法经营,保证合作的具体开展形式在合作期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家相关行业政策的要求。

  3、使用甲方客户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仅保留每次出票的订单信息用于线下服务,不能保留客户详细资料。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将任何订票信息挪作他用,或泄露给第三方。

  4、若因为乙方打票和收款工作出现问题导致用户投诉或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6、对于既非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航空公司的原因)而导致的工作引发用户投诉或出现其他问题,乙方有责任和甲方一起做好用户的解释工作。若有需要乙方负责协调航空公司等处理善后事宜。

  7、乙方对合作中所涉及到的甲方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六、违约条款

  1、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 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2、若违约方继续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3、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4、若乙方在实际开展业务过程中,服务不能达到本协议规范要求,甲方保留根据实际情况中止直至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5、如因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与甲方客户违约时乙方须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七、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1合作期限届满而双方决定不再续约。

  1.2协议一方严重违约,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1.3在一方出现严重违反本协议内容的行为,并对对方造成或必将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守约方终止本协议无须负任何违约责任,并按照相关法规妥善解决。

  1.4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1.5如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任何一方发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

  2、任一方在协议期内擅自终止合作,须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3、协议终止或解除后,本协议中关于保密、结算、损失赔偿和违约金的约定继续有效。

  4、协议期满或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应自协议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双方结清所有款项。

  八、不可抗力条款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协议暂时无法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予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对妨碍协议履行的情形消失后 日内,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由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影响的证明。

  九、协议争议解决

  1、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经由中立之第三方调解来解决。

  2、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就该争议提起诉讼。诉讼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3、上述协商、调解和诉讼期间,双方仍然有义务继续履行协议之规定,保证取票业务的正常开展。

  十、保密义务

  1、本合同中的条款以及合作期间双方的信息均属商业秘密。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作合作项目开发以外之用途,否则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此前一方已经享有的或一方通过合法途径从第三方获得的、或已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不属于前述保密信息。

  2、如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补充协议或附件、传真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附 则

  1、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2、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合作期限届满后如甲乙中任何一方均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作的,合作期限将自动续展年。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____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 省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乙方委托甲方就 实行人事代理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管理上述人员的档案和人事关系。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负责管理上述人员的档案和人事关系,并为代管人员提供人事关系接转、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方面的人事代理服务。

  三、乙方委托甲方人事代理期间,甲方不负责代管人员的伤残、失业、医疗、养老保险等一切劳保福利费用。

  四、乙方负责移交或协助移交代理人员完整的人事档案。合同期间,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转交代管人员在聘用单位形成的新的档案材料,经甲方审核后存入代管人员档案。代管人员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人事代理服务费,每人每月 元,从签订合同之日起,首次一次付清 年费用。代理期间,乙方应主动向甲方续缴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 年未交费者,甲方有权终止代理服务,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本合同自年 月 日起生效。此次缴费至年 月 日。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

  七、乙方在合同期间内,提前调出档案,甲方不退还乙方的人事管理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签约双方就合作开展 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组织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因特网;建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数据中心、电子商务平台开发、企业信息化工程、一卡通公用信息系统及其他相互联网业务,双方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甲方权利义务

  1.1作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户和下级代理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数据中心、电子商务平台开发、企业信息化工程、一卡通公用信息系统及其他相互联网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声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作相应赔偿。

  1.2确保自己及客户的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上针对代理商的操作要求说明,以确保在委托服务时,能按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

  1.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1.5为保证乙方在域名注册、虚拟主机、数据中心、全能在线建站平台及其相关互联网业务的顺利发展,甲方应有独立的办公地点及分销网点且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

  1.6甲方代理乙方相关产品的代理价格、按照__公司随着市场变动而制定的不同的代理商市场价格。

  1.7甲方所代理乙方相关产品的款项应该及时通过银行转帐或其他付款方式及时向乙方付清。

  1.8甲方必须每个月都有和乙方发生业务联系并保持一定的量,从而取得更好的代理政策及代理价格。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以转发ea方式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注册服务;保证该注册有效进行。

  2.2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不限制甲方的传输量与f访问,并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服务请求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商务平台2个月内完成;建设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3在上及时公布代理价格信息和价格变动信息。非特殊情况上述信息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代理 政策或价格表以文件或邮件的方式发给代理商。每月发送财务对账单。以便代理商了解财务状况和及时补充预付款,以免因预付款不足影响业务提交处理。

  2.4乙方必配合甲方开展全方位的广告宣传工作,为甲方其开展业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公司业务动态、代理价格及相关的业务宣传资料。

  2.5乙方保证甲方所发展的客户可享受到__公司优良的服务和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2.6乙方应在甲方汇款底单传真至乙方公司后的当天内完成甲方所提交的任务要求设置,以确保甲方能及时地为客户服务(除非有特殊情况发生)。

  2.7乙方负责甲方经销地区的销售市场维护工作,并针对相关情况和行销进行指导工作。

  2.8持续完善代理服务政策,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2.9乙方提供给甲方以下产品和代理价

  3.付款结算条款

  3.1甲方所有款项的汇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3.2在委托首次代理业务之前,甲方汇款人民币600元或以上作为预付款,以使初期业务不因款项原因而影响乙方及时提供服务和支持。

  3.3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上详细说明。

  4.违约责任

  4.1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无法被访问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但是,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ee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的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10次,每次不得超过5个小时。甲方在与乙方的技术部门联系并获得证实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即可获得适当赔偿或退款。

  4.2因甲方原因导致域名未能成功注册时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在甲方提交的域名被抢注时,乙方及时为甲方进行同等数量的域名注册或另行协商;因域名注册信息错误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

  4.4如一方在经营过程中有损害对方利益或形象时,另一方有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4.5其它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4.6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终止其代理权。

  5.其他条款:

  5.1本协议所提及价格为本年内的一定时期的代理协商价格,乙方有权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等对该价格重新定价,在双方友好协商后,甲方按新的代理价格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5.2本协议有效期 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5.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须协商解决,或另做补充协议。

  6.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甲乙双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不应视作违约,双方对此表示认同。 本合同为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8

  甲方(被代理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

  邮政编码:

  电话:

  合同乙方(代理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

  邮政编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合同乙方将销售代理甲方 产品的相关的事宜,订立了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1、合同乙方的代理的区域为: 地区。

  2、代理区域的扩大或缩小的条件及方法:

  二、代理产品

  1、合同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

  2、代理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

  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合同乙方为 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合同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合同乙方保证金,合同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合同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合同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4、合同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合同乙方的违约责任。

  5、对于合同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合同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合同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 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合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合同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合同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4)同意向甲方支付 元的续约费;

  (5) .

  五、最低代理销售额

  合同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为 ,合同乙方保证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 元。如果连续 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合同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 %.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 构成。甲方除向合同乙方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合同乙方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2、销售价格:合同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合同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 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合同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合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佣金

  1、合同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元按 %收佣; 元按 %收佣。

  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应向合同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5、合同乙方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甲方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合同乙方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合同乙方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甲方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八、商情报告

  1、合同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合同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 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向合同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合同乙方。

  九、推销、宣传与广告

  1、合同乙方是 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合同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3、甲方通过制定总体广告计划及其他规定,实施产品的广告计划和发布广告;合同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代理区域内发布促销广告,开展促销活动。

  4、合同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5、合同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代理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十、购货与销售

  1、合同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 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货款。

  (1)甲方收到合同乙方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合同乙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合同乙方发货,合同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运费,航空货运费等,发货方式由合同乙方确定。

  (3)甲方将在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传真或寄至合同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2、合同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 日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甲方予以换货或退货。

  十一、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合同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合同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合同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合同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合同乙方或其指定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 次的业务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合同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合同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甲方为合同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6、合同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当合同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合同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合同乙方通知的 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合同乙方提供 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十二、知识产权

  1、甲方许可合同乙方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合同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2、甲方对许可合同乙方使用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1)仅限于销售代理经营的目的;

  (2)甲方许可的第三人在代理区域内以 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3)《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或《专利实施许可协议》或 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5、合同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的 年内,合同乙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合同终止后的 年内,合同乙方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6、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合同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十三、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合同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合同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合同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合同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合同乙方不得撤销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合同乙方在 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3)合同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理销售合同。

  十四、合同变更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 天通知合同乙方。

  3、合同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在代理区域内实行变更,并及时将实施的情况报告甲方。

  4、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且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文本应当适用于全部的代理销售商。

  十五、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

  (9) .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理销售有关的甲方任何的标识及知识产权。

  3、合同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4、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产品的处理方式为: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合同乙方自行处理;

  □ .

  十六、合同解除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合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1)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代理商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合同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2)在签订本合同前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代理相关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致使合同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3)在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导致第三方向合同乙方主张相关权利的;

  (4)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5)无故停止向合同乙方供应代理产品;

  (6)公开许可合同乙方使用的商业秘密的,致使合同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7)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合同乙方书面通知其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

  (8) _.

  2、合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合同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合同乙方时生效:

  (1)擅自代理销售其他产品或服务;

  (2)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甲方经营体系的商誉;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

  (5)故意向甲方报告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6)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7)连续 年未能完成销售指标,受到甲方 次以上处罚,屡教不改的;

  (8)合同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逾期超过 天,仍不改正的;

  (9) .

  十七、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合同乙方:

  1、合同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合同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合同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合同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合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八、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十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二十、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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