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中介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市区街号栋单元楼号屋厨厅,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用期月。
二、每月租金为元,乙方第一次付个月租金合计 元,第二次付款应在前次租金期满前一个月 年 月 日支付。
三、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屋无任何抵押,债务或其它纠纷,不得干扰乙方正常居住或经营。并负责物业费、包烧费和公产费用的支付。室内的水、电、煤气、电话、卫生、治安费、有线电视费由乙方支付,电视费每月元,共个月,合计 元。
四、乙方交给甲方水、电、煤气、电话、房屋等费用押金合计人民币 元,还房时多退少补,乙方欠费也可以从押金中扣出,剩余款全部返还乙方。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内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睦邻里,还应爱护房内一切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借、专卖、改变房屋结构,如因管理不善发生水灾、火灾及人为损坏或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此时甲方有权收回住房。
六、租金期已满,续租不续租都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租金期已满乙方应主动搬出交房,如果乙方即没说明续租也没签约,仍然占房不交,长期锁门,联系不通,甲方可打开房门收回此房,如遇此房有乙方物品甲方不负责保管,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七、甲方中途终止合同要双倍赔偿乙方余下的租金,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如遇特殊情况,乙方要求退租,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协商解决),国家占用土地或动迁,乙方需无条件搬出,甲方应退还乙方余下的租金,双方均不属于违约。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并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电表指数:煤气指数:水表指数:
九、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租房中介合同样本(二)
出租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中介方(丙方): 房产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委托丙方负责房屋承租方(乙方)的寻找及初步洽谈事宜,并见证甲、乙双方本合同的署过程。丙方收取乙方现金大写) (小写: 元)作为中介服务费。
甲方与乙方签订一下房屋租赁合同,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遵守:
第一条、前提
甲乙双方签订位于 的房屋,所有权人为 ,面积是 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价格
1、房屋租赁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此租金不含税金、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水电和宽带费用,仅包括房屋使用费)
3、租金支付方式: 个月支付一次,即每次支付租金为 元整。
4、租赁期满,乙方若需要续约,则需在租赁期满30天通知甲方;
5、乙方须准时支付房东房屋租金,下次付款需提前30天支付给房东,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须按每月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若拖欠1个月,则房东有权收回房屋,乙方须按照实际居住日缴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房屋押金
为确保乙方合理并善意的使用该房屋及其它配套设施,乙方应该在签订本合同并缴纳首期租金时支付房东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作为押金。乙方若无违约,且乙方交纳清使用的所有电话费,税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且家具没有损坏,房东应全部归还乙方所交纳的押金。
第四条、租赁条件
1、房东须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有权利决定该房屋出租的相关证明。
2、未经房东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房东有权利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房东的违约责任。
3、甲方需为乙方开通水、电设施,甲方不提供任何设施。
4、因乙方使用过程中,若有任何设施需要维修,由乙方自行维修,甲方不处理。
第五条、房屋产权变更
如房东依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继续有效。
第六条、本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乙方及房东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该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房屋配套设施交给房东。房屋置留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房东有权处理。
3、若乙方或房东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第七条、违约的处理
1、房东违约的处理
②租赁期内若非乙方过失房东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的违约处理
①未经房东的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
②乙方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拖欠房租一个月以上的,乙方应向房东支付相当于年租金8%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房东可据实追索乙方责任,房东有权终止本合同。
③租赁期内若乙方擅自退租,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8%向房东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免责条款
1、房屋及其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乙方即房东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由于政府政策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乙方与房东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已经签名,立即生效。
2、本合同所带附件具有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应。
3、乙方与房东履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争议由乙方与房东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有第三方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甲方(签名及盖章): 乙方(签名及盖章):
日期: 日期:
丙方(签名及盖章):
日期:
签约地点:
经纪人:
经纪人证书编号:
租房中介合同样本(三)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苏州市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房屋面积为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两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两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月(此价格不含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元整由负担并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给丙方,乙方应同时交纳首期租金元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按支付,支付时间为,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条件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或有权决定该房屋出租的相关证明。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签本合同后两方当事人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备案。
3、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承担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等实际使用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从其约定。
6、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
7、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
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五、产权变更
1、如甲方依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继续有效。
2、甲方若出售该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关于押金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元作为押金。待租赁期限届满,甲方验房后,乙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与甲方,同时甲方将此押金全部归还乙方。
七、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两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甲、乙两方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丙方所收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署日期:
租房中介合同样本(四)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自愿将--楼建筑面积--住房一套租给乙方。
一、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为--年。
二、经双方协商,租用金额第一年为--元,以后房租费随市场变化为准,每年--月--日以前付第二年房租。合同期满,乙方应保持房屋和屋内设施完好交给甲方,如有损坏,乙方根据损坏情况酌情赔偿,如连续租用,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办理续签手续。
三、租赁期间,水、电、暖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负担,并交给甲方或有关部门。
四、租赁期间,乙方无权转租他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手续,甲方因特殊原因用房时,应提前30天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按时搬出交给甲方。
五、租赁期间,如双方中途违约,违约金数额为租期总租金的--%或--元,违约金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
六、甲方租给乙方的房屋,在不破坏房屋结构,不损坏设施和影响外观美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自己装修,合同期满后乙方可以拆除,但必须保证房屋、屋顶、墙壁、地面整洁、设施完好。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附款项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租房中介合同样本(五)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苏州市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房屋面积为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月(此价格不含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元整由负担并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给丙方,乙方应同时交纳首期租金元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按支付,支付时间为,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条件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或有权决定该房屋出租的相关证明。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签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备案。
3、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承担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等实际使用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从其约定。
6、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
7、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
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五.产权变更
1.如甲方依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继续有效。
2.甲方若出售该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关于押金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元作为押金。待租赁期限届满,甲方验房后,乙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与甲方,同时甲方将此押金全部归还乙方。
七.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丙方所收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租房中介合同样本(六)
甲方:
乙方:
公平与效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为了使可能变成现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遂达成以下共识:
一、乙方为甲方办理苗木销售(采购)中介事务
二、委托权限
为乙方办理书面委托书,授权乙方有权代为接受货物或款项。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 年,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苗木中介合同的数额为甲方与在本合同期间销售的所有的数额,包括事实合同项下的数额,按该数额乙方按 %人民币提取中介费用,该费用应在销售合同(或事实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支付中介费,支付方式为现金。如乙方通过努力将苗木销售(采购)在 元/颗的基础上提高了苗木销售(采购)提高的部分的收益按半分成。销售合同签订就视为中介成功,如因质量等发生退货等等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中介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
2、不得做出不利于中介事项的行为;按约定支付费用。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不误所办中介事项的行为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2、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中介行为,甲方应为乙方支付50万圆赔偿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中介事项的行为,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七、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定期向乙方通报并接受乙方核查。
八、乙方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与社会资源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知识对苗木市场的分析意见,对相关业务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九、甲方不得私自与乙方客户联系,每次联系必须通知乙方,乙方有权了解并参与甲方与乙方客户的会谈,甲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乙方参与,
十、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如拒绝乙方核查导致中介合同的数量无法核实可以推定为甲方应支付的中介费为50万元人民币、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每逾期一天按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其他违约情节的违约金为20万圆人民币。
十一、双方特殊约定事项(本条事项与其他条款有矛盾时,依本条约定为准。)
十二、乙方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中介行为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关于有关业务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十三、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选择按以下二种方式处理。
1、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2、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以按约定提起仲裁或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
十五、本合同手写处内容同机打内容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六、双方应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2分,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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