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称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签订该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双方保证严格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合同内容的”贷款:
(1)借款金额(大写):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贷款利率:
(4)借款用途:
其次条乙方自愿以本人坐落位于 ,有房产权证第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产为借款抵押担保,该房产价值为 ,抵押权利价值为 ,债务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商定事项如下:
(1)当乙方不能依合同商定按期归还借款时,甲方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将抵押物作价、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归还;
(2)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财产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3)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由乙方保管、使用并负责保养、保全。《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保管。
第三条借款人承诺:
(1)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2)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为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保证抵押物系抵押人全部的合法财产;
(4)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并担当维护、保养抵押物所需费用;
(5)承受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检查、监视;
第四条抵押权人承诺
(1)按期、按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妥当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待借款本息归还完毕后帮助乙方一同办理他项权利注销手续;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一份,房管局执一份。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章并依法办理他项权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如双方发生纠纷,抵押权人可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解决。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定地点:
抵押担保协议二
出借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人因经济困难,提出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元,现就有关事项在自愿的根底上,达成如下全都条款:
1、甲方借给乙方现金人民币 万元,借款期限二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准时清偿,否则根据本金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借人。
2、乙方将其享有的完整产权、全部权的
①位于 市(汝房权证 市字第号);
②位于林权【汝X证字( )第号】共同作为本次借款的抵押担保,以保证出借人债权的完整实现。
3、乙方承诺上述房产、林权证无瑕疵,无任何纠纷,权属乙方,无争议。
4、保证人承诺对甲方的借款担当连带清偿责任。
5、借款到期乙方不能准时归还,愿将上述房产、林权抵偿给甲方,若需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有义务无条件协作。
6、本合同签字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抵押担保协议三
抵押人(借款人):
地址:
抵押权人(贷款人): 银行 分行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方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 年 月 日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1)期房--指尚在建筑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2)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置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 (房产商) 购置的位于
处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 。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 元,共 元。抵押人已于 年 月 日与房产商签订了 ,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治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托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治理部门领取《房屋全部权证》,并办妥房屋全部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全部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全部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担当。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缘由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全部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马上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供应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承受抵押权人的监视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供应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供应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在抵押人未还清“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获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将本协议下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5.上述各项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真实、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爱护和治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供应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贷款期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需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缺乏以归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供应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则,抵押人须提前归还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还清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的有关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六、抵押权的行使
1.根据“贷款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抵押人发生违约大事时,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发出归还欠款的书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加以处置。
2.抵押权人有权托付有关机构进展拍卖、出售、出租局部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如有结余,退还给抵押人,缺乏清偿债务时,其缺乏局部应由抵押人连续负责清偿,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3.抵押权人有权行使上述抵押物处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处理方式。
七、适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2.本协议是《贷款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与《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
抵押权人:
签字日期:
代表:
见证律师:
签字日期:
见证日期:
签字地点:
抵押担保协议四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 (以下简称乙方)
年 月 日, 与 签订协议书一份,规定 将2万平方米山庄用地退还给 , 愿补偿500万元人民币给 。乙方 愿为 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补偿款供应抵押担保并签订如下抵押协议: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供应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 年 月 日甲方与 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 应支付的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 年 月 日支付万元; 年 月 日支付万元。
其次条抵押物
乙方愿供应座落于市路号的 的房产作 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 平方米,属 框架构造,属乙方全部,其房产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证号 。
第三条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 履行义务担当责任的范围一样,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当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削减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顿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供应担保。
第五条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供应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担当。
第六条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抵押担保协议五
抵押人(甲方):
住宅:
通讯地址:
电话: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住宅:
电话:
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 号《 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协议书》(以下简称《借款协议书》)的履行,甲方情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承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全都,商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其次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元,贷款期限为 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协议书》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全部权或经营治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协议书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 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协议书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协议书,借款协议书无效不影响本协议书的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书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担当。
第八条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当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承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
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殊商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内,假如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削减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削减的局部,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削减,甲方应在3天内向乙方供应与削减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担当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协议书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协议书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内,发生以下状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顿发放借款协议书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协议书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商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峻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协议书的;
3.借款人丢失民事行为力量,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协议书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连续履行本协议书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马上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力量。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状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协议书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
违约金缺乏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缺乏局部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担当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以下挨次安排: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商定事项:
1. 。
2. 。
3. 。
其次十条协议书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协议书不涉及争议局部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其次十一条本协议书满意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协议书“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其次十二条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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