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买卖合同15篇
宅基地买卖合同1宅基地买卖合同: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甲方将拆迁所得的坐落于浏河镇紫薇园三期内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编号 和面积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竞买或摸号后确定,宅基地买卖合同。 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乙方享有。
二.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5万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甲方原房屋拆除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万元,余款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交付给乙方后3日内付清。
四.房产归属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2。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25万元,并偿付违约金25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含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如乙方反悔,则已付的土地转让款作为违约金偿付给甲方。
六.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OO 年 月 日
宅基地买卖合同2协议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姓名: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宅基地达成如下: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1.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宅基地。该宅基地总金额人民币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买受人按一次性付 元给出卖方后土地的所有权归买方所有。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4.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份。
6.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宅基地买卖合同3甲方(卖方):__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__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的宅基地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成交总价为人民币__元。
三.甲方陈述: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__元定金;甲乙双方约定在__前向乙方交付,并于__前办理土地使用证手续。
五.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好土地使用证手续,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明确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甲方接到请求后应向乙方返还所有已收款。
六.土地使用证手续健全后,甲方将相关原件交付给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笔款。
七.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所有权益均与甲方无关。
八.土地使用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点为乙方户籍所在地。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联系地址:
电话:
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
联系地址:__
电话:
__年__月__日
宅基地买卖合同4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的宅基地出售给乙方。该宅基地东至 , 西至 ,北至 ,南至 。合计 。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元。
三.甲方陈述: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任何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 元定金;甲乙双方约定在 前向乙方交付土地,如因甲方原因,该土地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买受该土地,甲方定金不予返还。
五.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所有权益均与甲方无关。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
年月
宅基地买卖合同5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合同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宅基房屋买卖相关的事宜,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地面上盖有的房产所有权转让给乙方所有。
二.双方约定对上述宅基地及房屋转让价格: 元人民币。(大写: )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元人民币给卖方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归买方所有;卖方在收到买方的款项后,应在一个星期内将房屋交给买方。
四.卖方保证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在买卖之前纯属甲方个人所有,并且
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及房屋进行抵押给另外的任何一方,也不存在其他纠纷和债权、债务等各种纠纷,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买卖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买卖前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按甲方违约处理。同时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五,甲方必须无偿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等过户手续,有关过户产生的
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六.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
安置政策带来的所有权益都是乙方的,与甲方无关;
七.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八.违约责任:
1元人民币,并赔偿违约金 元人民币,如有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含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等部分);
2.如乙方反悔,则以付的土地转让款作为违约金偿付给甲方。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补充协议: 十二.为了保证合同的公正性,特别邀请了第三方来共同见证。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方证人执一份。每份合同有
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第三方个人资料:姓名(签字):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联系地址:电 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宅基地买卖合同6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1.宅基地坐落、面积
甲方将拆迁所得的坐落于某某镇某某三期内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编号和面积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竞买或摸号后确定。
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乙方享有。
2.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5万元。
3.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甲方原房屋拆除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万元,余款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交付给乙方后3日内付清。
4.房产归属
(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2)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25万元,并偿付违约金25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含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如乙方反悔,则已付的土地转让款作为违约金偿付给甲方。
6.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7.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8.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宅基地买卖合同7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拥有宅基地一块,面积120m2(收据日期 年月 日,收款人 ,原价款 ,收据号 ),于20xx年 月以 元价款卖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1.甲方保证乙方实际占地面积120m2,若乙方现建房占地面积不到120m2,剩余面积打围院围起来。
2.乙方动工前交20000元定金给甲方,甲方必须开具收条,并将宅基地收据原件交公证人王义华手中保管。待乙方一层完工付清剩余款 元,由公正人王义华将原始收据交给乙方,甲方将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提供给乙方以备日后办理房产证用。
3.乙方动工期间,甲方负责协调彭山村及周边关系,保证乙方正常建房,因甲方关系未协调好造成乙方停工,房屋不能建,甲方必须退还乙方已付宅基地定金20000元并赔偿乙方的材料、人工费及其他费用。
4.乙方所建房屋墙脚紧靠隔壁 墙脚下,甲方负责隔壁人家不阻止。
5.乙方所需建房材料由乙方自身购买,运输车辆乙方自定,甲方不得干涉。
6.甲方 车石头款含在房屋价款内,乙方不再支付此石头款。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2人各执1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人: 公证人:
年 月 日
宅基地买卖合同8协议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身份证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姓名: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宅基地达成如下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1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宅基地。
该宅基地总金额人民币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买受人按一次性付 元给出卖方后土地的所有权归买方所有。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4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份。
6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宅基地买卖合同91.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宪法》第10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属性,已经用根本法的形式固定为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2款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则更进一步明确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
2.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农村居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不能申请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出卖、转让或抵押。宅基地使用权人只能用宅基地建房居住和使用,合同范本《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4.宅基地使用权有福利性。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基本上是无偿的。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照顾和优惠,有福利性。
由于合同标的不能而无效
所谓标的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债权人的权利或债务人的义务在客观上有成为现实的可能。如果标的无法实现,则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当事人签订的宅基地上买卖合同,其标的'是买受人交付价金、出卖人移转房屋所有权。但现实生活中,房产管理部门要么只办理城市国有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权属证书,要么依据有关法律规章不予办理,导致农村房屋无法办理过户。
未经村委会同意和政府审批而无效。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必须经合法批准……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主,房屋买卖、赠与等行为也应认定为无效。”
宅基地买卖合同10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及房屋成交总为人民币元。
三.甲方陈述: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及房屋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元定金;甲乙双方约定在 前向乙方交付房屋,并于 前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如因甲方原因,该房屋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买受该房,甲方定金不予返还。
五.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好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明确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甲方接到请求后应向乙方返还所有已收房款。土地税由甲方承担,契税由乙方承担;其他税务由国家指定各自承担。
七.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健全后,甲方将房屋及相关原件交付给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笔房款。
八.甲方保证房屋建筑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该房屋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甲方承担。
九、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所有权益均与甲方无关。
十、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二.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点为乙方户籍所在地。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
联系地址:
联系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宅基地买卖合同11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 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商议,就房屋宅基地买卖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潜山县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的一宗宅基地有偿出售给乙方,位置于 。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宅基地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宗宅基地(面积 米2)。
二.甲、乙双方共同议定上述基地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与期限
经甲、乙双方共同约定,此宗宅基地买卖成交价款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具体交付时间与数额为:
1.20xx年XX月 日付 元整(¥ 元)。
2.甲方收到乙方购地基款必须当场出具收款凭证,甲方正式移交开发区所批付的相关手续,开发区宅基地配套费用结算单交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必须共守信诺,一经签字不得反悔。如甲方违约:1.不转让 2.涨价 3.推迟交地基或本协议有关细节相违约的问题时,除及时退还乙方购地基款外,并再赔偿乙方 元 整(¥ 元)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1.不按协议付款 2.压价 3.不交接宅基地等;从购地基款中扣除 元整 (¥ 元)作违约金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有权重新处理自身的宅基地,乙方无权干涉。
五.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开通水电、有线电视等设施(费用乙方自理),如果以后国家按相关政策可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费用归乙方自理。
六.签订协议后,甲方将开发区有关该宗地基手续的原件或复印件经甲方签字后给乙方所有、保留。
七.甲方同意乙方将该宗地基出售给第三方使用,同时甲方承诺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同、相关手续。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甲、乙双签字后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约定: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一经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宅基地买卖合同12转让方(甲方A):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转让方(甲方B):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受让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签约后自觉履行不得反悔。
一.乙方愿意从甲方处购买坐落在S714.S715.S716农村宅基地地块,详见坐标点附图。
二.甲乙双方确认农村宅基地S714面积为 ㎡,S715面积为 ㎡,S716面积为 ㎡,总面积为 159.52 ㎡(大写)壹佰伍拾玖点伍拾贰平方米。
三.甲方该农村宅基地出售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价计人民币伍拾伍万捌仟元整(55.8万元),以甲方收条为凭。
四.甲方须在 年 月 日把该农村宅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建造房屋,逾期(一年)甲方应赔偿乙方总买价100%,逾期(二年)甲方赔偿乙方总买价200%。
五.乙方建设房屋时,必须按照永顺县规划管理部门的要求建设。必须按照指定的污水、供水、供电接口位置进行设置。若乙方未按要求建设的,乙方需承担一切后果。购买山边地块的,山体护坡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必须按照合同附件1和附件2进行建设,否则相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强制,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地块面积最终以测量为准,按照以上单价多退少补。
八.乙方建造房屋时,若遭到有关部门、人员阻止、刁难,迫使乙方停工停料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健全,若参考镇、县相关规定执行,须附上镇、县相关规定。
十、受让人(乙方)20xx年XX月7日承诺书继续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宅基地买卖合同13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宅基地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元。
三.甲方陈述: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 元定金;甲乙双方约定在 前向乙方交付,并于 前办理土地使用证手续。
五.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好土地使用证手续,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明确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甲方接到请求后应向乙方返还所有已收款。
六.土地使用证手续健全后,甲方将相关原件交付给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笔款。
七.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所有权益均与甲方无关。
八.土地使用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点为乙方户籍所在地。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宅基地买卖合同14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
甲方将拆迁所得的坐落于浏河镇紫薇园三期内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编号 和面积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竞买或摸号后确定。 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乙方享有。
二.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5万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甲方原房屋拆除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万元,余款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交付给乙方后3日内付清。
四.房产归属
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2.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25万元,并偿付违约金25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含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如乙方反悔,则已付的土地转让款作为违约金偿付给甲方。
六.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oo 年 月 日
宅基地买卖合同15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商议,就房屋宅基地买卖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 县 镇 路因政府征地安置所得的一宗宅基地有偿出售给乙方,该地位于 ,前为 ,后为 左临右临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宅基地做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该宗宅基地(面积总共为 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共同议定上述基地买卖成交价格为时价人民币 元整 (¥: 元)。
三.付款方式与期限
经甲、乙双方共同约定,此宗宅基地买卖成交价款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具体交付时间与数额为:
1.20xx年 月 日付定金 元整(¥ 元)。
2.20xx年 月 日(农历 )乙方一次性付讫购地基余款 元整(¥ 元),定金折抵预付款。甲方收到乙方购地基款必须当场出具收款凭证,并承诺无条件协助乙方办好相关移交手续。自此该宅基地权属永归乙方所有,择吉日乔建新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必须共守信诺,一经签字不得反悔。如甲乙任何一方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予以解决。
五.签订协议后,甲方应将有关该宗地基手续的原件或复印件经甲方签字后给乙方所有、保留。
六.甲方同意乙方将该宗地基出售给第三方使用,同时甲方承诺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同、相关手续。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甲、乙双方签字后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一经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卖方)签字: 乙方(买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现家庭宅址: 现家庭宅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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