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买卖合同15篇

时间:23-02-16 网友

机动车买卖合同15篇

机动车买卖合同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二手车辆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卖给乙方二手机动车一辆,该车基本特征为:

  车号: 车架号码: 颜色: 型号: 发动机号码:

  2、乙方向甲方支付车辆定金人民币(大写):

  3、办理转户手续所需费用:

  4、甲方应交付给乙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及缴税、费凭证,并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5、车辆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6、甲方将该车辆转给乙方之时起,有关该车辆在月 日该车交给乙方后,该车的所有债权、债务及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在该车辆未过户前要求开走该车辆的,若该车辆开走后所引起的交通事故及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甲方违反本合同,如该车证件有不真实行为,甲方应向乙方无条件退回全部购车款。

  8、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乙方违反本合伺,定金、车款不予退还。

  10、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机动车买卖合同2

  卖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买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车牌号码:;厂牌型号:。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 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 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在 (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一)。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 x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x年 月 x日 x年 月 x日

机动车买卖合同3

  合同编号:

  出卖人: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买受人: 联系电话:

  住所(址): 邮编:

  国籍:性别: 出生年月日:

  证件类型:身份证□居住证□护照□永久居留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 联系电话: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机动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

  机动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数量与价款

  数量: 台。币种: 。

  车辆单价: 元,大写: 。

  车辆总价: 元,大写: 。

  运费: 元,由 人承担。

  出库费: 元,由: 人承担。

  车辆交接后,买受人如需委托出卖人代理注册登记等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附件二),买受人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买受人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出卖人。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 元。

  2.机动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计 元;

  2.2余款计 元,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买受人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机动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1)买受人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机动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买受人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3.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 元。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 元。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__ 元。

  第四条质量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机动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登记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机动车,必须是列入国家主管部门发布的《国家机动车辆产品公告》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技术检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准予登记的车辆。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机动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买受人自提□出卖人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 公里。

  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注册登记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出卖人在向买受人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买受人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出卖人提出。

  7.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机动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

  第六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买受人应在生产厂公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买受人有权退车。

  4.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出卖人应负责为买受人换车或退车。

  5.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出卖人应当负责为买受人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买受人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退车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并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提交齐全、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

  6.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7.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机动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9.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买受人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2.出卖人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买受人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买受人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3.出卖人交付的机动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买受人有权退车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机动车检验机构鉴定,买受人所购机动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出卖人无过错,买受人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出卖人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出卖人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双方特别约定: 。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定下面第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在履行中需变更等内容,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额应当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1.车辆交接书

  2.委托服务协议书

  出卖人(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机动车买卖合同4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售车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现将 牌 型 车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号: 一辆,出售给甲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1、车辆价款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 元整,车辆与价款均于本协议签字之日交付。

  2、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甲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甲方验收后同意购买,在车辆交付完成后,乙方不向甲方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自订立本协议之日起,甲方对乙方交车前的.违规违章使用车辆造成的一切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自本协议生效、车辆交付之日起,由甲方承担交通违章及其它责任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5、如该车交付后,甲方转卖该车,此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乙方无关。

  6、如双方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售车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双方协议签订地点:

机动车买卖合同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

  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

  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旧机动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行驶公里数: 。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 □货运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他 车辆状况: 。

  第二条 车辆成交价格及交验车

  车辆成交价格为(不含税费) 元;大写: 元;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买方负责、□卖方负责、□ 。 买方应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自验收、审验无误起 日内向卖方支付车价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价款后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在 日内协助买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注:双方约定分期付款的`,可就付款时间及车辆交付等问题在第六条中约定。)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证明、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 。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相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应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卖方应按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约定支付车价款。

  4、卖方收取车价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买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每日按未交车价款%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卖方未按约定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价款%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规定期间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规定期限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提起仲裁。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机动车买卖合同6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甲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 至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 ;行使公里数: ;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 元;大写: 。

  乙方应于 年 _月 日同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的 元。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乙方应按照约定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5、由于该车辆以较低的价位卖给乙方,该车自 年 月到现在的所有交通违章由乙方自己处理。

  6、由于该车辆乙方需要保留车号,该车辆暂不过户,如需过户卖方应该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的手续。该车辆自交付给乙方即日,所有权即发生转移,交付后因该车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7、因该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过户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机关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机动车买卖合同7

  甲方:身份证号:手机:

  家庭住址:宅电:

  乙方:身份证号:手机:

  家庭住址:宅电:

  经双方自愿平等充分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车型,牌照号为: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二、甲方将车卖给乙方之前的有关该车的债权、债务(抵押贷款),交通违章、违法处理、事故责任包括隐藏和因信息滞后未发现的违法、违章、交通事故及经济责任均由甲方负责;甲方将车卖给乙方后的有关该车的债权、债务、交通违章、事故责任及经济责任、应缴纳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必须保证此车及手续真实合法,属国家核发,受法律保护,无虚假伪造,车与证照相符,车和证照与档案相符,并且属车,否则退还乙方全部购车款,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甲、乙双方必须协作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一切手续(过户转籍、年审、违章和事故处理、交纳有关规费)。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过户转籍、审车、交纳有关费用等正常手续,甲方要求乙方按过户规定的'程序及时过户,若此车在乙方未过户或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的处理和交通事故及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该车的保险赔偿归乙方所有,甲方配合乙方理赔。

  五、甲方必须保证此车的产权实际归乙方所有,无产权纠纷、经济纠纷,若因此车产权纠纷、经济纠纷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额退赔,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根据《民法》、《工商法》、《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同之时起不得反悔,如其中一方反悔违约,应赔偿守约方违约金按购车款人民币总额的20%及损失费共计(大写):

  七、甲乙双方对车况、车价、汽车手续和以上条款及交易的付款方式皆已认可。且该车经乙方技术检测、路试后自愿购买。交车时间:年月日时分。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九、备注:甲方提交的手续不包括保险。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机动车买卖合同8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 至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

  行使公里数: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车辆上(是/否)存在抵押权。其他状况: 。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 元;大写: 。买方应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 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 %,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 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 。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 买方(章):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机动车买卖合同9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证照种类: 代理人: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证照种类: 代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新、旧)机动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有权出售属于自己的(新、旧)机动车,(或乙方受 的委托),有权出售车牌号码为: 的(新、旧)机动车(见附件一:《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第二条(新、旧)机动车状况车牌号码: ;出厂日期: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 ;有效期从 至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 ;车辆瑕疵状况: 。

  第三条价款(新、旧)机动车价格(不含税费): ;金额大写: 。(新、旧)机动车交易中所发生的税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双方各负一半();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双方各负责一半()。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1.付款方式(支票、现金): 。

  2.付款时间: 。

  第五条验收时间、验收方式及交换时间、手续。

  1.验收时间: 。

  2.验收方式:双方约定车辆由甲、乙双方当面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3.交接时间、交接手续: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向甲方移交与车辆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乙方当面验收车辆,审验乙方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

  2.持本人(或本单位)有效证件,按规定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交易过户或转籍手续;

  3.车辆交接后在办理过户期间,车辆使用中发生的任何总问题,由使用者自行负责;

  4.不得采取胁迫、欺诈、提供虚假文件或虚假证明等手段进行交易;

  5. 。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在的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2.如实向甲方陈述保证真实性,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保证真实性,对隐瞒车辆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3.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4.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接受甲方退车要求,解除合同、全数退还车款,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因出售车辆的所有权或委托权问题,造成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变更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但责任方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合同发生纠纷,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起诉;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其他方式: 。

  第十一条几项具体约定

  1.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公安、交通等部门有关的车辆管理规定,并遵守(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规定,因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双方共同违反有关规定,则损失共同承担;

  2.乙方收取甲方全部购车款后,按规定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4.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条款: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附件附件一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附件二乙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

  附件三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1.机动车行驶证2.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3.养路费缴会凭证4.车辆年检证明5.税讫证明6.其它材料:

  说明1.此合同文本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新、旧)机动车买卖交易。2.卖方(乙方)对其出售的(新、旧)机动车应具有所有权;或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新、旧)机动车经营资格,且具有(新、旧)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才能与买方(甲方)签订此合同。3.签订此合同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持一分,办理车辆过户或转籍手续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4.本合同应使用钢笔填写。5.本合同不得翻印。

机动车买卖合同10

  甲方:奥利汇银秦皇岛分公司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泛亚大厦3单元8楼 联系电话:

  乙方(售车方):_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现将 牌 型 车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号: 一辆,出售给甲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1、车辆价款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 元整,车辆与价款均于本协议签字之日交付。

  2、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甲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甲方验收后同意购买,在车辆交付完成后,乙方不向甲方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自订立本协议之日起,甲方对乙方交车前的违规违章使用车辆造成的一切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自本协议生效、车辆交付之日起,由甲方承担交通违章及其它责任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5、如该车交付后,甲方转卖该车,此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乙方无关。

  6、如双方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奥利汇银秦皇岛分公司 乙方(售车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双方协议签订地点:

机动车买卖合同11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和完成其它服务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

  1、单位代码证号 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二、乙方基本情况:

  1、单位代码证号 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三、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牌号沪 车辆类别

  厂牌型号 颜色

  初次登记时间 登记证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行使里程 km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 年 月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 (征税、免税)。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

  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 年 月(证号 )

  车辆保险险种1 2 3 4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配置

  其它情况

  第三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 等款项。

  过户手续费约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由 方负责(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支付)。

  第四条 定金和价款的支付、过户手续、车辆交付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 %人民币 元(大写 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2、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拾日内,将本车办理(过户/转籍)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付给 方,由 方负责办理手续;方为二手车经营单位时,由 方负责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3、自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车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支付方式(现金/转帐)。

  4、自甲方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 日内,应将过户、转籍后的有关证件及车辆交给乙方;同时, 方支付清 方过户手续费。

  第五条 双方的责任

  1、甲方应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各类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2、甲方属二手车经营企业的,还应向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3、乙方应了解、确认买受车辆能在落籍所在地办理落籍手续。

  4、双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致使车辆不能过户、转籍,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违约的,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乙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2、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乙方应按延期天数每天人民币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延期交付的违约方应按延期交付天数每天人民币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延误期内的风险责任。

  4、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本合同解除,甲方应无条件接受退回的车辆并退回乙方全部车款,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5、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出卖车辆价款 %(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并继续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6、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本合同解除,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7、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致使出让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元)给守约方,守约方另有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 风险承担

  二手车交易及办理过户、转籍手续过程中约定车辆保管责任的,风险责任由车辆保管人承担;未约定车辆保管责任的,风险责任由车辆使用人承担。

  第八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项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提供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

  经办人/自然人(签章): 经办人/自然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

  二、出卖人必须拥有出卖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属国有资产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评估,并持有本单位或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

  三、本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

  买受人应当充分了解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了解并核对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的时间、支付车款与其他费用的数额和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等。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了解、查验二手车的车况、有关车辆的证明文件及了解各项服务内容等。

  四、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必须对本合同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和合同签章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

  五、本合同适用范围为:二手车的直接交易;经营公司收购、销售二手车辆。

机动车买卖合同1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目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和完成其它服务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二、乙方基本情况: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三、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牌号沪 车辆类别

  厂牌型号 颜色

  初次登记时间 登记证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行使里程 km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 年 月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 (征税、免税)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

  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 年 月(证号 )

  车辆保险险种1 2 3 4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配置

  其它情况

  第三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 等款项。

  过户手续费约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由 方负责(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支付)

  第四条定金和价款的支付、过户手续、车辆交付

  1、由 方负责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

  2、自 方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 日内,应将过户、转籍后的有关证件及车辆交给乙方;同时, 方支付清 方过户手续费。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 方应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各类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2、双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延期交付的违约方应按延期交付天数每天人民币 元向 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延误期内的风险责任。

  4、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本合同解除, 方应无条件接受退回的车辆并退回 方全部车款,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 方相应损失。

  5、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致使出让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元)给守约方,守约方另有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风险承担

  二手车交易及办理过户、转籍手续过程中约定车辆保管责任的,风险责任由车辆保管人承担;未约定车辆保管责任的,风险责任由车辆使用人承担。

  第八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项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提供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

  附件一:车辆状况说明书(车辆信息表)

  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6)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

  (7)车辆保险单

  (8)购车发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自然人(签章)

  经办人/自然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机动车买卖合同13

  卖方(以下称甲方): ;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称乙方): ;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

  (一)车牌号 ;厂牌型号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上户日期 。

  (二)转让价格:(大写) ;(小写)¥ 元

  (三)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清 □ 乙方先付甲方车款(大写) 余款(大写) ;待 乙方将余款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保证车辆是合法车辆,不存在产权纠纷,及其它任何经济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2)甲方承诺车辆交付前(及合同签订前)车辆及其驾驶员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均由甲方负责。

  (3)甲方有如实说明车辆状况的义务。

  (4)甲方有协助乙方过户的'义务。过户费由( )方承担。

  (五)乙方的责任义务:

  (1)签订合同前乙方应认真对车辆外观及功能状况、数据进行检查和确认,合同一经签订均视为乙方对上述情况予以认定或确定,乙方不得因此提出异议。

  (2)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后,未办理完过户手续之前(即过户期间)车辆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均由乙方负责(此款为双方特别约定)。接车后,由乙方引发的所有经济纠纷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合同车辆证件手续包括 □ 行驶证 □ 机动车登记证 □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 □ 养路费 □ 道桥费 □ 营运证 □ 车辆保险 。

  (七)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八)合同纠纷: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公平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机动车买卖合同14

  买受人: 住所: 证照种类: 号码: 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出卖人: 住所: 证照种类: 号码: 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机动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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