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三人合伙协议(推荐16篇)

时间:23-02-06 网友
简单的三人合伙协议(推荐16篇)

简单的三人合伙协议 第1篇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方): 身份证号:

合伙人(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经营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协议。

第一条 组织形式、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相关规定组建合伙。

2、经营名称:全体合伙人以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4、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等项经营活动。

第二条 出资

1、甲、乙、丙三方各出资人民币元,出资总额人民币 元, 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 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 %,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3、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 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

2、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3、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5、合伙人有权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 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 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 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 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1)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2)合伙经营连续在 月内出现亏损;或者用下列规定: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 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情况。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偿合伙债务;(2)结清未付工资;(3)返还出资;

(4)分配盈余。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2、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简单的三人合伙协议 第2篇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人:丙(姓名)

一、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项目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伙经营范围: 。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出资额、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大写 元)。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大写 元)。双方的出资应于 年 月 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方出资合计 元(大写 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 %盈余,乙方享有 %盈余。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 %债务,乙方承担 %债务。

六、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入伙:承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退货: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承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甲拥有权限: ,义务: 。乙拥有权限: ,义务: 。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八、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人:丙(姓名)

签订日期:

简单的三人合伙协议 第3篇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人:丙(姓名)

上述合伙人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宗旨:

共同经营,共同协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同心同德,共谋大业。

二、经营范围及地点:

三、出资方式、金额及利益、风险分配:

1、 留渠,记更二人负责出建厂运营资金,作为其投资;王秋忠以社会关系,客户业务关系,产品的网络推广,牡丹商标的使用等无形资产作为其投资。

2、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伙人所有投资为三人共有财产,即各拥有三分之一,利润分配各三分之一,风险承担各三分之一,以后厂子的正常经营费用,厂内统一支配。

3、 债务分配:留渠、记更二人的投资债务由其二人各自承担,以后在正常经营中的债务、风险等由三人共同承担。

4、 所有合伙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伙资金他用或还自身债务,否则,因其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合伙人所投资的款项必须按时投入,不能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5、 三个合伙人,一人记帐,一人拿钱,一人签字,各担其职,各负其责。

四、合伙人的权力合义务:

1、合伙人都有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每个人都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2、合伙人都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累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决定、做出对企业不利的事。

4、禁止合伙人本人(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伙人的家人)参事 议事。

五、合伙人如发生纠纷,应以宽宏、忍让、包容的思想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于法院。

六、本协议不全的其他补充协议,有同等法律效益。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个合伙人各执一份,各有三合伙人签字、手印有效。

八、备注: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人:丙(姓名)

签订日期:

简单的三人合伙协议 第4篇

合伙人: (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 (以下简称乙方)

合伙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 高速公路主线K90+050—K93+000及雅安连接线LK0+000—ZK0+815/YK0+820段路基工程中所有边沟、护肩墙、挡土墙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乐雅高速公路主线K90+050—K93+000及雅安连接线LK0+000—ZK0+815/YK0+820段路基工程中所有边沟、护肩墙、挡土墙。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方式、金额及时间。

1、甲方以前期承包工程和现有机具出资;

2、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贰佰万元;

3、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捌拾万元;

4、股份均摊;

5、在20 年6月15日前乙方出资金额贰佰万元和丙方出资金额捌拾万元不能全部到位,以前出资部分不计算股份,不计算利息,待工程完工后未出现亏损就退还本金,如有亏损,照样承担亏损部分。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均分;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

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合伙期间的工程、内业、财务负责人,合伙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甲方签字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同时,甲方参与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负责项目的材料、工程质量、进度、设备维护及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并参与日常管理;

3、丙方负责项目所需的人员、进度、安全、并参与日常管理;

4、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八、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九、合伙期满

合伙期满,双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承担、分配。

十、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各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年 月 日

简单的三人合伙协议 第5篇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合伙人(丙方):

鉴于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经营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三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第一条 组织形式、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相关规定组建合伙。

2、经营名称:全体合伙人以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4、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等项经营活动。

第二条 出资

1、甲、乙、丙三方各出资人民币元,出资总额人民币 元, 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 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 %,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3、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 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

2、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3、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5、合伙人有权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 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 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 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 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1)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2)合伙经营连续在 月内出现亏损;或者用下列规定: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 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情况。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偿合伙债务;(2)结清未付工资;(3)返还出资;

(4)分配盈余。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2、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简单的三人合伙协议 第6篇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合伙人(丙方):

鉴于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经营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三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第一条 组织形式、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相关规定组建合伙。

2、经营名称:全体合伙人以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4、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等项经营活动。

第二条 出资

1、甲、乙、丙三方各出资人民币元,出资总额人民币 元, 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 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 %,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3、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 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

2、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3、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5、合伙人有权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 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 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 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 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

(2)合伙经营连续在 月内出现亏损;或者用下列规定: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 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情况。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偿合伙债务;

(2)结清未付工资;

(3)返还出资;

(4)分配盈余。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2、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简单的三人合伙协议 第7篇

合作人姓名:

1、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2、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3、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上述合伙人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宗旨:共同经营,共同协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同心同德,共谋大业。

二、经营范围及地点:

三、出资方式、金额及利益、风险分配:

1、留渠,记更二人负责出建厂运营资金,作为其投资;王秋忠以社会关系,客户业务关系,产品的网络推广,牡丹商标的使用等无形资产作为其投资。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伙人所有投资为三人共有财产,即各拥有三分之一,利润分配各三分之一,风险承担各三分之一,以后厂子的正常经营费用,厂内统一支配。

3、债务分配:留渠、记更二人的投资债务由其二人各自承担,以后在正常经营中的债务、风险等由三人共同承担。

4、所有合伙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伙资金他用或还自身债务,否则,因其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合伙人所投资的款项必须按时投入,不能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5、三个合伙人,一人记帐,一人拿钱,一人签字,各担其职,各负其责。

四、合伙人的权力合义务:

1、合伙人都有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每个人都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2、合伙人都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累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决定、做出对企业不利的事。

4、禁止合伙人本人(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伙人的家人)参事议事。

五、合伙人如发生纠纷,应以宽宏、忍让、包容的思想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于法院。

六、本协议不全的'其他补充协议,有同等法律效益。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个合伙人各执一份,各有三合伙人签字、手印有效。

八、备注:

合伙人签字:

1

2

3

年 月 日

简单的三人合伙协议 第8篇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 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 。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它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 各存一份。

合伙人: (盖章)

(略)

__年__月__日

简单的三人合伙协议 第9篇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人丙(姓名)

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决定合伙承包 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 公司名义出现。

第一条、一合伙宗旨

齐心协力,同舟共济;为了集体利益,舍小我,不计个人得失;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共谋发展。

第二条、经营范围

一、项目名称: 。

二、承包范围: 。

三、工程地点: 。

四、工程造价:暂定 万元人民币,最后以审定价为准。

五、合伙期限: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六、出资约定:

1、三方确认,同意在工程开工之前由 方出资 万元(¥ )元,作为工程前期运作费用等。

2、后续用款及业主工程款不及时到位,需垫资时应由 方各出 共同承担。

风险告知:合伙出资形式多样,可以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其他财产权利及劳务出资,各种出资形式所产生的财产权利并不相同,合伙协议应当就不同的出资有不同的约定。需要办理登记的财产,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1、 参与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协调各单位检查验收工作,编写工程技术资料;协调与工程建设单位的关系。负责工程款的结算、支付管理工作。

2、 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人员调度材料采购机械管理、设备维护及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

3、三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共同承包本工程,在扣除各种成本(含工程中介费、建筑公司挂靠费、税金、施工队组劳务费、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和各类保险、材料费、施工机械租赁费、施工机具购置费、施工水电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临时设施费、安全维护设施费、预结算费用、招待费等及经双方认可的用于本工程的各项开支)后,所获利润甲 %乙 %丙 %;反之,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如承包本工程出现亏损或施工中出现的有关处罚,由甲乙丙各方按各自所获利润分配比例分别承担。

4、三方确定,采用项目部承包的形式组织施工, 方原则上不参与项目部的'日常管理运作,但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项目经理人选由双方共同出具委托书。

5、 方及项目部有权择优选用施工队组,确定各种单价。购买工程用大宗材料和机械工具、租赁施工机械时,项目部报认可报于主管领导后方能执行。如在项目部职权责任范围内, 方不得干涉,否则按违约责任规定执行。

6、三方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本工程设立专用账户,建筑公司拨付工程款进入该专用账户, 方为合伙期间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合伙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 方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杜绝不必要开支,减少成本支出。

7、材料采购及其他各项开支均应开具正规发票,部分无法开具发票的费用支出,须经主管方核实批准后才可从财务报销。所有报销凭证必须经项目部签认主管核实方可报销,施工期间管理人员应注意鉴别搜集各类发票,以供财务管理使用。

8、三方要发挥各自特长,在工程资金周转、协调各方关系和施工管理方面竭尽所能,要互谅互让,共同面对和克服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确保本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9、 方有权对相关部门指导工作的正常招待开支予以批准的权力,相关费用经核实签字后方可报销。如特殊情况因急事需超额用款时,需报合伙批准后方可支出。工程资金紧张时任何人均不得超额用款。

10、盈余分配,按本协议比例分配;

11、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合伙人比例承担。

第四条、退伙:

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①需有正当的足够的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其他合伙人;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⑥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第五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违反上述规定,一方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责任方(过错方)应双倍赔偿对方的损失。

2、一方弄虚作假,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时,除双倍赔偿无责任方的损失外,无责任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是否终止与责任方的合作,是否单独承包本工程。如无责任方要求责任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时,责任方必须无条件履行。

3、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给擅自退出本工程的承包,否则应双倍赔偿对方的损失。

4、双方承诺:施工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能向业主提出单独承包本工程,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双倍偿对方的损失,未违约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与违约方合作,由此造成违约方的损失由违约方自负,如未违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时,违约方不得拒绝,必须无条件履行。

5、甲乙丙各方与业主、 方,项目部、施工队,材料商等相关部门人员签订的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公司 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在约定管辖时还注意,约定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第九条、本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且利润分配完毕之日后失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简单的三人合伙协议 第10篇

甲:xxxx

乙:xxxx

丙:xxxx

第一条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以x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xxx。

4、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x年x月x日终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xxx、xx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出资

1、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xx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xxx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xx%,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xx%,按出资比例分配。

纯利润的x%,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纯利润的xx%,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x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权在每月x日至xx日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xx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

(2)合伙经营连续在x月内出现亏损;

(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规定: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偿合伙债务;

(2)结清未付工资;

(3)返还出资;

(4)分配盈余。

第八条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xx月xx日开始,至同年xx月x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简单的三人合伙协议 第11篇

合伙人甲: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址:

合伙人乙: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址:

合伙人丙: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址: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各合伙方自愿合伙经营 ,总投资为 万元。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从本项目开始至本项目全部清算完毕止。

第三条出资额、方式、期限及合伙人责任

1.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伍佰万元整。负责工程至1至15层的所有资金,并保证有一定的备用资金,占所有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贰佰万元整,负责财务管理另承担黄昌红伍佰万元中的壹佰伍拾万元利息(按月息叁分计算),占所有股份的三分之一。

3.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贰佰万元整,为该项目现场负责人(不计工资),占所有股份三分之一。

4.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所占股份比例承担。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合伙宗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财务管理

1.设立公共账户

2.报账制度:

①工地所需的一切开支均由 二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②合伙人均有权了解、查阅财务情况。

3.所有支付款项均由合伙人协商后支付。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 各存一份。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简单的三人合伙协议 第12篇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人:丙(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

1、每名合伙人各出资 万元人民币,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缴付。若在签订本合伙协议之日起三日内未履行出资义务,视为放弃合伙人身份,自动退伙。不履行出资义务的一方向其他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金。

2、合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各个合伙人对所需资金具有相同数额的出资义务。各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的时间为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之日起三日内。若不能及时履行出资义务,该合伙人安装自动退伙处理,按该笔出资之前本合伙企业的资产情况进行清算。未及时履行出资义务的一方须向其他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责任,在清算合伙企业资产时在该合伙人应得份额内予以扣除。因资金困难而出现的后续出资作为合伙企业的实缴纳出资,各合伙人按原始出资和后续出资确定实际出资数额。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1条 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2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但合伙人对自己在经营行为中的欠账直接负责,与其他合伙人无关,若不能在本协议约定的清算账目的时间周期内追回,由对外赊欠的合伙人向合伙企业补足欠账差额部分。补足差额的'时间为本合伙企业对仗期限的前三天和后三天之间。如果不能按期补足差额部分,按自动退伙处理,资产清算以核对账目前的资产为准,差额部分在清算时予以扣除。

本合伙企业每周的周日为对账时间,由全体合伙人核对本周的经营情况,计算盈利或亏损情况。出现盈余的,予以分配;出现亏损并影响实际经营的,确定各合伙人的后续出资份额。

第3条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能成为与本企业经营范围相同的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果成为了与本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人所得利益由本企业的其他合伙人予以追缴并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配,并向本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金。

第4条 本合伙企业因对外经营业务出现招待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履行出资义务的问题时,具体负责该事务的合伙人必须征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才可以办理,报支时需要经全体合伙人签字方可向财务人员报支。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均按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5条 因本协议其他合伙人的工作性质所限,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 为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的合伙人。该合伙人的工资标准为每月 元。其他合伙人仍然具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

第6条每个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该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所有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7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方可决定;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

八、退伙问题。

第8条 在本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内合伙人不得自行决定退伙。如无下款约定事由退伙的,可以按照退伙前的资产进行清算,但退伙人须向另外两名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金,在清算合伙企业资产是在该合伙人应得份额内予以扣除,如该合伙人所得财产还不足支付违约金部分的,退伙依然有效,但该合伙人不能从该合伙企业分得合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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