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司保密协议(六篇)

时间:23-01-22 网友

公司保密协议

1总则

11为了规范公司各单位及其员工涉密行为,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信息的安全,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现根据《集团保密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所指“保密”是指保守秘密;“保密工作”是指各单位围绕保护好国家和单位秘密而进行的组织、管理、协调、服务等职能活动,通过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技术手段和必要的经济手段,来约束和规范组织和个人的涉密行为,使他们的行为能够符合保密要求。

13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14保密范围控制原则:在不影响开展工作的前提下,对秘密的知晓范围执行压缩控制的原则,员工只在管辖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知晓相关的秘密。

15本规定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

2保密工作体制

21公司保密工作依据“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负责制各级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均承担相应的保密工作责任。

22各成员企业第一负责人负责本企业保密工作;各企

业各部门负责人(正职或其指定领导)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人人有责,各企业所有员工应保守秘密并互相监督。

各单位需与要害部门、部位签订《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保密责任书》(详见附件1),切实落实保密责任。

保密范围本规定所针对的秘密事项为企业秘密。

企业秘密是指关系到企业的合法权益,经企业确定并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包括:重要经营决策、措施和参与市场竞争的策略以及对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

重大项目信息、重要商务渠道。

企业重组项目、企业资本运作等相关信息。

项目对外招标计划、标底和对外投标报价的标底方案以及内部协调的具体措施。

对外商务谈判的内部方案、价格底盘。

特殊商贸协议、经济合同,涉及敏感事项的请示、汇报、批复文件。

大宗物资设备采购计划、价格底线。

尚未公布的财务预决算资料,涉及敏感事项的会计凭证。

企业确定的其他涉及企业合法权益需要保密的事项[详见《集团秘密文件管理规定》(集团办 号)关于秘密等级分类表等有关规定]。

使用、保管和引用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按其标明的密级严格执行。

凡载有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均应确定并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密级、定密、密级调整、保密期限和解密密级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

绝密级企业秘密是最重要的企业秘密,泄露会使企业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企业秘密是重要的企业秘密,泄露会使企业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企业秘密是一般的企业秘密,泄露会使企业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定密和密级调整定密就是企业依照规定的程序,对本企业公务活动中产生的秘密事项及时准确地确定其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并对秘密的载体作出标识。

企业在日常工作中涉及和产生的秘密事项,由该事项的承办人(拟稿人)提出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或变更、解除的具体意见,在发文稿纸、呈批单或审批单上标明。

以部门名义行文的,由部门领导批准确定;以企业名义行文或需报企业领导批示的,由本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企业领导批准确定。

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和调整,须在有关载体上做出规范化的标识。

保密期限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和企业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年,机密级不超过年,秘密级不超过年。

保密期限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酌情确定。

解密保密期限内的秘密事项,如解密,需呈报公文,经风控部门审核并最终呈报至公司首席执行官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事项需呈报至董事长审批。

保密期限内的秘密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由确定密级的单位及时解密:

该事项公开后无损于企业的安全和利益。

从全局衡量,公开后对企业更为有利。

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

保密守则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不在公共场所和无关人员中谈论秘密。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和实物。

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政传达或传递保密信息。

不携带秘密文件、材料和物品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签名

年 月 日

公司保密协议(二)

甲方(单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 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9.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10.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 法院。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 乙方: 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签订地为: 。

九、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过本保密协议,并确认对本协议中各条款的理解无异议。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保密协议(三)

与 , 与 结为合作伙伴。签订此协议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及个人隐密。 达成协议保护其个人专有的与贸易有关的产业信息。

协议双方同意向对方展示各自的某些独享信息资源,以达到双方预期的收益。同时也更进一步达成协议此类信息必须被保护以及确保其机密性。

双方应遵守的原则包括

(一)防止机密信息在未授权情况下被使用及泄密。

(二)未经对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泄露任何机密信息。

(三)不得使用此机密信息或其他信息去干扰或利用对方的合作机会,一方可以向他方介绍并使对方了解其技术,商业机密,业务往来,股东,合作方,资金来源以及今后的业务往来或股东合资中可能的合作机会。如果没有此项机密信息持有一方的书面形式的许可,本方应确保其完整的机密信息,不试图接触,征集,处理或从中得利。如其中一方违反协议将按规定收取其利用此机密信息所得总数的10%或收取其10%或更多的股权。

(四)任何破坏协议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止或纠正,他方按规定所做的公正的制裁(包括禁令)。所有制裁可能包括,但不仅仅限定在因破坏协议而从预期收效中所损失的。个人机密指任何信息,数据,知识,无论是口述的,书面的或记录在任何媒体介质上的因与其他方合作而泄露或被得知的未被公众所知的信息。

个人机密不包括如下内容

(一)不因违约方泄露而被社会大众所知的信息。

(二)不经一方泄露而被另一方所得知的信息。

(三)在非保密的前提下被第三方所知,而不是经由他方提供与机密协议有关文件所得知的。

(四)公共领域内的信息。

(五)独立发展的,被合法文件所证实了的未涉及过此机密的如雇工,代理商,转包人所得知的信息。

(六)在法律程序调查或政府机关合法的需求,执法过程中泄露的,在此范围内。此情况下泄密方将尽最大努力及时地劝说另一方去揭发事实真相。

此协议将依据 法律制订。如任何此协议中的条款被宣布无效或无强制性,那么此条款将视为与此协议相分离,其他部分将继续全面生效。

如双方在与此协议有关的款项上有任何异议,将向由 仲裁委员会所指定的相关的单个仲裁者递交其分歧书。此仲裁将由 实行。 也将与 仲裁委员会的条款相一致。此仲裁中所做的任何裁决将是最终裁决,将制约双方。任何一方将有权向权威法律机构以判决书形式递交此裁决。此仲裁所需费用,包括但不仅仅限定于法定的双方所付的费用,将向失去仲裁权的一方征收。按仲裁者所做的裁决。如果仲裁者的裁决不符,双方将支付其各自的合理的费用及其它裁决所需的费用,将平均支付罚款。

此协议中的条款将在协议规定的日期内有效,除非经双方书面形式的许可更改,废除或融合到另外的协议中去。

此协议复印件具有与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司保密协议(四)

本协议的双方为:

披露方: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包括其关联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高新科技园南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高科技大厦5 10层,邮编:518057(下称“腾讯公司”或“披露方”);和

接受方: 依照,注册地址为,邮编: ,(下称“xx公司”或“接受方”)。

鉴于双方已经建立或正在探求建立某种合作关系,腾讯公司(“披露方”)可能将向 公司(“接受方”)透漏下述保密信息,双方同意并达成以下协议:

1、本协议适用于腾讯公司(“披露方”)在 (填写项目的具体名称)合作中向 公司(“接受方”)透漏的保密信息。

根据本协议接受方不会向腾讯公司透露任何其认为或被第三方认为是保密信息的任何形式的资料。所有接受方透露给腾讯公司的资料将不被视为保密信息来持有和使用。

2、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

(1)腾讯公司在签订本协议之前或之后向接受方提供的,或接受方因磋商或合作而知悉,持有的腾讯公司之技术,营运,业务或其它方面之资讯,资料或数据。

(2)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腾讯公司之营业秘密,商务机密,与技术有关之知识及信息,创意,设想,方案,提供物品或厂商资料,客户资料,人事资料,商业计划,促销及行销活动,财务状况及其它商务活动等。保密信息呈现之形式及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或口头,文件,磁盘,磁盘片,光盘片,电子邮件,电磁纪录,报告,文字往来,录音带,录像带,笔记,图纸,模型,规格说明,汇编文件,计算机程序及其它媒体。

3、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不包括:

(1)任何已出版的或以其它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接受方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已获得的信息。

(2)接受方在从披露方获得这些信息前已获得的信息,并且没有附加不准使用和透漏的限制。

(3)由第三方在不侵犯他人权利及不违反与他人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提供给接受方的信息,并且没有附加不准使用和透漏的限制。

(4)能够证明是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事先有披露方的书面允许。

4、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围内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接受方的义务及限制有:

(1)除经透露方事前书面同意外,接受方不得以任何其它目的或用途为由,直接或间接编排,修改,利用,应用,开发,或以其它任何方式使用保密信息。不论因何种原因,接受方不应反向工程,解码或分解透露方的原型,软件等。

(2)接受方应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将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许可,也不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3)如为本合作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腾讯公司的保密信息,接受方需事先得到腾讯公司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定保密协议。

(3)接受方只限于把保密信息提供给在共同目的下有必要知道此信息的接受方的高级职员,雇员及专业顾问,而不应将此保密信息向其他人士或组织透露;接受方应确保上述职员,雇员,及顾问等亦遵守本协议所规定之保密义务,若前述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规定之情况,即视为接受方之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未违约方因此所受之损害及所失之利益。

(4)如果双方经探讨后未建立合作关系,则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5)除本协议书另有规定外,双方就彼此间的合作关系或保密信息进行的任何协商,讨论或谈判,任何拟定之安排或协议,任何正在协商,谈判中的经营或运作计划,或与前述协商,讨论,谈判,安排或协议相关的任何其它资料,均应视为保密信息,并依本协议规定保守其机密性。未经腾讯公司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提供或透露前述保密信息予媒体,公众或任何其它第三人。

(6)如果接受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应事先通知披露方,并协助披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5、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及归还:

(1)接受方承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始终为披露方的资产,而此保密信息的披露并不得视为披露方已将保密信息的权利授予接受方,且披露方并不保证其披露的保密信息未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它权利。

(2)在合作关系未建立或终止,或根据披露方的要求,接受方应即时返还或销毁所有根据本协议所接受的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保密信息的原件,复印件,复制品和对保密信息的概述摘要),并向披露方提供已经返还或销毁的书面确认。

6、有效期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中约定的保密义务一直有效,出现本协议第3条情况下除外。

7、修订:

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才能生效。

8、可分性:

一方未行使,迟延行使或部分行使其权利,并不意味该权利被放弃;某一权利不行使并不意味着其它权利被放弃。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经法院判决或经仲裁机构裁决无效,其它条款继续有效。

9、违约责任:

如果接受方违反本协议,披露方有权要求赔偿全部实际及预期损失,并可采取其它必要的补救措施。

10、通知;

依本协议作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它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上述文件须以本协议上述的地址,或经一方通知指定的其它地址发出。双方的书面往来在如下时间视为收到:(a)通过送信人或邮件或电子副本(传真)递送之时,或(b)以索取回执,邮资预付的挂号信方式送递的,发送三天之后,或(c)以任何其他方式递送实际收到之时。

11、争议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由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协议副本: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签订地为深圳市南山区。

(本行以下无协议正文)

披露方: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日期:

接受方:

授权代表:

日期:

公司保密协议(五)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

1、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聘请甲方担任工作;

2、甲方在担任乙方工作期间,将可能知悉或使用乙方的商业秘密,也可能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甲方充分意识到,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知识产权等均属乙方之财产,该商业秘密的对外泄露、被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将造成乙方重大经济损失;

4、甲方在乙方任职,将获得乙方支付相应报酬,有义务保守乙方之商业秘密。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商业秘密的范围

第一条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乙方原有的商业秘密及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第二条乙方的商业秘密,主要指如下内容:

1、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推广计划、培训资料、业务报表或数据、财务资料、员工结构、薪资结构、合作渠道、推广关键词等等。

2、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页面设计、公司网站运营信息或方法、操作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后台账户信息、相关的函电等等。

3、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应在该信息发送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条上述经营和技术信息,无论乙方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影响其商业秘密的构成。

第二章任职期间的保密

第四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五条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六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第三章办理离职期间的保密

第七条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雇佣合同到期或任一方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双方选择按下列规定之一处理保密事务:

一、在雇佣合同到期前或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后6个月,调整甲方工作岗位,变更雇佣合同的内容;

二、在解除雇佣合同后 年之内,甲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经营与乙方相同或同类的业务。

第四章离职后的保密

第九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十条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离职的甲方,在离职后 年内不得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也不得自己生产与乙方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二十三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机构提起仲裁。如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注册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保密协议(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公司及客户财产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1.保密范围

甲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秘密;

甲方财政预算、决策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账号;

甲方的经营方法、状况和经营实力;

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

甲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

甲方各级员工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甲方具有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片、电脑软件;

甲方客户的资料及财产;

甲方专有产品技术、新技术(包括设计方案、测试结果和记录、数据资料、计算机程序等)和售后服务技术;

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道。

2.权利和义务

甲方提供乙方正常的技术研究,开发条件和业务拓展的空间,努力创造有利于乙方发展的机会;

乙方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随意或恶意拿走甲方秘密文件、电脑软、硬件等;

乙方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秘密、信息;

乙方应妥善谨慎保管和处理甲方及其客户之机密信息资料及固定资产、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保守秘密,举报泄密或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以及及时防止泄密事故、挽救损失方面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3.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关待遇;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将处以乙方 万元罚款;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诉。

4.协议期限

聘用合同期内;

解除聘用合同后的 年内。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附件补充合同

公司: (下称“甲方”)

员工: 先生/小姐(下称“乙方”)

下列条款与条件经双方一致协商制订,若有不足之处,由双方协商修订并由甲乙双方签署生效。

一、适用范围

甲方已聘用的,可以接触公司技术或销售秘密的员工。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给予乙方在工作过程中需要了解涉及到保密范围的工作内容提供方便。

2.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创造和应用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3.甲方在乙方离职时发放“离职补偿金”以要求乙方做到第四项条款。获取“离职补偿金”条件:当涉及违反甲方纪律而被处分,处罚或被解雇的乙方不在获取“离职补偿金”范围内。

4.“离职补偿金”发放的比例:

1)已工作半年未到一年的,以最后工作日底薪的 %补偿。

2)已工作一年至三年的,以最后工作日底薪的 %补偿。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资料、信息。

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业务(专业)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其他公司兼职。掌握甲方专有产品技术或销售业务网络的乙方,在离开甲方的一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业务(专业)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其他公司任职。离职之日起二年内,不得利用甲方技术机密、商业机密、客户资源参与同行业竞争。

乙方在离职前可以得到甲方给予的“离职补偿金”作为须遵守以上条款的补偿。

四、注释:相同或相近业务(专业)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公司

1.电力行业的相关公司。

2.可利用甲方软,硬件核心技术的相关公司。

3.可利用甲方客户资料及销售网络,渠道的相关公司;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此合同,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当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时,甲方视情节轻重处理,处以乙方 至 万的罚款。

乙方违反此合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得全额“离职补偿金”。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诉。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名)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2023年公司保密协议(六篇)》相关文档:

项目合作开发协议10篇09-01

收养孩子协议范文书09-01

汽车租赁协议合同范文(6篇)09-01

餐饮合伙股份协议(实用7篇)09-01

2020年个人加盟经营协议范文3篇最新09-01

大巴车租赁协议参考范文(10篇)09-01

2023年大巴车租赁协议(六篇)09-01

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09-01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范文(3篇)09-01

循环水水处理技术协议范文09-0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