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建设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进行 网站的建设。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的内容、价款、开发进度、交付方式
由附件一载明。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提供所有需要放到网上的资料交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
3.按照附录一的要求,及时支付费用。
4.甲方将在著作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5.甲方对本合同标的中的网页、图像享有排他的使用权。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2.按附录一的要求,使用甲方资料,进行网站的开发。
3.在附录一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网站的开发,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4.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地方进行修改。
5.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乙方所有。
第四条 验收
1.验收标准有以下几条
a.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上网的计算机访问这个网站。
b.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c.网络程序正常运行。
2.验收期为5天时间。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3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付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第七条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疑,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加以补充
补充内容(手写,需加盖公章) .
第八条 其它
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2.附录一规定的有效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届时双方若愿继续合作,应重新订立合同。
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网站建设协议(二)
协议编号:
签订协议地点:
甲方:
乙方: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建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网站进行有关的策划、设计和制作。本协议网站建设项目的内容、工作进度与安排、数量、价款、交付和验收方式等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协议履行期限按照附件规定的工作进度决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该期限(以下统称协议期限)。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网站建设时制作网页必要的资料和协助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第四条乙方承诺在履行协议时不会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第五条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5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 1 1根据本协议网站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及图片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图片清晰、文字材料应为电子文档格式。
5 1 2甲方在使用建设完成的网站的时应当注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别地,应当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如果甲方利用本协议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
5 1 3对违反5 1 1和5 1 2的要求而进行的使用、操作所引起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 1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
5 1 5依协议约定使用协议标的。
5 1 6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放置网站的域名、服务器空间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等,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
5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 2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完成网页制作等网站建设工作。具体工作详见本协议附件一。
5 2 2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帮助甲方举办培训和技术咨询,具体的操作方式及费用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认。
5 2 3依协议收取费用。
5 2 4网站建设的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第六条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协议费用,以及为乙方进行网站建设工作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在使用本协议标的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
甲方同意,本协议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九条乙方如有需要须将本协议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应保证该有关内容的质量符合附件一的要求并保证甲方在本协议中的利益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第十条本协议网站项目建设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全部网页(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网站项目中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对该等程序、文件源码的使用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本协议标的作品及其程序、源码等。乙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使用以据本协议委托创作的作品。第十一条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协议费用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协议,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协议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协议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协议其他条款对协议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前款权利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撤消、无效而消失。
第十八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在本协议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第十九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二十条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主要营业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协议目的进行。
第二十四条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一
网站建设项目工作进度与安排、数量、价款、交付和验收方式
一、网站项目内容及价格
网站整体策划创意费: 元;
网页设计制作费: 元;
系统建设费: 元;
域名注册费: 元(期限 ,域名为: );
主机(服务器)费用:
(期限 ,具体内容:虚拟主机/托管/整机租用);
网站推广费: 元;
其它费用: 。
(如有域名、主机、网站推广等服务请将相关服务条款/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二、协议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协议金额总计: 人民币 元。
2.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金额的 %,即 元,验收之后 日内支付协议余款即 元。
三、完成及验收时间:
完成时间:乙方收到材料、图片及甲方按照本附件规定先行支付的款项后 日内制作完成网页制作。
验收期限: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完成项目的验收,并确认。
上传期限: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以纸介、磁盘或cd rom方式交付工作成果
或者上传至甲方指定网络服务器上。
付款期限:甲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将余款汇至乙方帐户。br>附件二
验收标准和验收后修改补充
1.无文字拼写及图片错误(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标准)。
2.包含本附件第一条中双方所确认的功能。
3.验收合格,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签收,但甲方本附件规定的日期内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4.验收合格后,如果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对工作成果进行修改,乙方可根据改动情况酌情优惠收取制作费。
网站建设协议(三)
协议编号:
签订协议地点:
甲方:
乙方: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建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网站进行有关的策划、设计和制作。本协议网站建设项目的内容、工作进度与安排、数量、价款、交付和验收方式等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协议履行期限按照附件规定的工作进度决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该期限(以下统称协议期限)。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网站建设时制作网页必要的资料和协助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第四条乙方承诺在履行协议时不会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第五条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5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 1 1根据本协议网站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及图片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图片清晰、文字材料应为电子文档格式。
5 1 2甲方在使用建设完成的网站的时应当注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别地,应当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如果甲方利用本协议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
5 1 3对违反5 1 1和5 1 2的要求而进行的使用、操作所引起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 1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
5 1 5依协议约定使用协议标的。
5 1 6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放置网站的域名、服务器空间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等,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
5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 2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完成网页制作等网站建设工作。具体工作详见本协议附件一。
5 2 2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帮助甲方举办培训和技术咨询,具体的操作方式及费用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认。
5 2 3依协议收取费用。
5 2 4网站建设的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第六条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协议费用,以及为乙方进行网站建设工作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在使用本协议标的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甲方同意,本协议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九条乙方如有需要须将本协议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应保证该有关内容的质量符合附件一的要求并保证甲方在本协议中的利益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第十条本协议网站项目建设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全部网页(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网站项目中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对该等程序、文件源码的使用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本协议标的作品及其程序、源码等。乙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使用以据本协议委托创作的作品。
第十一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协议费用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协议,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协议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协议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协议其他条款对协议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七条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前款权利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撤消、无效而消失。
第十八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在本协议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第十九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二十条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网站建设协议(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更好的利用互联网资源,为甲方建立互联网站,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建设,其中包含域名申请、虚拟主机申请、信箱申请、网页制作、网站维护等。
二、甲、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甲方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齐备网站内容资料(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并保证该资料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自己完全承担,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2.甲方积极、及时向乙方提出对网站制作明确的需求和要求、建议等或配合乙方人员明确网站制作的需求、要求和详尽事宜等,授权指定一甲方内部人员或其他项目监理公司的人员作为该网站制作项目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及时对乙方的工作进度和成果进行确认、验收及代表甲方及时明确具体要求或提出意见、建议等,全力配合乙方以最高的效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网站制作项目。
3.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4.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定金,乙方收到定金后方开始着手制作。甲方不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支付定金的,视为违约,乙方有权拒绝履行或单方终止该合同并有权收取甲方相当于总制作费5%的违约金。
5.甲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站建设规定的内容,否则乙方每天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由于甲方未及时提供资料而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向甲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6.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对乙方制作好的网站进行验收确认,乙方制作好的网站一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的制作任务即告完成,甲方应在验收后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制作费。
7.甲方可以向乙方或第三方互联网服务商购买域名注册、网站空间、企业邮箱、网站维护、网站推广等服务。采用第三方的网站空间时乙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8.乙方确保该网站的制作的质量及不侵犯第三方权利。
9.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排他的使用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标的作品及其程序等。乙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使用这些作品。
10.乙方应对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事项保密,应确保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等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并于项目验收通过后及时将其载体归还给甲方。
11.乙方会给出电子文档形式的《网站操作说明》并指导甲方操作该网站。
1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3.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4.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责任。
三、付款方式及合同期限
1.域名管理年费:人民币 元/年。主机空间租用费 元/年。企业邮箱 元/年。域名、空间、企业邮箱费用合计 元/年。
网站制作费: 元,维护费: 元/年,合计 元。
2.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两日内,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 %的定金,网站制作完成并上传到虚拟主机后,甲方必须付清其余款项。
3.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时间到后,合同自行解除。如果甲方续签合同,则另签合同。
四、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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