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站商铺出租协议标准范文(十一篇)

时间:22-12-13 网友

汽车站商铺出租协议标准范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如下租贷协议:

一、租贷期限及付款方式:

1.甲方现自愿将 楼 号商铺经营权租给乙方,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 个月。

2.双方议定每月租金 仟 佰 拾 元整,总计租金 万 仟 佰 拾 元整,在签本协议时乙方应予一次性付清。

二、双方应尽的义务与所得的权利:

1.租贷期间,乙方应负责按时缴交一切税收、经营费用(包括:税务、治安、卫生、市场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逾期不缴交造成的一切罚款和其他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租贷期间,商铺需要办理证照、商铺年检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3.租贷期间,商铺经营权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转让、转租、终止协议等违约行为,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租贷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商铺转租,若要转租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妥当,方能转租。并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纳税收费用情况,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与甲方的纠纷。

三、其他事项:

1.甲方将商铺租给乙方经营,商铺内所有所有设施(包括:灭火器、电器开关插座等)和有关证照、缴费簿等,乙方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予补办或赔偿。

2.乙方承租商铺,只能按市场规定经营范围经营,不得利用商铺搞诈骗和其他非法活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灾害,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

4.租贷期间,若乙方一个月以上不缴交税费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商铺,没收余下租金,并且乙方还要补回应缴交的税费和罚款,乙方不得异议。

5.租贷期间,乙方欠下的债权、债务与甲方和商铺无关。

6.乙方首次缴交本商铺国、地税、水电费及其他杂费时间为 年 月(属于 年 月份产生的税费)。

8.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下一年的优先租贷权。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作为依据,本协议在乙方付款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按照《民法典》处理。

甲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汽车站商铺出租协议标准范文(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

第二条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乙方每 个月缴纳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帐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 %。如拖欠租金 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甲方在租赁期内:

(1)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 ;

(2)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或小区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3)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4)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俱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家具和电器如下:

电器类:

空调机 台,(型号: )

冰箱 台,(型号: )

彩色电视机 台,(型号: )

汽车站商铺出租协议标准范文(三)

出租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状况

1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系坐落在×街号“购物中心”b楼二层整个楼层(以下简称该商铺)的在建建筑。该商铺建筑面积约为余平方米,现双方约定按平方米标准计算,最后实测面积多于或少于平方米的,均按平方米计算,不作调整。附该商铺的平面图。

1 2甲方为该商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保证的权利和义务。

1 3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商铺的验收依据:

(一)、有关该商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二)、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租赁期满后附属设施的归属问题

(四)、其他甲乙双方认为应另行约定的有关事宜。

1 4甲方b楼地面车位,乙方均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车位,经双方商议后,提供一定数量供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的用途

2 1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租赁商铺的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乙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的,该商铺的使用范围也可进行相应调整,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三、租赁期限

3 1除非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商铺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如期返还(双方均有意续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除外)。

四、租金支付

4 1该商铺的租金采取固定租金的方法,按建筑面积平方米天或个月计算(第至第年优惠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平方米计算)。第年至第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元,每年年租金为元(元×天×平方米);第年至第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元,每年年租金为元(×天×平方米);第年至第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元,每年年租金为元(元×天×平方米);第年到第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元,每年年租金为元(×天×平方米)。

4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以第一期租金计算)作为定金,正式开始计算租金后该定金抵作租金,以后每6个月支付一次,起租前7天内交清下6个月租金,以此类推。交款地点:甲方财务部门。付款帐号: 。

4 3进场时间为乙方收到甲方大楼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之日。甲方不收取进场装修日后6个月内的租金。如因进场装修日后个月的截止期与合同约定的租赁起始日不一致的,则租金按实际承租期限及上述4 1条款各期租金标准计算。如整个租赁期限超过年的,超过部分按上述4 1条款的最后一期的租金标准计算,即按每平方米每天元计。

五、租赁物的交付与返还

5 1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赁物。

5 2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应具备以下条件:

5 2 1甲方负责在一楼大厅位置免费安装一至二楼的楼梯。

5 2 2甲方负责安装消防系统、新风系统及独立的中央空调系统,并保证该消防系统能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

5 2 3甲方在二楼层为乙方提供排烟、排污出口。

5 2 4甲方为二楼层安装无框架落地白玻。

5 2 5甲方负责提供kw用电量(但中央空调用电量不包括在内)。

5 3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接收商铺的日期视为商铺返还日。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返还该商铺,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商铺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商铺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5 4商铺返还前,乙方应自行拆卸并搬走其在该商铺内的所有设施、物品及增添的附着物。如果乙方的拆卸或搬迁给该商铺或甲方的任何其他财产造成损坏,乙方应立即予以修复或向甲方作出赔偿。

5 5商铺返还时遗留在该商铺内属乙方所有的物品或附着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处理措施及费用必须合理。

六、商铺的装修及维修

6 1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商铺主体结构的前提下,自行设计并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乙方提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未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的,乙方无权擅自进场装修。对于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甲方应在15天内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决定。

6 2租赁期间,甲方在接到乙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三日内应及时对租赁物进行维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的除外)。

6 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铺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 4除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之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如影响出租房屋主体结构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的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如不影响出租房屋主体结构的,可自行进行,无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7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 2甲方交付商铺的日期不晚于 年 月 日。

7 2因出租商铺产生的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与出租商铺有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7 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甲方在遇到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时,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

7 4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商铺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 5租赁期内,如果甲方将该商铺出售给第三方的,应将本合同出示给受让方,并确保乙方拥有连续完整的租赁权。

7 6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工商、税务、规划、环保、消防、卫生、通讯、设计、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执照,协助乙方提供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类协助不另行收费。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8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8 2乙方负责申报及缴纳因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8 3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空调、通讯、设备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8 4乙方拥有完整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8 5乙方对商铺招牌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遵守甲方的统一规定,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有权在二楼与三楼之间整圈外立面设置广告牌。

8 6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8 7为避免8 6条款事由的发生,乙方应购买合适的保险。

8 8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8 9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组建或聘请的专业物管公司统一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水、电、清洁、保安、园艺、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物业管理费按元/平方米月收取。乙方承租门口专用区域的卫生和保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

8 10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所在地单独注册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税务登记证给甲方,并按月向甲方上报统计报表。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9 2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违约方承担下列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商铺,经乙方书面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甲方交付的商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铺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向乙方承担装修费用、品牌损失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租赁期内,该商铺被鉴定为危房且按照法令不得用于出租的。甲方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向乙方承担装修费用、品牌损失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四)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或该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的,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15天内,乙方可以解除本租赁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而解除合同的,甲方还须同时双倍返还乙方已交付的定金;如因装修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而解除合同的,甲方还必须同时返还乙方已交付的定金。

(五)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经甲方书面通知超过三个月仍未缴的;

(六)乙方开业后又无正当理由闲置达三个月的;

(七)乙方利用商铺从事非法活动的。

违反本条款第五、六、七项的,乙方应向甲方按月租金的倍(以第一年的租金标准计算)支付违约金。

9 3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该商铺毁损、灭失的;

十、违约责任

10 1甲方未按时交付商铺的,除符合9 2第一项规定的依该项规定处理外,应按迟延履行期限承担每日2万元的违约金。

10 2乙方迟延交付租金的,除符合9 2第五项规定的依该项规定处理外,应按迟延履行期限承担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10 3租赁期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商铺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铺导致的损害除外。

10 4甲方违反7 6规定的协助义务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品牌损失费)。

10 4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提前交纳的租金不作退回,且应向甲方赔偿未到期租金的%作为违约金。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向乙方赔偿未到期租金的%为违约金。如未到期租金的%少于解除合同前个月的租金总额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当于解除合同前个月的租金总额的违约金。同时,甲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所有装修费、寻找替代营业用房的租金差价、停业期间的利润损失、律师费和诉讼费。

十一、其他

11 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 2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1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1 4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1 5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另一份交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五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汽车站商铺出租协议标准范文(四)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作营业商铺,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共同遵守。

1.房屋位置

1.座落位置:

2.面积:13个平方

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作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日止。

3.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正,计 元,租金每半年结算1次。

本着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由乙方在每半年第1个月的前 日内交付给甲方。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元计算,由乙方与租金1同交付给甲方。

4.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营业用房使用。

5.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本合同的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2、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个月通知乙方。

6.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实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费。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3、如需转租第3人使用时或第3人互换房屋使用时,或以该房屋使用权与他人合作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4、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时的,乙方负责赔偿给予修复。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为元,乙方期满后退回。

7、合同终止时的财产归属合同终止,乙方应将房屋交还给甲方,房屋由乙方添置的可动产归乙方,乙方可以搬走。乙方在承租期间装修投资,分2种情况确定归属:

(1)合同期满或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的,装饰投资应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2)因甲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的,合同终止时,甲方根据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8、违约责任:任何1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另1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1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 日,由甲方按年租金额的千分之1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9、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1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合同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1式叁份,甲方2份,乙方1份。

12、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汽车站商铺出租协议标准范文(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租赁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铺面积

商铺坐落地址: .商铺面积约 平方米。

二、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的时间,甲方同意该段时间做为乙方筹备和装修时间,不计入正式租期。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

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三、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该房屋租金 年内不变,自 年 月 日起,双方同意对租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细节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双方同意租金调整幅度在 %范围之内。

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且甲方同意,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

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 支付滞纳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现金支付房租。

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后,应在 日内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赁费发票。

四、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房屋损坏,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但如为人为造成甲方商铺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商铺原状。

乙方私开后窗户甲方同意,在乙方经营期间发生的商铺内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五、乙方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店面内合法经营,阳光操作,经营期间因人为造成影响甲方铺面出租,由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

在经营过程中水、电、暖气、物业、卫生、管理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租期满后,乙主向甲方交水卡、钥匙及租期内的欠费。

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七、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以上协议,协议一式三份,任何一方违约,都得无条件支付另一方协议款30%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会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汽车站商铺出租协议标准范文(六)

出租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 街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大写:万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 年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 %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汽车站商铺出租协议标准范文(七)

甲方(出租人):

联系地址:

电话:

甲方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承租人):

联系地址:

电话: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就房屋租赁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市区号店铺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四、租赁期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其中免租期日,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作为乙方装修时间。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 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

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

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违约

二十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

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

时间:

汽车站商铺出租协议标准范文(八)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地处一间,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此合同。

二、租赁期限为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租赁费用元,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交清第一期房租,以后每年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交清下一期房租,乙方不能按时交房屋租赁费用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营业。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能转租他人。

如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或进行非法活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乙方要依法经营,搞好防范措施,安全用电。

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现火灾、水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因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

五、乙方租赁房屋期间要保持房屋结构设施原样,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进行随意改造。

如需要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

六、甲方在出租房屋期间,承担土地改变用途使用税、房屋出租税以上两项费用,其他税费(包括水、电费及取暖费)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在出租房屋期间,不承担国家征用、扩路、退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但发生此类事件,甲方愿意退给乙方未使用期间的房屋租赁费用。

八、乙方在租金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是否续租。

如乙方继续租用,双方商定租赁事项,签订合同。

如乙方不再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中在房屋门上张贴出租广告。

九、合同期满,乙方不再使用该房屋时,保持房屋原样交付甲方。

乙方可以在房屋门侧张贴迁址广告一个月。

十、房屋租赁期间,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十一、此合同经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两份,共同持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汽车站商铺出租协议标准范文(九)

甲方(出租方)姓名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姓名身份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租房协议:

一、甲方将 区 路 号 花园 楼 室 平米(即两间)商铺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租期为年,自年月 年 月 日止。

二、租金:租金为分期付款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第二年按照第一年租金缴纳,从第三年开始随市场行情波动而波动。

三、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有关费用,例如室内装修损坏(水、电等)的押金,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乙方结清一切费用后无息归还。

四、缴租方式:

第一年半年一交,第二年以后一年一交,合同期满后前一个月,双方联第下年续租还是停租,如果续租到期前一星期支付下年度租金,并订立下年度合同。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甲方房租,不得将店面转让他人使用或分租,不得将店内设施时行改造,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收房,乙方不得退房。

六、合同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产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七、乙方在使用店面期间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望双方共同遵守以上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站商铺出租协议标准范文(十)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县城路汽车站运达商场靠车站东大门一间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用作销售专卖店使用。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两年)。

三、年租金15万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5万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0.5%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0.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x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地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站商铺出租协议标准范文(十一)

商铺出租合同的20 最新的范本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市 街 巷 号的房屋 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类型 ,结构等级 ,完损等级 ,主要装修设备 ,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 个月或空置 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 元,由乙方在 月 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 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 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 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 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 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 方承担;所有权属 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 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 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 (盖章) 承租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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