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协议实范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就租赁武汉多福路商城3楼门面房经营与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门面房经营项目 .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起止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租金和费用:
甲方将 号商业门面租赁给乙方经营,乙方按甲方计算的租赁面积 ㎡缴纳年租金: .
二、付款方式:
1、门面按照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由甲方按年收取乙方租金及费用,乙方须在每 季度租用前一周向甲方交纳 季度全额租金及费用。
2、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交租金及费用,甲方有权收取乙方的滞纳金,甲方收取标准为:每天按月租金及费用合计的5%收缴;若乙方拒交者视同违约;并按本协议的违约条款处理。
3、此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 元,用作乙方履约保证金。如协议生效期间,未发生违约情况,到协议终止时,甲方应将履约金全额无息退还。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所受损失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由甲方扣除乙方履约金。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主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商业用水、用电,将水电源送至乙方所租赁房屋内,安装水、电表。
2、甲方负责在协议签订一周内清理租赁房屋内场地空间。
3、甲方负责提供承租房屋的使用证明。
4、甲方负责对乙方经营纠纷的协调,制定必要的管理规定,并负责检查落实和违规处罚。
5、甲方负责对乙方经营门前“三包”(卫生、绿化、秩序)的管理,涉及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收费要求时,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缴费及代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的水、电费以及政府学校其他部门规定应收取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水电收取价格以武汉市自来水公司、供电局商业收费标准为准。
2、乙方严格按国家有亲规定持证经营。
3、乙方严格执行门面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各项规定,并服从管理。
4、乙方必须遵守《武汉市外来人口管理暂行规定》和《武汉市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5、乙方在租赁期间,严格执行武汉市政府规定的门前“三包”,坚持谁租用谁负责的原则。注意门前的市容整洁、环境卫生,随时保持门前的安全、卫生、整洁及道路的畅通。若有违反,甲方有权按规定给与处罚。
6、乙方认真执行城市管理规定,不乱搭乱改,不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给于处罚。
三、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如要对房屋进行整体规划时,乙方应予以支持、配合,并服从甲方的房屋的调整和管理。
2、甲、乙双方与其他单位及个人形成的各种债权债务纠纷,由各自进行解决,均与对方无关。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逾期或不按乙方要求交付房屋或水电不到位,视同违约。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0.5%支付违约金;
2、因甲方人为因素停水、停电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故障及技术等原因除外);
3、甲方保证用于租赁的房屋产权的真实,如发生任何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时交付租金,除应如数补交以外,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5%追加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经营中出现亏损,经甲方确认同意乙方终止协议,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但乙方需要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乙方支付一个月房屋租金给甲方。
3、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私自转租、转让及改变经营项目。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对乙方按年租金总额的三倍给于处罚;
4、乙方由于装修或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房屋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及赔偿损失;
5、租赁期满 日后仍不归还房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施、设备进行处置。
第六条租赁协议的终止
一、若发生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以及不可抗力事外,致使房屋及财产损失和经营不能正常开展或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因政策规定或城市规划而造成协议提前终止的,由甲方收回租用房屋,并视其情节给予乙方1个月的租金赔偿。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选择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其金额视情节为1 12个月的租金。
1、乙方逾期一个月不支付甲方租金;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承租房用途;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
4、乙方利用门面房或摊位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5、乙方私自转租、转让承租者;
6、乙方逾期不交水、电费、各项税费以及规定的费用;
7、乙方严重违规操作,不服从安全、卫生管理;
8、乙方违反协议规定,并不及时使补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将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甲方逾期一个月仍未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
2、甲方因司法判决、仲裁而导致本协议之房屋产权发生变更;
3、甲方违反其保证责任或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在乙方通知补救期间未得到及时补救,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营业或使乙方权益受到实质性的损害。
第七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议不成时,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属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它事宜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门面管理负责人: 门面管理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门面租赁协议实范文(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门面一间租赁给乙方。
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
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供水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不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四、租赁期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五、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 元(大写: )。
六、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二)甲方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四)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五)乙方需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续租
七、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六条其它
八、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需改变经营性质须和甲方保持一致意见,不得转让、转租或对房间内设施进行改造,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擅自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租金,同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九、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有违反法律或严重道德败坏行为,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
十、乙方营业时如需临时占用周围公共面积,需和相邻业主保持一致意见。
第七条违约
十一、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二、若产生任何违约问题,赔偿金额为本合同所定年租金的 一半。
第八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四、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壹页,捌条。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门面租赁协议实范文(三)
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
第二条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乙方每个月缴纳一次租金,物业费自理。租金贰年内不递增,第三年租金按10%递增。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到期,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如拖欠租金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甲方在租赁期内:
(1)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
(2)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或小区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3)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4)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甲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第十条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门面租赁协议实范文(四)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之后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的门面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
门面租赁协议实范文(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市 区 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四、 。
第二条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费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 元(人民币)。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 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 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 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违约
二十一、甲、乙双方签订的。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 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 %的违约金。超过 日甲方有权采取,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表。
三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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