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分包合同(精选15篇)
建筑装饰工程分包合同 篇1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一、工程概况
1、施工地点:
2、施工范围:甲方总包范围内的装饰工程标段。
3、承包方式:除建设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外,乙方包工包料。
4、总价款:乙方分包范围内经甲方按规定扣除税费及管理费的结算总额。
5、工期: 。
二、双方责任的约定
1、甲方责任
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做好各项进场必备条件,说明注意事项。
做好各专业协调工作。
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按时办理各项签字手续。
2、乙方责任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
乙方在施工期间全面承担乙方工程的管理和施工职责,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负责,保证所供材料质量。
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
三、工程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后按甲乙双方协议付预付款。
2、甲方依据建设方审定的月进度款向乙方付款。
四、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五、本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尽快就本项目合作签订正式的分包合同。
六、本意向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装饰工程分包合同 篇2承包方(全称):
分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方和分包方双方就分包建设工程装饰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分包工程概况
1.1分包工程名称:
1.2分包工程地点:
2.分包范围与分包方式
2.1 分包范围:施工图纸内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包括辅材的采购与检验试验,分包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竣工清理,竣工验收,售后服务,以及承包方代表书面指令施工范围和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履行合同和满足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的规定所涉及的其他工作与服务。
2.2 分包方式: 包工包料
3.分包方提供的资源
3.l为保证分包工程的实施,分包方应提供的所有材料、机械设备及施工工具,分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所有材料、机械设备及施工工具处于良好的状态,以利于施工。
3.2 分包方提供的所有机械设备及施工工具应符合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外来施工单位机械设备及施工工具的各项规定及承包方对于分包方提供机械设备及施工工具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3.3 分包方于开工 日前向承包方提交符合承包方要求的施工详细计划;
3.4 分包方于每月的 日之前向总包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
4.质量标准与各项价款
4.1 外 部:飘 窗 质量标准:
空调百叶 质量标准: ,
飘 板 质量标准:
4.2 房屋内: 顶 部 质量标准: ,价款: ; 阳 台 质量标准: ,价款: ; 楼梯间 质量标准: ,价款: 。
所有合同价款的追加(包括重大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均建立在发包人同意追加并支付的基础上。分包工程税费由分包方自行缴纳,向承包方提供完税证明。
如分包工程质量达不到该标准,分包方向承包方交纳分包工程总造价的10 %,作为质量违约金。
5.双方驻工地代表
5.l 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承包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给分包方所需指令、标准、图纸并履行其它合同约定的义务。最终结算文件需经承包方盖章确认方可生效。
5.2 分包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分包方驻工地代表工作:分包方代表被视为有权按承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计划、承包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和承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确认工程量和工程结算金额。
6.工程变更
6.1 根据承包方的指令变更
承包方可发出指令要求变更,没有承包方的指令分包方不得作任何变更。
6.2 变更价款及支付
分包方应在收到承包方的变更指令后三日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 分包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 分包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分包方提出适当的价格,经承包方确认后执行。
分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的变更指令后三日内不向承包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因工程变更而导致工程价款减少的情形除外)。
7.保修
7.1 保修范围: 分包方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
7.2 保修内容: 因分包方施工或提供的设备、附件等产品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7.3 保修期:分包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贰年,质量保修期自总包工程经发包人竣工验收之日起算。分包工程质量保修期国家标准高于贰年的,执行国家标准。
7.4 保修工作:
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分包方应当在接到承包方发出的保修通知之日起4小时内(特殊情况根据承包方要求而定)派人保修。分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承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支付的修理费用由分包方负担,由承包方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补足。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分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承包方或发包人组织验收。
8.工程款的支付与履约担保
8.1 分包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承包方,经承包方审核后,承包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帐工程款,按 %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 %,留 %作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8.2 分包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为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 %,分别从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尾款中扣除。工程通过承包方验收后,承包方将扣除保修费用后的剩余保修金支付给分包方(分包方不计取利息)。
8.3 对于分包方应向承包方交纳的违约金、罚款等款项,承包方有权从分包工程款中扣除,但不排除采取其他方式。
8.4 履约担保:分包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 %,分别从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尾款中扣除;在分包方按政府部门及承包方要求交齐竣工档案资料、分包工程通过承包方竣工验收达到质量标准后,承包方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分包方。
9.争议的解决方式
承、分包双方在解释和履行分包合同时如果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在协商开始后28日内不能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分包合同自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分包合同正本壹式贰份,承、分包双方各执壹份。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承包方代表:(签字) 分包方代表:(签字)
建筑装饰工程分包合同 篇3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
2.1对甲方提供的本装修工程的施工图进行深化(优化)设计。
2.2根据甲方(包括装修原设计单位,下同)书面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进行装修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检验、试验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内容。双方确认,甲方不会因其对深化设计图的审核、批准而承担因深化设计图中存在错误、遗漏、不完善或其他瑕疵而产生的任何责任、损失,该等损失将由丙方自行承担。丙方的深化设计不得对双方约定的品质、材料、品牌、规格等偷工减料,否则,按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3丙方有责任对已经甲方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再次复核,并发现深化设计施工图与施工现场不一致的方面,或原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图中不符合国家规范及标准(包括地方标准、要求)的方面并于装修加工制作前进行及时的完善,否则,因此造成的返工、损失或工程造价的增加均由丙方承担。丙方最终的深化施工图设计和优化须经甲方及设计单位书面确认,并不得降低本工程的品质和效果。
2.4丙方有责任就已经甲方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进行进一步的优化设计并将该优化设计上报甲方。即使在丙方已经完成了装修的加工制作,或安
2.5甲方视需要,可对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合同中其余项目的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三、承包方式:
3.1本工程以 的形式由丙方承包。
四、合同价款:
4.1暂定总价为RMB 万元(大写: 元整),最终以甲方集团审计中心的审计值为准。
4.2本装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进行计价,综合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
4.3本装修工程之图纸、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及说明书中未表明者,若习惯上该部分工作属于丙方工作的,丙方亦应施工且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内。丙方拒绝该项工作的,甲方或乙方有权将该项工作交由其他方完成(或由乙方完成),因此发生的费用按120%在丙方的合同价款内扣除。
五、付款方式:
5.1完成全部工程量 %后7天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
5.2全部施工完成后7天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
5.3工程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后7天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
5.4结算后14天内除留结算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外,结清余款。
5.5保修金按质保协议书的约定支付。
5.6支付进度款同时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代交水电、甲供材料费、各种罚款、违约金等。丙方收款时须出具符合甲方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否则甲
5.7进度款付款比例的调整:
5.7.1甲方可根据丙方完成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对本合同协议条款中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调整:
5.7.1.1实测实量得分在80分以下的,该阶段的工程款暂不予付款,直至整改至符合80分以上后再支付。
5.7.2甲方可根据丙方完成本工程的工程进度,对本合同协议条款中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调整:
5.7.2.1工程进度滞后2天内的,按当期应付款额支付。
5.7.2.2进度滞后3天以上10天内的,按当期应付款额的90%支付,其余进度款待进度满足要求后支付。
5.7.2.3进度滞后超过11天的,按当期应付款额的80%支付,其余进度款待进度满足要求后支付。
六、工期:
6.1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具体以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6.2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个日历日(含节假日)。
6.2.1上述合同工期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的节假日、恶劣气候(包括但不限于强降雨、暴雪、风暴等)、政府部门对施工的限制、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工程的返工等。
6.3本工程的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根据上述实际开工日期以及合同总工期确定)。
6.4以下情形发生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如下列原因是由丙方造成的,则工期不能顺延。
(1)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 上述情况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丙方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
七、工程质量:
7.1本装修工程需要达到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标准。
建设单位(甲方):
总包单位(乙方):
分包单位(丙方):
年 月 日
建筑装饰工程分包合同 篇4甲方:
乙方:
甲方承接的清远市碧水康桥小区3#、4#、5#、7#、10#、11#楼工程项目的±0.00以上的砌体、装饰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分清双方的义务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经过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地点:清远市新城E12#区(原新城西14#区)
第二条、承包范围和内容:3#、4#、5#、7#、10#、11#楼±0.00 以上的砌体、内墙批荡、外墙砖装饰工程:内容为按建筑施工图纸、清远市通病措施、设计变更及施工规范规定来完成本工程的砌体、装饰工程,(砌体工程包含:墙体砌筑门头窗头、拉结筋、电梯井内构造柱、横梁,门头窗头板(梁)的施工,卫生间、露台捣反水。窗头素混凝土压顶施工,阳台、露台及屋面高度300mm以下的返挡水钢筋砼墙施工等在内;装饰工程:除住户内的天花批荡、住户内的楼梯地面找平层,其余的按建筑施工图纸、清远市通病措施,各栋建筑外边线以外宽度500mm内的散水坡或小沟施工等在内)。
第三条、承包方式:(甲方一定要提供各栋楼层主轴线给乙方,乙方不负责主轴线),乙方以包工、包施工员、包放线工作,包管理、包提升笼的驾驶人员、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砂浆机、包斗车、包施工所需的移动配电箱及电览,不包主材和大型机械、不包施工中所需用的水电费。
第四条、施工方法:本工程的砌体、装饰工程分为4期施工,即3#、4#楼为第一期,7#楼为第二期,5#楼为第三期,10#、11#楼为第四期。
第五条、施工工期:
1、第一期工程从 20xx 年 10 月 16 日起至 20xx 年 01 月 15日止,总工期为 90 天
2、第二期工程总工期为 120 天,开工开始日期另议。
3、第三期工程总工期为 150 天,开工开始日期另议。
4、第四期工程总工期为 100天,开工开始日期另议。
第六条、承包单价:本工程的单价为综合单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 柒拾陆元伍角整 (¥ 76.5 元),(如乙方对5#楼不施工时,其余的3#、4#、7#、10#、11#楼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综合单价中扣除8元/m2 为乙方结算单价)本工程的综合单价为完成本合同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赶工工资、加班工资、提升笼驾驶人员工资、管理费、工伤费、个人安全保险费,文明施工费、平安卡费、暂住证费、损耗材费、各种小型电动机械费、手工具费、斗车费、施工所需的移动配电箱及移动电缆费等的一切费用在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调整单价和增加其他费用。
第七条、结算方法:本工程以实际完成竣工的砌体、装饰工程能达到验收标准,按各幢各层(工程量按广东省土建定额规定计算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的总和乘以第六条规定的承包综合单价计算。工程结算由乙方编制,并于本工程竣工后的二十天内送交甲方;甲方须于收到工程结算之日起的十五天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逾期未提出修改意则视甲方已认可乙方编制的工程结算。
第八条、付款方式:施工期间,工程进度款按月进度结算,乙方在本月25日以书面形式将本月的工程进度报上甲方审核,并由甲方于次月10号前按结算款额的80%拨付进度款,各期工程完成竣工后付至总价款的90%,余下10%于该工程结算认可后的一个月内付清。
第九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收集和签证。
2、负责提供本工程施工的塔吊二台,5#楼人货施工梯一台,3#、4#、7#楼各栋一台钢井架,10#、11#楼各栋二台钢井架,(其余的由乙方完成施工所需要)。
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4、负责工程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与开发商、监理、设计及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
6、负责外墙综合脚手架工程。
7、负责将临电安装到每栋,并在各栋每层处设置一个固定配电箱。
8、负责将临水提供材料到各栋各层由乙方负责每栋每层管道和阀门安装。
9、根据乙方提供的《月进度计划》和《材料购进计划》采购材料。
二、乙方责任:
1、根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纸的要求,编制详细的《月进度作业计划》和《材料购进计划》。并于前一个月的二十五日前上报甲方。
2、严格按施工图纸、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月作业计划的要求进行施工。
3、负责工人住宿工棚及生活所需要的水电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
4、施工机械:除甲方提供机械外,其余的由乙方自带施工所需的移动配电箱、电缆。
5、负责施工期间各栋各层做到工完场清的文明施工标准。
6、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和管理。
7、以书面形式指派一名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事务。
第十条、停工误工:
1、因自然灾害、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甲方不给予补尝,工期顺延因自然灾害造成工程损坏的修复,费用由甲方负责。
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工期不予顺延,如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停工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甲方超过合同约定一个月以上不付工程进度款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误工损失由甲方负责;已完成的工程按合同约定结算。
第十一条、材料的采购、保管和使用;合同约定由乙方包料的由乙方自行采购、保管和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均由甲方采购和保管,使用时由乙方从甲方领用;材料一经领出,乙方应及时使用,一时无法用完的材料,乙方应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1、质量:乙方所承包施工项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达到优良等级标准,在检查中,甲如发现乙方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提出整改,乙方应及时返工整改,乙方施工完成上一工序时,要立即进行自检,符合质量要求再通知甲方,由甲方组织监理、开发商和职能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工程能达到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工序施工。如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和各工序有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的问题其返工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2、安全:乙方必须遵守《建筑法》,遵守国家有关部门所规定的安全施工政令、条规,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3、安全事故费用责任:甲方设施一定要验收合格再提供乙方使用,发生安全事故费用在5000.00元以下的由乙方负责,在5000元以上并且超出部分的由甲方负责60%费用、乙方负责40%费用。
4、文明施工:乙方必须遵守《建筑法》,遵守国家有关部门所规定的文明施工政令、条规,场地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其它材料必须要堆放整齐。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装饰工程分包合同 篇5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 区 路 弄(村) 号 楼 室。
3.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材料费: ,人工费:
管理费: ,设计费:
垃圾清运费: ,税金(3.41%):
其他费用: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 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开工后二到五天65%元
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30%元
竣工验收当天5%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100%元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住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地址:
邮编: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筑装饰工程分包合同 篇6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定。
3.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
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
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
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
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第十二条
12.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 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 份,甲方执份, 乙方执 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建筑装饰工程分包合同 篇7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磋商,甲方同意将自已的建筑装修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现将双方有关事且宣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1、工程名称及地点:
二、工程概况及质量要求
1、装修标准:
住宅楼室内装修:
2、工程质量:乙方按图纸和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各工程施工程序严格按国家建筑规范进行及做好有关保养工作,凡隐蔽工程均需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各项工作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努力争取优良。
三、工程承包方式及施工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不包料,一切施工程序均按单包方式进行施工及管理。
2、工程施工承包内容:
住宅楼室内外装修:
四、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甲方负责征地、折迁、用地规划、建筑设计、报建等有关建房的行政手续和三通一平工作,按时保量将工程所需施工材料运到工地50米以内,适时装配所需施工机械备,按规定做好甲方本职内各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展。
2、乙方职责,乙方依据承包施工内容,认真组织好工程施工所需达标人员,按规范要求做好技术交底和制订施工计划等施工前期的相关工作,各项工作必须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时间第一”,成信合作,文明施工的管理宗旨。按时保质完成不同时期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施工单价及结算付款方式
1、施工单价:
2、结付方工式:
六、工程有关事项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服从甲方分工和指挥,实行层级管理,如有违约和乙方人为造成的一切民事、刑事、经济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合同并追究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安全生产: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的,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思想教育,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如有违反和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并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如有出现任何人为事故,均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3、工程材料、用具、设备等一切用料,均由甲方依据工程所进行分配并按规定存放在指定的场所内。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清理场地并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甲方提供地切机械、用具和领原料,乙方要妥善保管好,并按规范保养好,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按价赔偿或加倍处罚。
5、任何员工不得在工地吵架、斗殴、汹酒、赌博、闹事等一切违规行为,做到尊上爱下,文明施工,如有 行为者,均送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严惩。
6、未尽事宜栏: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建筑装饰工程分包合同 篇8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以预算所列单项为准,增加项甲乙双方在施工工程中商定。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2天,甲方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乙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历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5.6、如工程竣工后,甲方未验收而投入使用,则视为验收甲方验收合格。正式进入维保期。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采用可调价格:
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因本工程是拆除重新装饰工程,为节省造价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具体工程量为准,主要材料价格以工程预算书报价中材料价格为参考价格,人工费、辅助材料价格参照河北省造价信息。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4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1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5%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或由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全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1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2、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建设工程预算书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装饰工程分包合同 篇9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设计证书等级:
今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装饰工程设计,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具体如下所示: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设计范围:
4、设计造价:
5、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规范要求,并按照本合同所附要求内容实施。
二、设计周期
1、乙方提交深化设计方案周期:合同签署日后 工作日;
2、乙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周期:甲方确认深化设计方案后 工作日;
3、乙方提交阶段工作的局部设计调整、变更文件周期:乙方签收甲方设计调整、变更的书面要求后 工作日。
三、双方职责
1、乙方提供的项目设计图纸,须甲方逐项确认。
2、乙方提交的设计图纸如不符合甲方设计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设计并提交图纸。
3、经甲、乙双方确认过的设计内容,如有施工工艺、工期及造价等方面异议的,需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确认签证为准。
4、乙方设计有变动之处须提前向甲方提请设计变更通知及情况说明,由甲方认可,提供相关设计变更图纸文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以更新的阶段设计文件或设计变更单形式实施。
5、由甲方提出非功能的设计变更要求,作为设计单位的乙方需满足变更要求,且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效果损失及责任。
6、未经甲方认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过的设计内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付返工费。
8、乙方需向甲方及施工单位提供针对项目实施前的图纸技术交底,配合设备及材料选购,负责非标施工节点及制作部分的专业指导及监控。
四、甲方工作
1、甲方委派 为该项目甲方代表,负责办理甲方事。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设计任务书,进行设计要求交底,提供该项目相关图纸资料。
3、甲方所提出的设计要求应客观、合理,并遵循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4、甲方应及时按合同支付合同价款予乙方,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支付设计费的 %作为违约金给予乙方。
五、乙方工作
1、乙方委派 为该项目乙方代表,负责办理乙方事务。
2、乙方必须完全了解甲方的设计意图,设计图纸需满足甲方的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3、乙方对交付的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及时修改和补充。
4、乙方提供的阶段过程图纸一式 份,施工图纸一式 份,超出部分图纸费,向甲方实报实销。
5、乙方制作的平面设计方案甲方不认可时,乙方应重新制作平面方案直至客户满意,由此所做工作不加收任何费用。
六、保密条款
1、甲方应维护项目中属于乙方的设计知识产权,设计文件及资料仅限于合同约定的项目中使用,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复制或给予他用。
2、甲方所需设计内容如为多重空间重复使用,须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甲方才可多次重复使用乙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署日:甲方付乙方定金 元;
2、乙方提交该项目深化设计方案文本之日,经甲方确认,支付尾款 元。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合同生效后,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将支付给对方总设计费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定金不予返还。
3、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者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设计费 %的赔偿金。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并交 份到工程所在地建设单位备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体同等效力。
4、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装饰工程分包合同 篇10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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