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劳务合同(通用6篇)
劳务合同1甲方: (用人单位)
编号:
名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 (劳动者)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邮政编码:
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 (有,无)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有,无)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起至 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2、乙方工作内容(或工作任务)是 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3、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2、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乙方享受以下节假日: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第四条劳动报酬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依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周期和时间为: 。
2、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 元/月( 元/周)。
(2)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
(3)其他形式: 。
3、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5、甲方应当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6、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须按当地政府规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贴或生活费。
第五条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及有关福利待遇保险及有关福利待遇及有关福利待遇
1、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或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2、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因工、非因工死亡及医疗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为: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4、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5、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6、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第七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及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2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
通讯
邮政编码:
乙方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通讯
邮政编码:
电话:
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
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
第六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
第七条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合同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一张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意外伤害保险卡,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三条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
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因公司业务所需,甲方同意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作。本合同有效期为两个月,于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劳务报酬
甲方将支付乙方劳务费人民币 元/月,并依法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社会保险
甲方将不负责乙方相关社会保险金的交纳。
第四条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合同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七条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八条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九条依据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4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务合同。
一、劳务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劳务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__月__日起至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 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__月__日至 年__月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四)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 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六)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七)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 种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 元。试用期的工资为 元/月(周,日,小时)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 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八)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 日前支付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九)甲乙双方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一)甲方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在施工现场,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十三)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纪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十五)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对甲方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劳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十六)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十七)劳务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务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务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务合同。
(十八)解除,终止劳务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务合同的证明书或者相关文件。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十九)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务合同,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
(二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务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或者施工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二十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
。
(二十三)本劳务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劳务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本劳务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年 月__ 日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5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个月。本合同 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 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 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 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 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 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 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 条、第 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 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 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 条、第 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 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 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 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 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 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 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 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 ,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 。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6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美化政府院内环境,长期保持清洁卫生,使之成为花园式单位,经研究决定,聘请临时工一名,负责政府院内环境卫生和花草树木维护管理,经举荐乙方自愿承担此项劳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每月劳务工资 元,于下月 日前从政府办后勤会计处领取。
乙方在劳务聘用期间,食宿自理、费用自担,不享受假期工资、加班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二、本协议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工作用具由甲方提供,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无故丢失损坏。
为保证用具正常使用和移交,乙方必须交保证金 元。双方中断执行协议乙方必须将所有用具向甲方交接清楚,甲方将全部保证金如数退还乙方,乙方如人为破坏损坏或移交不清,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四、乙方应根据卫生状况每天对全院进行一次清扫,并负责甲方院内花木草坪的维护、养护工作,确保院内卫生清洁、花草茂盛。
五、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甲方除负责乙方在提供劳务期间因工作原因造成医药费损失外,对因乙方过失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生病不负任何安全责任和医疗费用。
六、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表现好,成绩突出,各单位反映良好的,年底甲方给予现金奖励 元。
七、本协议暂订 年,协议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协议可顺延。乙方如不愿意继续履行协议必须在 天前向甲方提出。甲方不愿继续再用乙方在 天前通知乙方,乙方在协议未正式终止前出现问题,甲方将根据情节扣除乙方当月部分工资。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九、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律师见证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律师事务所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律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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