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6篇

时间:22-11-08 网友

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6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 (1)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所有的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易房屋具体情况:

  1.房屋地址:

  2.房屋面积总面积 ㎡(大写) ㎡主房面积 ㎡车库面积 ㎡配房面积 ㎡阁楼面积 ㎡,房屋结构 ,产权 年,房屋用途 ,购房合同编号 。

  第二条 交易房屋价款及给付方式

  1.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 万(大写): 元整。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本合同签订之日后甲方贷款余额人民币¥ 万(大写) 元整由乙方以银行按揭方式支付月供人民币¥ 万(大写) 元整。房屋如能办理更名手续乙方应在更名办理时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房款,甲方积极配合办理更名手续,本合同签订履行后甲方不再支付与本房有关系的任何费用。

  第三条 税费承担

  1.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更名、办一手房房产证等行为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交易税费、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退还乙方所有已支付房款并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及违约金 万元(大写) 万元整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2.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在交房当日将水、电等费用结清。

  3.甲方于房产证可办理后积极无偿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证办理、过户、更名等手续,甲方应在物业通知领钥匙 日内向乙方腾空房屋并交付使用,甲方如未能按时配合乙方办理所有手续及交房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 万元(大写) 万元整。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整(大写) 万元整。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整(大写) 元整。

  3.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积极配合将该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甲方自愿支付乙方 万元整(大写) 元整作为违约金。

  4.如乙方为按时向银行支付按揭造成甲方贷款逾期等不良记录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支付甲方相应损失计违约金 万元(大写) 元整。

  5.乙方如未能按规定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房权证交易手续甲方有权提出中止合同并要求索赔损失。

  6.本房如因天灾等一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双方互不赔偿互不追责。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律师事务所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 (2)

  出卖人:成都忠捷臵业有限公司

  买受人:徐俐身份证号:

  鉴于买、卖双方已于20_年x月9日签定《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作如下补充约定。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一样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前述合同与本补充协议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一条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合同第五条补充约定如下:

  买受人选择下列第一种付款方式。

  一、买受人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

  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订的同时(即20_年4月16日之前)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本补充协议约定房价总款为1155360元(大写:壹佰壹拾伍万伍仟叁佰陆拾零元整,含已付认购定金伍元)。

  二、买受人采用银行按揭贷款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

  1、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出卖人支付按揭购房的首付款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已付认购定金×元),余款:×佰×拾×万×仟元,买受人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2、按揭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买受人须于主合同签订后3日内(即20_年4月12日前)自行按照按揭银行的要求,将办理按揭手续所需的相关文件交到按揭银行,用于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银行等相关单位办理按揭手续;

  2)买受人在签订主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并同意根据所购房屋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书》。

  若买受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仍未办理完毕按揭贷款手续的(以与按揭贷款银行签署《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为准),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此种情况下,出卖人有权在书面告知买受人的情况下行使合同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5%的违约金。买受人应当承担的违

  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3)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金额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与买受人申请的金额不一致,则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买受人应当另行支付的首付款,并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复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付清,买受人逾期付清,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5%的违约金。

  买受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第二条关于房屋交付事项的补充约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卖人有权抗辩买受人提出的依照主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的请求,直至买受人履行了相应的义务:

  1)买受人未付清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应付款或应承担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与出卖人办理完毕房屋面积补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之间的误差)协议的签订及房款找补手续之前;

  3)按揭付款的买受人未向出卖人提交代办权属证书的资料和费用的。

  2、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签署后,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政命令、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更等)、项目施工片区停水、停电等因素造成逾期交房的,出卖人可据实延期交房而不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3、房屋达到主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时,无论买受人是否接到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买受人均应按主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前往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出卖人对房屋交付日期另作通知的,则按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规定的日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买受人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房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或逾期未签署房屋交接清单的,其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均同意以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作为该房屋实际交付时间,房屋的毁损、灭失风险及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过错,未能按期交付,应视为出卖人已按时交付,房屋的保修期开始计算,与商品房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资金、全部税费及风险即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则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自行向出卖人领取房屋交付通知;

  4、房屋交付时,应由买受人本人自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若买受人本人确实无法在主合同约

  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前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可以公证委托的方式委托代理人代理履行房屋的交付手续,委托代理应具备代理的法定要件外,于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

  5、房屋交付时,买受人应按成都市有关规定将所购商品房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交由出卖人代收代缴至房产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管理银行,买受人所购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未按时交纳上述费用的,买受人应每日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同时出卖人不承担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责任;

  6、买受人按照主合同对房屋用途的约定使用房屋,不做商业、办公使用或出租给他人做商业、办公使用;

  7、出卖人有权将主合同附件六中约定的装饰、设备更换为同档次的装饰、设备,并不视为违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合同第十三条补充约定如下: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的,据实结算房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本数)时,买受人不退房。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面积误差比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3)面积误差比=(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100%。

  第四条关于附带花园或露台的约定:

  1、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区划范围内,与底层房屋直接毗连的花园或露台使用权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相应的底层房屋买受人专有使用,非该相应底层房屋买受人自愿不可撤销的放弃对该部分绿地的共有使用权;

  2、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所购房屋所在楼宇附带有屋顶花园或露台的,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购买该房屋的买受人专有使用,对出卖人统一分割,非该顶层房屋买受人自愿不可撤销的放弃对该部分的使用权,不得主张任何权益;

  3、买受人同意:购买附带花园或露台的房屋的买受人必须为公共维修提供方便并遵守物业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不得改变和损害花园或露台的隔离方式及其内设臵和相关的公共设施,不得改变花园或露台用途,不得建造构筑物;

  4、上述附带花园或露台的大致位臵和形状、范围、面积,由出卖人在销售时展示给享有专有使用权的买受人,但其实际的位臵、形状、范围、面积可由出卖人根据修建地点的具体情况加以确定,买受人不得因实际状况与展示不一致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者要求出卖人赔偿。

  第五条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本补充协议项下商品房房屋产权证的,买受人须全力配合_事宜并向出卖人出具委托手续,在出卖人向其交付本补充协议项下的商品房时,须向出卖人支付按国家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各种税、费并提交相关全部资料。

  出卖人应在商品房所在项目所有物业的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之日起2年内协助买受人办理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将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交国土管理部门。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出卖人支付上述费用并提交相关资料,由此导致权证办理延迟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同时应赔偿因此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双方约定主合同及其附件、本补充协议之外的任何文件或资料均不对买卖双方具备约束力,也不作为双方交房、验收、退房等事项的标准及条件,其内容仅供参考。

  第七条买卖双方在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无任何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下单方面要求解除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的购房总款的1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后方可解除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买、卖双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导致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解除的,自解除之日起5日内买受人应协助出卖人到房管局办理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撤销手续,否则出卖人有权拒绝退还买受人购房款。

  第八条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来对待相对人在履行合同时的通知、告知事项,如因重大事项需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则应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相对人,寄发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在成都市市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3日视为送达日;在成都市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5日视为送达日,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在本协议签订后,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住所地、电话等通信及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2日内告知对方。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

  第十条出卖人在本补充协议签订之前已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预售许可证(或者城市房屋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及文件,买受人已了解并知悉上述法律法规、示范文本和证件所表明的内容,出卖人还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前,向买受人明示了《极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块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予以了说明,买受人在此遵守该《极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块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十一条出卖人已对《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及本协议中所有作黑体字标识的条款对买受人进行了充分说明,并对其他条款根据买受人的重述进行了说明,买受人在此无异议。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买受人:

  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 (3)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 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 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本房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 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 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 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 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 (4)

  出卖人:

  邮政编码: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企业资质证书号:__ 法定代表人:__ 联系电话: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__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__

  邮政编码: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

  买受人: 买受人户口(护照或单位)所在地:

  国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共同买受人: 份 额: 筑面积 平方米;【层高】【净高】为:3.0 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装修标准是× 元/每平方米。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其中,该商品房为经济适用住房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同时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和第2种方式分别计算该商品房价款。品房价款。佰 拾 元整(大写)。所购商品房总价款合计 (大写)。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 %,其余价款可以向× 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__肆 陆_ 捌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 _叁 伍 柒 _份,买受人 份。

  甲方:乙方:日期:

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 (5)

  卖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

  买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房屋壹套,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号,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合同和房屋的标明)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合同解除)

  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

  议全部解决。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房屋,该房屋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

  (声明房屋与乙方无关)

  三、双方对退还已付房款办法已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合同中关于款项的处理)》

  1、乙方已缴付楼款/元(不包含交予中介定金)。

  2、乙方已缴款项自动转为甲方借款,以双方商定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计息,不计复利。

  3、甲方还款事宜另行约定。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解除按揭贷款协议、解除买卖合同、注销抵押登记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配合甲方办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推还乙方所有款项。(关于合同已进行部分的退回处理)

  五、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主张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买卖合同相关的权利。

  (再次声明签订合同无效,双方不再对合同提出主张权利)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声明该协议签订份数,声明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 (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购销度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在度假村组团内楼房 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 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筑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交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 (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保修半年,暖气保修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度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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