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书的故事满分作文(9篇)

时间:24-04-26 网友

我和书的故事满分作文(9篇)

  我的第一本书,现在找不到了,回忆起来印象不是很深刻。就像深海里的夜明珠。虽然它很珍贵,它的光芒只有一点点模糊,也不是很醒目,但它真的一点也不存在掺假,这对我来说意义重大。

  到现在,我都不记得这本书是什么样子的了。我努力记忆的线索,像一层沙,很不清晰。我依稀记得上面有猫、狗和一头大象,但我记不清下面的了。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妈妈在床边给我讲故事。

  每当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我都会情不自禁的去触摸这本书,就像抱着一个孩子。如果有人在家看报纸或者书,我会假装在那里看书,有时候不知道记不记。

  后来我识字了,可以自己看故事书了。真的希望自己能多读书,多和书交好朋友。后来看了一些著名的文学作品,先是短篇,然后是原著,古代文人的深邃思想,以及今天著名艺术家的精彩文笔。我多读了一点书,生活变得密不可分。书完全融入了我的生活。

  这是我和书的故事。

  人生不是剧本,我也不是英雄。我的日子不会很特别。

  然而,这正是我现在梦寐以求的,也是我曾经拥有的那一天,充满了红尘。

  早晨总是更美一点。当时叫醒我的不是《绝望无敌进行曲》,而是那一首长长的鸟鸣。我的房间里有两扇大窗户。当你打开窗户时,阳光会流进你的头发间隙和你的房间。

  鬼鬼祟祟,故意跨过踩上去会“吱吱声”的第二步,看着紧闭的房门,想起“呼呼大睡”的奶奶,她立刻咬着下唇笑了起来。

  抄完一口袋钢套衫,我蹬着自行车走了很长一段路,甚至晨风淋头发,喘着气加速!七块钱,拿了老板娘刚烙的煎饼,热腾腾的。坐在街上,坐在小板凳上,吃着东西,看着悠闲的人群。没人着急,没人忙,一副懒洋洋的态度。如果你再喝一口,你只会吃满是灰尘的煎饼。

  柔软的骨头,摊在床上,指尖翻动几页,心里空荡荡的,没有外界的干扰,时间似乎凝固在这里。

  我想那时候,我绝不会想到,未来的某一天,我会忙得转不过弯来。

  日复一日,你宁愿它也走,不想也走。每天都是新的一天。有惊喜也有意外。我最怀念的是那平淡、悠闲、慵懒的一天。

  我和这本书的故事

  书,当被阅读时,可能会凝固时间,使人与世界隔绝。

  漫画里,我会笑;悲剧中,我会哭。在不同内容的书中,我会有不同的表达和态度。也许这就是我沉迷于书本的原因。

  我最喜欢的书是一本关于悲剧的小说,发现它精彩的时候我就爱上了它。从母爱到包容,从红楼梦到悲惨世界,从红苹果到最后一片叶子。我都看到了。看的时候会哭,会难过。

  悲剧小说通常写得如此精彩,以至于人们很担心。隐瞒音量,揣摩味道,会让人念念不忘。发现精彩的论文后,人们会惊叹不已,一口气看完。激动过后,有一滴泪,这是代价,一个你在享受之后不想放弃,不想投入的代价。同时我也明白,如果感情中缺少了悲伤和悲哀,你对生活的理解会有多浅薄。

  然而,悲剧小说只是一种书,一种小说,一种和平世界的调味品。

  我和这本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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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全世界人民的营养品”。有哪些好的句子给了我很多启示。这些都是书本上的知识。多好的一本书啊。它像金子一样。你读得越多,你得到的金子就越多。长大后对你会很有帮助。书中的知识不要死记硬背,要淡定。

  书是我亲密的“朋友”。每当我被父母骂哭的时候,我都会想起我最好的“朋友”。当我看着他们的时候,我不自觉地把所有的愤怒都抛到了脑后。

  暑假里,我完成了三次作业,五次作业,两次作业。无聊的时候,我就忍不住想起了书店,那是以前学校的地方。我迈着轻松的步伐,唱着小曲。在书店里,我从东边抄,从西边翻找。我一看到好词好句就写了下来。这就像老师常说的“好记性胜过烂笔头”。这时,正在看书的叔叔阿姨们惊讶地看着我,我很尴尬。

  我和这本书的故事

  书是人的精神食粮,书是整个世界的营养品。

  我家有很多课外书,有些让我获得了知识。比如《草船借箭》告诉我们不要嫉妒别人。偷读书笔记告诉我们要多读书...这些故事教会了我很多道理。

  每次做完作业连检查都没检查,就拿起书看。我被迷住了,什么都不知道。我妈叫我吃,我就边看边吃,连饭都不知道掉了。

  还有一次,我在做作业,妈妈在做饭。我妈做饭的时候,我偷偷看。如果我妈进来了,我马上把书放回去,开始写作业。

  《三国志》作者陈寿说:“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

  我和这本书的故事

  “书,书,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一样。书,书,我爱你,就像农民爱土地一样!”这是我最喜欢的儿歌。我是一个很爱书的孩子。如果提到书,有的孩子会想:看书真没意思!下棋和打球(包括羽毛球、足球、篮球、乒乓球……)都不错。我喜欢阅读,因为它给了我无尽的乐趣。每天放学,只要做完作业,有空闲时间,我就在书的海洋里游泳。高尔基说得对:“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通过阅读,世界上出现了许多名人,如陈师道、黄庭坚、曾国藩。我喜欢阅读,因为它给了我丰富的知识。有一次,老师问了一个问题,全班只有我回答。老师夸我说这是读书的好处。以后会更爱看书。书,我想对你说:“我喜欢你!”

  我和这本书的故事

  在我的脑海里,有很多关于我和书的故事,其中有一个让我念念不忘。

  我从小就喜欢被人当文件看。作文本让我大开眼界,学会了很多写作方法,让我的作文得到了老师的高度赞扬。现在,我迷恋校园小说,那些《五(3)班的坏男孩》《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亲爱的笨猪》都让我疯狂。有一次,《淘气鬼马小跳》这本书不见了。为了找到它,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那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整天都找不到。这时,我妈妈对我说:“一真,去打扫你的房间。”我无精打采地走进房间,打扫干净。当我打扫床的时候,我发现书在枕头下面。我高兴的大叫,“找到了,找到了,终于找到了!”我立刻津津有味地读完了这本书,爬上树,和马小跳一起潜了下去...“胡,,你在干什么?”我妈的吼声把我从故事里拉了出来,房间里像战场一样混乱。肯定是刚才和马小跳“玩”的杰作。看到我妈爆炸我好生气。我赶紧说:“哦,别生气。我马上打扫房间。”这才救了我们骨肉之痛。

  我爱书,更爱读书。我愿意和书分享我的喜怒哀乐。

  食物滋养我们的身体,而书籍滋养我们的灵魂。7岁那年冬天,我和表哥经常去书店看书。有一次,我不小心拿起一本《安徒生童话》(朱茵版)看了。《皇帝的新衣》《丑小鸭》让我眼花缭乱。就在我激动的时候,表姐说要回去吃饭。我不得不放下书,不情愿地离开了书店。

  回到家,我求妈妈给我买一本《安徒生童话》,妈妈满口答应。第二天一早,我在床头放了一本安徒生童话(语音版)。我好像得到了一件稀世珍宝,很喜欢。我还用牛皮纸为它做了一件衣服。可能是因为太喜欢了,一天要放十几遍。而“当当当……”十点钟到了,所以我应该去睡觉了。但是我还没看够!我心想,我该怎么办?嘿!明白了。房间里的灯亮着,我可以继续看!我拿着书,偷偷溜进房间,开着灯继续看书。一页,两页,我很开心,但也很害怕——这种偷东西的滋味。而,十分钟,十五分钟,二十分钟,我几乎看着时间。“当当当当……”十一点钟铃响了。妈妈该来“视察”了。我赶紧关灯,把书放在床上,闭上眼睛假装睡觉。我妈来看他们一会儿就出去了。我想她没注意到。就这样,半个星期过去了,她还是没有找到。后半周的一个晚上,我妈居然提前来“视察”。她小心翼翼地打开门,发现我正在看书。过了一会儿,她轻轻地关上门。我听到门轻轻关上,心想:哦,我妈发现了。果然,第二天早上,我妈没收了我的床头灯。唉,看不下去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本书不见了。但是我的“读书热”还在。《百科传奇》,《十万个为什么》,四大经典小说,中国...我都看到了。书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我爱你,我喜欢你——书。

  墙上的故事在作文中得了满分

  初夏刚下完第一场雨,空气中就没有了像中药汤一样黏糊糊的苦味,到处都是新鲜的薄荷糖。

  摸起来丝滑的,像丝绸刷人的脸。在城市的一个角落里,我发现了一堵低矮的院墙。墙外,有大大小小的石头胡乱堆着,夹杂着几块雨后的湿沙泥。出于好奇,我抬头看着墙。这很难,但低矮的墙让我睁不开眼。天啊,那是多么美丽啊!在一个废弃的小院子里,一堆肥肥的蘑菇挤在房子的树根下,旁边是几棵娇嫩的绿草,中间点缀着几朵小花。花不是五颜六色的,而是几片纯白的花瓣围绕着柔软的金花芯。多么有魅力!我盯着它,不时有水滴从墙上落到鞋上,深深地渗透进纤维里,但我并不知道。“一颗杏出墙”这句诗突然闪过我的脑海,但我觉得杏太平淡了:墙里面比外面好一百倍?!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忘记这次冒险。于是,一场雨过后,我又来了。不知道,但是有变数。墙被拆掉了。

  一堆破墙的枝干,混杂着曾经的花,曾经的草,曾经的一切。泥水在流,不用我费心去看。他失去了最后的快乐。草是杂草,花是野花。长在泥里看不到任何美。我感到失落。

  没多久,它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味道。有句话叫“距离产生美”,但那是在起作用。隔着墙看,一切都遥不可及,有着潜移默化的神秘魅力。没有隔膜,一切都在掌控之中,但毫无意义。这个人真的可以作践自己,得不到的时候,一切都好;你可以得到它,但它变得无用。风很轻,空气依然清新,但似乎有什么不一样。为什么?我抛开无聊的念头,奔向隔着墙的下一个目标。

  仅仅过了几个月,弟弟的体重和身高成倍增加,妈妈最担心他超重。所以我妈要给他——减肥!这个年龄的孩子懂什么!我可以做什么运动?不得不在饮食上给他控制点。

  但是,经过几天的坚持,我妈彻底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忙着准备今天弟弟的生日聚会!我哥哥从哪里知道的?他跟着我们在儿童服装店挑选生日聚会穿的衣服。黄金?算了,我哥黑,穿的是土金,土,俗,黑。母亲不得不放弃这个想法,但她没有放弃。她给他找了一套红色金边的福娃套装。虽然我觉得弟弟穿这套厚西装更胖,但是我妈二话没说就买了这套西装。

  昨天爸爸一路去姥姥家搭棚子,摆桌子,搬椅子。他工作了一下午。弟弟什么也没做,在沙发上爬来爬去,看着爸爸进进出出,傻!

  今天是我哥哥的一岁生日!我哥哥穿着一件红色的衣服从他家冲到奶奶家。他的出道让嘉宾们拥抱他,称赞他可爱帅气。我妈说我哥今天很乖。当他看到有人握着拳头摆出一副“恭喜”的姿势时,他非常高兴。比如亲戚送他好吃的东西,他会伸出胖乎乎的手拍几下,咬咬牙,眯着眼睛。

  很多人发红包。他们大部分人都想把红包放在哥哥的口袋里,但显然太小了,所以客人们很快转移了目标,把红包放在了我妈妈的口袋里。虽然我妈总是说“不不!”但他们还是坚持付出。哥哥拿了个红包,咬在嘴里。傻!

  成年人喝酒,练拳头。弟弟听到这些,扔掉手里的红包,瞎喊,给他们加油。

  我呢?不仅要看弟弟,还要赶紧吃完饭,带领一大堆小朋友!今天可能是今年最忙的一天。

  我很喜欢读书,因为书可以陪伴我成长;因为书可以让我学到知识;因为书可以让我明白真相。

  但是,你知道吗?我小的时候是个不爱看书的孩子。我连妈妈给我买的书都没看,就直接走过去了。

  现在,我每天坚持看书,连我妈都听不见,我还是津津有味地看书。而且每当我有空的时候,我都会拿起一本书来读,读着读着就会着迷。

  你知道我为什么从来不爱看书爱看书吗?我来告诉你。

  初二的一天,妈妈要加班,爸爸在上班,我一个人在家。我很快完成了作业,又检查了一遍。正确!看了看钟,只有两点整。我无事可做。我去冰箱找东西吃,然后坐在沙发上,拿起一本书看。我看过《鲁西西传》,里面讲了一些很精彩的故事。越看越喜欢。我一直看着妈妈回家,但还是不愿意放下心爱的书。

  从那以后,我就一直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到目前为止,我已经读了许多精彩的书,如《哈利波特》、《钢琴精灵》、《一只名叫冯的鸽子》等。我喜欢读书。我得多读书。

  古人云:“首先要建立学校。这项研究是基于阅读。”是的,这本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就像一个精灵和我一样。我在书里长大,像一只在海里游泳的小船,吸取它的精华。

  从小到大,书籍悄悄进入我的生活,让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灵魂的美丽比外表更重要;阿尔弗雷德,法国著名诗人。塞缪尔的小说告诉我不要光说不做。托尔斯泰的《复活》让我感受到黑暗社会中穷人的悲惨生活。我意识到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重塑了我的价值观。。

  在书香的熏陶下,我的内心充满了对生活的憧憬,一种模糊不清,难以言喻的实现梦想的激情,我深深的感受到了书里淡淡的书香!。我是一个在书里长大的人!这个世界上,只有书本知识永远不会被删除。这些年不会被冲淡。只会随着时间的推断刷新知识。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也可以用文字。探索人生的意义。。

  让我们走进书海,呼吸,感受芬芳!

  我家小狗很可爱,只会睡觉,但是只在中午和晚上睡觉。

  我觉得他们很可爱。笨笨(狗的名字)是黑色的,除了下巴下面有一条白线。它还有两只大眼睛,好可爱!快快(也是狗的名字)下巴下面也有一条白线,但剩下的都是黄色的。它的眼睛是蓝色的,很像洋鬼子,但是很奇怪,腿很长。爷爷说:“快的是抓兔子和狗,笨的是沙皮狗。”

  记得有一次,笨笨迷路了,爷爷很着急。他告诉我们赶快去找他。爷爷说的话谁敢不听?然后,我家老少都开始行动,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到。笨笨跑到西溪家。找到笨笨真是快功劳!赶紧找笨笨,因为他们相处久了,有兄弟情。我家给快快做了一桌好菜,都是他们兄弟爱吃的肉和肉骨头。从那以后,我和他们的关系越来越好。我教他们跳绳和站立。他们和我一起比赛,玩得很开心。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听到房子里有哭声。我让奶奶帮我找找声音是从哪里来的。结果是很蠢。我看见笨笨躺在那里尖叫,赶紧在旁边看它。我叫奶奶走开。奶奶走后,我开始为这件事哭泣。我走到笨笨身边,轻轻地抚摸着它。我在想美好的回忆,我为什么这么倒霉。然后,我跑进客厅,抱住奶奶说:“我不会让笨笨死的。”不断重复这句话。奶奶一直在安慰我。那天没睡,一直陪着笨笨。

  第二天,笨笨坚持不住了。他死的时候,赶紧跑来告诉我们。我非常难过。我让爷爷埋了。我和爷爷挖了个坑,我们先跳进去。那是因为他们彼此一样大。洞挖好以后,我在洞里放了一层棉花,让笨笨睡得舒服。

  第三天,快快断腿而亡。我难过得哭了好几天。爸爸安慰我说:“不然我再给你抓一个。”我说:“没有狗能比得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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