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 读后感六篇

时间:24-03-07 网友
《杀死一只知更鸟》 读后感六篇

【篇一】

久闻哈珀李·大名,上个礼拜终于有幸拜读了她的封笔之作《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完之后,让我久久不能平静。这是一本非常适合亲子教育的书,我很庆幸在我还未为人母之前遇见了它。
该书的背景是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一个名叫迪儿的男孩来到梅康镇找他的姨姨过暑假,与本书的主人公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成为了好朋友。他们被一个叫阿瑟·拉德利的“怪人邻居”所吸引。孩子们为了能见到许多年没出过门的拉德利,想尽各种办法引他出门。某一天他们意外的发现拉德利在家门口的小树上给他们留下了礼物,可是至始至终拉德利从来没有出现过。
斯库特的父亲阿蒂克斯是梅康镇的一名律师,出生于当地的世家,妻子已经去世,他是一个具有强烈道德正义感的律师。黑人汤姆·罗宾逊被指控强奸一名白人妇女,他顶住巨大的舆论压力为汤姆·罗宾逊辩护,打一个所有人都认为会失败的案子,他和家人都成了小镇居民发泄的对象。尽管阿蒂克斯拼尽全力为汤姆·罗宾逊辩护,但汤姆·罗宾逊仍被指控强奸白人妇女,在判决的当晚因试图逃跑而被当场击毙。
本书以小女孩的视角描写了在当时那个社会环境下,黑人白人种族歧视的问题。阿蒂克斯在教育孩子们时曾说:“如果我不去为黑人辩护,我在镇上就抬不起头来,
我就不能在立法委员会里代表这个县,我就不能再教导你和杰姆如何做人。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就是人的良心。”
当案子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杰姆问父亲:“他们怎能这么做?”父亲告诉他:“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
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我们都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海。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父亲总是扮演着默默付出的角色,父爱是深挚的,父爱并不像母爱一般,时时刻刻都滋润着你,并不如母爱那般柔情。在任何时候,父亲都会是我们坚强的依靠,父亲用他那宽厚的肩膀将我们高高托起,像一棵大树一样为我们遮风挡雨。阿蒂克斯虽然没能拯救汤姆·罗宾逊,但也给给他的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榜样。他把他的温暖、善意,良知也传给了他的孩子们。
我很庆幸遇见了这本书, 没有错过这些温暖与善意。我想我会永远记住阿蒂克斯给我带来的温暖、善意,良知。
【篇二】
知更鸟在美国南方是很受欢迎的鸟,只唱歌,对人毫无害处。打猎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意味着伤害了无辜。知更鸟是天真,善良的代表。书名这样取,就不难猜出内容来。
美国南方小镇梅科姆,镇上大部分人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低头抬头都是熟人,好消息,坏消息,各种坊间传闻很快都会家喻户晓。斯库特和哥哥杰姆,父亲阿蒂克斯,保姆卡波妮就在这样一个环境中生活。镇上有一个怪人,因为少年时的一点错误,被父亲关在家里,从此就没出门,那个家让所有镇上的人感到恐怖,各种稀奇古怪的传言让斯库特和哥哥对怪人阿瑟.拉德利充满了好奇,虽然害怕,还是想千方百计想引他出来,见一见他,直到另一件事发生。
阿蒂克斯是律师,接了个案子,所有人都反对他接,因为他要为黑人汤姆辩护,汤姆被控强暴了白人女孩马耶拉。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黑人没有任何人权,是被歧视,践踏的对象,白人说起黑人,称呼都是黑鬼。一个白人律师为黑鬼辩护,简直就是耻辱。为此,阿蒂克斯一家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斯库特和杰姆为此事加在他父亲身上的侮辱与同学打架,而阿蒂克斯说,如果我不为他辩护,在教堂,我没法抬眼看上帝。在偏见和良知中,他选择了良知。他知道汤姆是冤枉的,他相信法律是正义的,所以再艰难他都坚持为汤姆辩护,甚至生命受到威胁也不动摇。
长长的法庭辩护之后,陪审团最后认定汤姆有罪,阿蒂克斯输了。镇上的每个人都知道汤姆无罪,可是白人对黑人那可耻的自信心,自尊心还有那卑鄙的骄傲使他们罔顾了自己的良心,阿蒂克斯使用了所有能开释一个自由人的法律手段去拯救汤姆,可是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阿蒂克斯根本没有任何诉讼而言。陪审团最终把汤姆送进了监狱,汤姆绝望的想逃走,结果被乱枪打死。虽然赢了官司,但丢了脸面的马耶拉父亲恼羞成怒,发誓要报复阿蒂克斯,最后在他试图伤害杰姆兄妹俩时,怪人拉德利救了他们,马耶拉父亲死在了自己刀下。故事结尾,阿蒂克斯对斯库特说,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小说始终以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展开,文风风趣而温暖,古怪精灵的迪尔、固执守旧的亚历山德拉姑妈、通情达理的邻居莫迪小姐、爱搬弄是非的邻居斯蒂芬克妮小姐、偏执夸张的杜博斯太太、侠义正直的白人雇主林克·迪斯、心如明镜、难得糊涂的泰勒法官......单纯的孩童世界映出成人世界的复杂和可笑。
本书最打动我的是父亲阿蒂克斯,他身体力行,教会了杰姆兄妹俩什么是勇敢,正义和善良,即使被恶意对待,他也以最大的善意去对待那些人。他告诉杰姆“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他不但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甚至在最后良心与法律有冲突的时候他也依然坚持自己,“在杰姆仰视别人之前,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这样一个父亲能让斯库特始终保持微笑,对周遭的人事物充满善意和理解。这个父亲是山,是港湾……“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篇三】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作品,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成长的故事,叙事的“我”,即斯库特,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而书中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观念
对黑人的敌视与鄙夷已经深深扎入大多数梅科姆镇的居民心中。在本书第九章中,“主角”斯库特就因为父亲替黑人辩护而受到一个名叫塞西尔的男孩的羞辱。
那个黑人名叫汤姆,只因为好心帮助马耶拉小姐,却被马耶拉和其父亲诬告。事实上,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为汤姆是黑人,就被人们刻意地颠倒黑白。牧师曾向杰姆说过这样一段话:“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还从没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时让黑人赢了白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黑人深深的歧视已经在美国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我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这样的情况让我想到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阶层所受到的待遇差别极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样的罪过,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罚比汉人要轻得多。对于个人拥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没有限制,但汉人和南人则绝对不允许。从人口比例上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当今的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有经济歧视,社会地位歧视,学历歧视……我认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可以给我们启发: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篇四】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1960年美国女作家哈铂·李发表的长篇小说,被誉为美国当代经典文学作品,曾获普利策小说奖。
知更鸟是一种唱歌动听,与人无害的鸟,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却会遭到无端的残害。
本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如果单从题目上看,我们也许会猜测书的内容是有关怎样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读完却发现书中关于知更鸟仅用了一点点儿笔墨,就是“弹无虚发”的主公阿蒂克斯.芬奇给孩子们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读完全书,细细品味,却发现“知更鸟”的故事贯穿了这部小说的全文,因为小说中有许多人物都与知更鸟有着同样的命运,虽然他们什么坏事都没做,却会遭到无端的残害。比如:人们眼中的怪人阿瑟·布·拉德利就是一只知更鸟,他虽然足不出户,却成了孩子们童年的恐怖象征。实际上,他的怪异也只是不符合小镇上大多数人的逻辑,但是他是善良的,不仅送孩子们礼物,最后还救了杰姆。黑人汤姆.鲁滨逊也是一只知更鸟,他勤勤恳恳,却被人诬告强奸,因为不忍被诬陷,选择逃跑而被击毙。另外,本书从写法上看,儿童视角也使其呈现出了与众不同的意义和格调。
小说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叙述经济大萧条时期,在美国阿拉巴马州的梅岗镇,斯库特和哥哥杰姆,还有一个名为迪尔的男孩对古怪、足不出户的邻居阿瑟·布·拉德利既着迷又害怕。梅岗镇的大人们也不愿谈论拉德利,多年来,很少见过他。孩子们对所传出的有关他的谣言和他隐居的深层原因充满了猜测与想象。第二部分主要叙述法院指定作者的父亲阿提库斯·芬奇为黑人汤姆·罗宾逊辩护。汤姆·罗宾逊被指控殴打并强奸白人鲍勃的女儿。阿提库斯·芬奇竭力找到了汤姆无罪的证据,并将事实真相摆在所有陪审员和小镇居民的面前,但陪审团依旧对汤姆做出了有罪的裁决,被冤枉的汤姆在判决当晚试图逃跑而被击毙。
将本书的两部分有机贯穿起来的一个重要人物,就是使本书充满神秘色彩的怪人阿瑟·布·拉德利。在第一部分中,作者首先提到了他,但他却从未正面出现过,在第二部分的最合,他终于出现了,并在恶人鲍勃的刀下救了作者和他的哥哥,但作者很快就告诉读者,自此以后,他再也没有见过阿瑟·布·拉德利,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想像空间。
全书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以及她相对稚嫩的语言,委婉地揭露了当时美国社会存在的严重的种族迫害和种族歧视,反映美国黑人的艰难辛酸生活,有着一定的政治色彩。
但是我读该书,却更多地从对芬奇一家人的工作、生活、交流的细腻的描写中,读出了浓浓的家庭教育的味道,更重要的是从父亲阿迪克斯.芬奇身上感受到了一种神奇的力量——温柔的力量。
父亲阿迪克斯.芬奇是当地的律师,妻子早逝,他带着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一起生活。他爱孩子,既不过于严苛,也不爱至宠溺。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他更注重言传身教的力量。阿迪克斯.芬奇,是芬奇家族的一员,却很少跟孩子强调所谓的家族荣耀,他想让孩子们成为他们自己,而不是家族的附庸。他是当地的议员,在案件诉讼上,秉承真理,保护了黑人的利益。在当地,他颇受人尊重。尽管,很多人因为偏见,不能接受他为黑人辩护的事实,但是更多的人,还是表示钦佩。他是神枪手,却从不炫耀。
作为女孩的斯库特一点也不淑女,整天跟着哥哥杰姆还有外地来的好朋友迪尔两个男孩子在一起玩儿。在闭塞的小填居民眼里,一切不符合他们习惯的行为都是怪癖。所以斯库特的言行受到了姑姑及梅科姆镇有些居民的非议。但是父亲阿迪克斯.芬奇对于女儿的言行给予了理解和默认,他每天在家中休息的时候,总是会陪着孩子看书看报或者陪孩子们玩耍,让孩子可以像孩子一样玩耍、想像和思考。
作为律师阿迪克斯.芬奇无论是在法庭上,还是在私下里,他都始终对人恭敬有礼,用自己的行动维护黑人的正当权利,赢得了孩子们的尊重。读后感www.simayi.net也正是为了让孩子能够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有自己的坚持,他宁愿冒着被伤害的风险,也要坚持自己的正义为,为汤姆·罗宾逊做辩护。哥哥杰姆渐渐长大,身上绅士的气质也逐渐显露,他最后为了照顾好妹妹而受伤,也是父亲带给他人影响。
小镇上的人家常常夜不闭户,但是拉德利却总是紧锁房门,这引来了很多闲言碎语。哥哥杰姆根据街头巷尾的流言蜚语和左邻右舍的传言,拼凑出一幕满是哀伤色彩的短剧来,他们模仿身边的人,像一个大一样去说些稀奇古怪的话。聪明的父亲阿迪克斯早就猜到孩子们在做什么,也想到孩子们也许会因为调皮而惹出一些麻烦,但是他还是放心地让他们出去玩儿,只是在关键的时候,教以做人的道理。
阿迪克斯的很多话,都给孩子留下了深刻的印记,也深刻地体现了父亲阿迪克斯本身的个人魅力。比如,关于勇气,他对孩子们说:“我想让你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勇气。勇气不是一个男人手里拿着枪,而是当你还未开始时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关于孩子提出的尴尬问题,他对自己的妹妹说“如果一个孩子向你提问,你回答他就好,不要反应过度。孩子就是孩子,但他们会比大人们更快发现你在逃避。逃避会让他们感到困惑。”在孩子们处于愤怒或面临挑衅时,他教导孩子:你只需要把头高高抬起来,把拳头放下。不管人们对你说什么,都别让他们惹你发火。试着改变,试着用头脑击败他们。”
我们的很多父母,都在苦恼于教育孩子的方法上,却很少有人真的反思过自己的言行。读了这本书,从父亲阿迪克斯身上,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心平气和的力量,那是一种最温柔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在教育引导孩子方面,是决不容忽视的。
【篇五】
以八岁小女孩的口吻,故事沿着时光轴在书页间流淌,向读者展现的却不仅仅是跌宕起伏的情节,更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涉及的成长教育观。
如果说,女孩Scout天真烂漫,代表着幼稚,那么她的父亲,那位律师,Atticus,象征着成熟。说其成熟无关乎年龄,而是Atticus在这过程中对孩子们的教育,其为人处世,于现代而言更可算的是教科书式的典范。同时,他又能和孩子们打成一片,怀有孩子般的笑颜。有着自己的小顽皮,这样的成人形象的塑造,可爱得很。
西汉刘向在《战国策》中有道“归真反璞,则终身不辱也。”成熟的人格下怀有一颗纯真的初心,想来的确不辱终身,在乱世之中常怀纯真,尤为难得!
由是,这份勇敢,在环境的衬托下,凸显得甚为可贵。
从没想过改变恶劣的环境,似孟母三迁那般,为了孩子能够得到更好的教育环境,煞费苦心,曾两迁三地。书中Atticus只是听从自身,顺应环境,并紧握着孩子的手,必要时柔和,共同铸就“莲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
我以为,这是勇敢的第一重境界。
这是魅力,也是能力。这是当今多少家长在追求所谓高端教育时,所缺乏的,忽视的本质。新闻里,家长为了孩子得到更好的教育,为了双语教学“抛头颅洒热血”,即使“砸锅卖铁也在所不惜”。“鄙视链”一词频繁地与中产阶层的教育问题挂上钩。 甚至几个小区之间,为了谁的孩子更有资格就读学区内最优质的一所小学而引发了比收入、比职业、比出身的“中产阶层内部踩踏事件”; 后有孩子没有英文名被嫌弃,将中产阶级内部的歧视展现得淋漓尽致,以至于有了所谓的“赢在子宫里”的说法。在试图创造一个“最好”环境的同时,还对身边不如自己的人加以鄙视,嗤之以鼻。且如今在网上最具争议的就是“虎爸狼妈”,他们大张旗鼓地宣扬“棍棒底下出才子”“三天一顿打,孩子进北大”的教育口号,这种暴力又血腥的教育主张,与文中父亲Atticus相比,两者可谓相形见绌。孰是孰非不言自明。
古语道:“上梁不正下梁歪。”每个孩子是父母的镜子。如此风气,一个问题值得我们,也值得天下所有父母反思:我们究竟要培养什么样的孩子。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高刚说:“我发现大学生们普遍缺乏孜孜不倦、持之以恒的进取精神。……恰恰是那些似乎社会排位较高的文科院校的学生,这种特征表现得更突出。在近乎残酷的学习竞争、同类拼杀中脱颖而出,进入所谓的好大学。 此时,他们会觉得人生中最难达及的目标已经实现。在经历初中和高中至少6年强大的心理和生理的重压之后,他们普遍疲惫不堪,甚至身心损伤。”这难道是追逐竞争、成为“人上人”的初衷吗?
幼稚的往往不是孩子,或许某种意义上,更可能是望子成龙的父母们。显然,这不是我们所追求的。
而书中Atticus与当今普遍家长的区别,在于其善于站在他人甚至于一个儿童的角度上思考问题。享受事物初始的自然状态,不对自己的孩子过分矫饰。女孩的Alexandra阿姨曾经得出结论,表示“完全看不出她能成为一位真正的女士”,她坚持让周围的人都叫她Scout这样一个男孩子气的小名。尽管镇上的女士们多般引导,她依旧是那个讨厌裙子,发展什么爱好自主选择,被激怒了就喜欢揍人的纯粹的、如杂草般,恣意生长的快乐无忧的姑娘。在那个衣着得体,对女性要求极为苛刻的年代,父亲从不对女孩做出道德品行上的任何日常进行硬性要求,只是像朋友般提出建议与看法。他从不因自己身为父亲或者因为年长而对孩子们面前彰显威严,而是耐心聆听孩子们的内心,引导甚至是思想交流。书中的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孩子们都是直呼父亲名字——
Atticus。一个愿意让孩子不叫自己父亲,而是直接喊名字的人,应该是向往与追求民主以及平等的。
屡屡听闻一些教育工作者,对如今孩子们的家长表示厌恶,宠溺孩子不能以身作则,不能正确引导,导致现在的教育工作者除却功课教育之外的素质教育非常难以进行。而往往我们在怪罪教师的时候却忘了父母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言传身教,只有当你树立一个标尺的时候,孩子们的成长才能在你的刻度之上。在Atticus的观念中,他清楚地认识到,背后议论他人幼稚的,用打骂的方式去教育的,同样也是幼稚的,因此他不会逾越自己制定的规范尺度,以身作则,孩子们也自然学会自律自控了。
对于孩子而言,于单身父亲的他,也许懂的其实并不多,因为他总能有意无意之间,把自己生活和工作中的想法带到了孩子们的世界。他总是试图尽可能清楚地向孩子们解释他们的问题,对于自己不知道的事情也能坦诚相告。了然最原本的追求,我们的目的以及如此作为的根本,一切的谆谆教诲便显得那样真诚,令人信服。
所谓本真,便是成熟而后所拥有的童心未泯。
书中渗透着信仰,却唯独对Atticus的宗教信仰着墨不多,但我觉得他比大多数笃信基督的教徒拥有更高尚的道德:其做到了爱人,以至于推广到了万物。反倒有种儒学的味道在里头,他用自己特别的方式,去表现对每一个人的尊重,也在展示着一个真正绅士的作为,既非逆来顺受,也非尖酸刻薄,他待人温和却不肉麻,行为有力而不粗暴,一双透彻敏锐的眼看破世间,品味本质的同时,自立其道。
“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作为律师,他接近的是世界这个多面体中最核心的,也是最为丑陋与不堪的一面,可真挚纯真却丝毫没有被磨灭的迹象。书中的律师为政府法庭办事,可谓于朝者坚定不移,可谓大隐,可谓勇毅。
如果说,孩子们是一株株大自然中的树苗。那么Atticus作为辛勤的园丁,终究望绿了一棵棵挺拔的大树。待到粗壮的根茎深深扎入土壤,他便在自然中自得其所,在树的枝头婉转歌唱。
像Atticus那样,抽空和孩子读读报吧,这比看多少手机里的心灵鸡汤要来的更深刻。
像Atticus那样,闲暇陪孩子聊聊天吧,这比翻多少教辅和教育指导参考书来的更有益。
或许,在不久后的将来,你会在孩子成熟的笑容中,看见自己幼稚的影子。请不要惊讶,那是你曾经遗忘在某个蒙尘的角落深处的,那个爱笑的自己……
“我记忆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跟随着母亲去集体的地里捡麦穗,看守麦田的人来了,捡麦穗的人纷纷逃跑,我母亲是小脚,跑不快,被捉住,那个身材高大的人搧了她一个耳光。她摇晃着身体跌倒在地,看守人没收了我们捡到的麦穗,吹着口哨扬长而去。我母亲嘴角流血,坐在地上,脸上那种绝望的神情让我终身难忘。多年之后,当那个看守麦田的人成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集市上与我相逢,我冲上去想找他报仇,母亲拉住了我,平静地对我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
耳熟能详的故事,来自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的演说中。确信所罗门有言:“人有怨仇而不报是他的光荣”。过去的事情是已经过去了,并且是叫不回来了;明智的人留心现在和将来的事情已经够忙的了,劳劳于过去的事情的人可谓枉费心力而已。没有人是会为了作恶而作恶的。即便有人纯粹因为荀子所言那般,由于生性本恶而作了恶,那又何妨?也不过像荆棘一样:荆棘张牙舞爪固然叫人厌恶,所及之处,尖锐的刺刚硬得叫人生疼。它们抓人刺人,可这同样是因为它们不会做除此之外的事啊!而生活中似荆棘般叫人棘手的人、事,更可谓无处不在。因而,在听闻网络上传出莫言母亲懦弱的声音时,我记得当时我的心中反倒闪过一声赞叹:好一个勇敢的母亲!
那么,何为勇呢?《论语·宪问》中,“仁者必有勇。”我从书中寻找答案。
犹记那次射杀了疯狗之后,女孩问Modi小姐,为什么Atticus是神枪手现在却不打猎。Modi小姐说:“好枪法是上帝赐予人的礼物,是一种才能。或许,他也许是意识到上帝给了他一个对其他动物不公平的优势,于是就放下了。”不以自身优势去碾压他人的弱势,是刚,是正,也是勇。当儿子要让父亲借枪以便在混沌的社会环境中,各种带刺的“荆棘”间穿梭时,回答他的是“带枪就等于邀请别人来射你。
Atticus同时希望Scout无论如何都不要再因为别人的言语刺激而一时冲动,与人打架。Scout坦诚表明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但是,她最终做到了,“在同学们的奇异的目光中,高高地抬起自己的头”。
我知这世界如露水般短暂,我也知这世界有铁面无私就有天网恢恢,要用勇气面对那世间光影交错相生,虚实相济。前方若是铜墙铁壁,我便化作那风一般的柔和,脚步轻盈穿过些荆棘丛生。如此想来,当莫言母亲平静地从昔日“仇人”身边昂首走过,是宽恕,亦是勇敢。
外表柔和内心刚柔并济,自持正义无所畏惧,维护自己权益,但懂得宽恕,从不唯唯诺诺,活得不憋屈又不霸道,顺应形势而采取谋攻。以治待乱,以静待哗。
这是大智慧,也是大勇敢。想来,称得上是勇敢的第二重境界。
可能是听过了太多的“挨打了你就打回去”的教育理念。当兄弟姐妹灰头土脸地跑到你的面前,向你诉说自己受某某欺负与迫害的事时,我们往往会下意识地回一句:“不怕,我帮你打回去。”又何曾有过半分隐忍和思考。体面的抗争,才是我们表达异议的正确方式,相反,那些赤手空拳,张牙舞爪要以命相逼的,恰恰是懦夫。试想,街头厮打成一片的小混混,何曾敢接受勇敢一类的谬赞?一个不懂得正确处理委屈的孩子,在他失去父母庇护的漫长岁月里,并没有任何特权免予接受生活的不公正待遇。
“毕竟不是你每一次摔倒,都有人替你捶打地面,怪它绊倒了你。”。
面对一位在临死前在孩子们前不动声色,努力戒掉毒瘾的老妇人,父亲也对犯错误的儿子说过什么是勇敢。“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上握把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因此,要有一颗刚毅的心,明确自己要有坚定的立场,然后温柔以待这个世界。而不是翘首期盼着这个世界有朝一日能够温柔以待你。可能会害怕——如此刚决,会迎来怎样的结果,毕竟未来的一切都是未知。可请相信:我惧则勇,我勇无惧。
真正的勇敢往往在绝境逢生之际临危迸发,你得清楚自己似刚一般无坚不摧。于是机遇降临,柔和轻盈,平淡无奇,悄然无息。“柳暗花明”可以是对胜利的渴望,也可以是对自己的无悔。
一个拥有勇气而自信的人,站在阳光下,即使沉默浅笑,也能拥有无惧远方的勇气。
老子所宣扬的是同样一种举重若轻、善于顺势借力的柔情式处世态度:勇。勇气在其中
表露出的便是“不争,无为”。不争是柔化了岁月棱角的刚硬,是已经把所有对手打败之后的曲高和寡,有拿得起也放得下的魄力。普通人的不争,根本没有拿得起的力量,更别提放下。无为是不勉强自己去做不能做或及其抵触的事,而这种“无”叫习惯穿梭于物质充盈,各种琐事应付间的我们心生没由来的惧意。这是柔,顺应的是自然与自我,建立在不移的刚强上。
无为的是我认为没必要的,受得住静,更能忍受住寂寞;不争的是我所释然的一切,理应宽恕那些是是非非。与自我同存,也要尊重万事万物他人的自我,柔肠万寸却又刚正不阿。
因此,适当的沉默,并不代表迁就。是刚柔并存。那么,日子即使低沉以致惊不起一丝波澜,却仍然不妨碍我们面貌柔和,怀有九死未悔的气势乘风破浪。
【篇六】
很早前就听过这本书,但一直都停留在“想看”的阶段。大约一个月前看见有朋友在“微信阅读”里分享了它,才终于付之行动。看完后甚为赞同其是一本适合亲子教育的书籍,这让初为人母的我很是庆幸能遇见它。
本书的作者哈珀·李终其一生只发表过此篇令其名声大噪的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让其获得1961年普利策奖。但本书带来出乎其料的盛誉,让她不堪聚光灯下的生活,从此封笔,过上了隐居的生活。
这本书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它是从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其所见所闻,从而将整个故事串联起来。故事的主线是女孩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强暴的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
读书伊始,感觉就是一个幼稚小女孩在平铺直叙她和哥哥迪尔以及小伙伴杰姆的生活日常,丝毫没有感受到本书的魅力。但是随着一次次父亲阿迪克斯出场,深深地被其吸引,这样一个父亲,堪称完美。在和子女的交流过程中,能站在平等、尊重的立场,与孩子们沟通。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这是阿迪克斯在面对女儿斯库特发牢骚时,对她说的。在很多人觉得他人的行为不可理喻时,阿迪克斯从另一个角度给了解释。每个人成长的环境不同,所以不要轻易的以自己的标准去判断别人的对错。
在学校里很多人都称黑人为“黑鬼”时,阿迪克斯纠正斯库特并告诉她这是个蔑称。而斯库特理直气壮的说“在学校里,所有人都这么叫”时,阿迪克斯的回答是“从现在起,从所有人里减掉一个好啦”。父亲阿迪克斯就是这么一个人,有些像《追风筝的人》里父亲的行事风格,就是在大家都认为的“真理”面前,自己先揣度是否合理,合理即接受,不合理就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在这里,父亲阿迪克斯再次展现了他善良的一面,虽然他不能改变大部分人对黑人歧视的观念,但至少他在引导自己的孩子学会去尊重他人。
摘抄:甚至没有资格教导你和杰姆如何做人。
这是他在为黑人辩护却得不到大家理解,孩子们在周遭人的议论中也质疑父亲的行为时,阿迪克斯对斯库特说的话。他一直以来都是在言传身教,努力给孩子们树立一个榜样。在做事情时,会考虑自己的行为对孩子们的影响。这是值得为人父母们学习之处。
摘抄:当一个孩子问你问题时,你要正儿八经地回答,不要东拉西扯,顾左右而言他。虽然说孩子毕竟是孩子,但他们会比成人更敏锐地察觉到你在回避问题,回避只能让他们糊里糊涂。
这就是阿迪克斯在与孩子们沟通时的精髓,他从始至终都是在认真回答孩子们的问题,尊重他们的问题,努力去解答他们的困惑。也允许他们做出不礼貌的事情,事后,他会耐心和孩子们交流。
摘抄: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在面对白人诬陷黑人这件事情上,几乎整个小镇都是站在白人这边的。虽然事实已经很明显了,但是那些白人们就是不愿承认他们认为的“黑鬼”无辜。而阿迪克斯在面对整个镇上人的压力时,毅然接下这个案子,为黑人辩护,即使危机自身安全也在所不惜。他就是这样一个勇敢无畏的人,因为他心中有一把良心尺。
摘抄:如果别人把那当成一个侮辱性的字眼来骂你,并不能贬损你的人格。那只能让你看到,骂你的人有多可悲,他的谩骂并不能伤害到你。
如果内心坚定强大,就会无惧流言蜚语。反倒是诅咒者更令人同情。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阿迪克斯向孩子们解释自己在做的事情,也是在循循善诱孩子们。
总之,这本书有太多的教育经典,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对文章最大的感触就是阿迪克斯作为一名父亲对两个孩子的影响越来越明显。这种影响是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的。所以随着剧情的发展,能明显感受到哥哥杰姆从幼稚调皮慢慢成长为成熟稳重、像父亲一样的绅士,而妹妹斯库特在行为思考上也都在蜕变,哥妹俩的行为举止里能看到父亲阿迪克斯的复印成分,这是令我由衷佩服的地方!这本书启发着我如何做一位母亲,希望自己能有所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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