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标准版8篇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座落: 区、县 (路、道、街) 。设计用途 ,建筑结构 ,建筑层数为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 元,价款为 元,计 (大写)。
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日期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变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3、 。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 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日期付款,逾期在 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
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情况下,甲方应按照《阜阳市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 。
2、下水 。
3、供电 。
4、燃气(气源种类) 。
5、 。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 日内采取扑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 日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提供《阜阳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阜阳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 商品房产权登记
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在30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毕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甲方未按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或未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按有关规定由乙方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条 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同范本标准版(2)
租房合同范本标准版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市 街 巷 号 (小区) 栋 单元 楼 号的房屋 间(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类型 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 元,交纳方式为 支付,计人们币(大写) 元(元)由乙方在 年 月 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每个 月付款一次,应在付款期末前 天支付。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水、电、气底数各是:水 吨,电 度,气 方。
第七条 甲方收乙方押金 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 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 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宜
1. .
2. .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房屋大件清单
合同范本标准版(3)
合同范本标准版(4)
售房协议
本购房合同在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兰州天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__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屋情况
该房屋座落: __区、县 路、道、街 。设计用途 ,建筑结构 ,建筑层数为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价款
房屋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 元(币种:_ __),价款为 _ 元,计 __(大写)。
第三条 房屋交付日期
房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变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3、 。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房屋,逾期在 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日期付款,逾期在 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房屋价款的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房屋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房屋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屋价款按房屋建筑面积与销售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
第八条 房屋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房屋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见附件三),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兰州市房屋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房屋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 。
2、下水 。
3、供电 。
4、燃气(气源种类) 。
5、暖气 。
6、 。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 日内采取扑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房屋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房屋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 日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还应按房屋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房屋交接
房屋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提供《兰州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兰州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 房屋产权登记
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在30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毕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甲方未按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或未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按有关规定由乙方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条 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 __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附件一: 房屋屋平面图
附:房屋方位图;分门分层平面图(1:100或1:200),将该房屋标出,加盖骑缝章。
合同范本标准版(5)
租房合同本(标准版)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租赁双方就出租方将房屋出租于承租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出租方将坐落在 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承租方。
1-2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诺,承租该房屋仅用作居住使用。
1-3租赁期间,承租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租赁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作为出租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承租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租赁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起止时间为 。
2-2租赁双方同意,出租方于 前将该房屋交付给承租方,由承租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 倍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赁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该房屋月租金为元。在租赁期限,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出租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2租赁双方约定,租金每 个月一付。承租方应提前 日出租方支付下一期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 倍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 押金和其他费用
4-1租赁双方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金额为 元。出租方收取押金后,应向承租方开具收款凭证。本合同终止时,出租方收取的房屋租赁押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返还承租方。
4-2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信、取暖、有线电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其中上述费用应由出租方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租赁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除上述费用外,物业管理费、服务费等其他本协议未提及费用由租赁双方协商约定具体承担方。
第五条 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5-1出租方保证有权出租该房屋,该出租行为已取得所有房屋权利人同意。
5-2出租方应确保该房屋交付时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租赁期间,承租方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修复;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的 7 日进行维修或委托承租方进行维修。出租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承租方进行维修的,承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3租赁期间,出租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出租方应在检查养护前 7 日通知承租方。检查养护时,承租方应予以配合。出租方应减少对承租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4房屋返还后,承租方留置在房屋的物品,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处置,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承租方保证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实,保证租赁用途符合本合同约定,且承租方对该房屋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承租方违反上述保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还,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6-2承租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押金等应付的款项。
6-3在承租方的承租期,水电费、煤/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结清。
6-4承租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承租方不维修的,出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5承租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补充条款中约定;如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承租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承租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租赁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七条 转租、承租权转让和交换
7-1 租赁期间,承租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承租方转租该房屋的,应与次承租人订立转租合同。
7-2 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
第八条 续租
8-1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果需要续租的,承租方应提前 30 日向出租方提出续租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2租赁期满,租赁双方未续签租赁合同,承租方继续支付租金而出租方未表示拒绝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租赁双方成立不定期租赁关系。在不定期租赁关系中,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出租方提出终止租赁关系的,应自通知承租方之日起,给予承租方 30 日的宽限期。宽限期,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出租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承租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8-3 租赁期满前,出租方若准备另行出租他人,需在租赁期满前 30 日告知承租方,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九条 房屋返还
9-1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 当 日返还该房屋,结清相应款项,保证房屋设施完好,房清洁,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日租金的 壹 倍作为违约金。
9-2除本合同补充条款另有约定外,承租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出租方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十条 终止本合同的条件
10-1租赁双方同意在租赁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担责:
(1)该房屋占用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围的;
(4)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5)签订本合同时,出租方已告知承租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6)租赁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的。
10-2租赁双方同意,出租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承租方可通知出租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损失。
(1)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承租方催告后 3 日仍未交付的;
(2)出租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10-3租赁双方同意,承租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通知承租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1)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的;
(2)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3)承租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4)承租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规活动的;
(5)承租方逾期超过 7 日不支付租金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出租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 14 日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出租方同意减少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款。
(2)出租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承租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出租方应负责赔偿。
(3)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承租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出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10-3条款约定的情形,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应与承租方协商一致,并按房屋租赁押金的 壹 倍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承租方损失的,出租方还应负责赔偿损失与违约的差额部分。未与承租方协商一致的,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
11-2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非承租方因素除外),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 倍作为违约金。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 倍作为违约金。
(2)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同意或者超出出租方同意的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恢复房屋原状。租赁期间,若因承租方原因致房屋损坏,造成出租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间,非本合同10-2条款约定的情形,承租方中途擅自退租的,承租方应按房屋租赁押金的 壹 倍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负责赔偿损失与违约的差额部分。
11-3若租赁双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除特别约定外,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的 壹 倍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2-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租赁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3-1若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在承租方结清其承担的水电费、煤/燃气费等生活费用并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包含但不限于违约金)后,出租方需退还承租方已缴纳的押金和剩余租金,以及承租方预付的其他费用的剩余部分。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租赁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若承租方实际居住的房屋地址与合同约定的房屋地址不一致的,以双方实际履行的房屋地址为准。
13-4在签订本合同前,租赁双方已线下沟通看房,充分了解并接受该租赁房屋的现有结构、附属设备及其他与房屋相关的信息。
13-5签约双方签订本合同,又在线下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容冲突部分以签订时间在后的租赁合同为效力优先;同时签订的,以实际履行之合同所约定的容为效力优先。
13-6合同一方存在违约或侵权行为时,相对方为此提起诉讼、或被牵连进违约方或侵权方与第三人的诉讼活动中来时,相对方因此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律师代理费用),均由违约或侵权方承担;
13-7合同双方依双方协商的通讯地址向相对方以快递方式邮寄书面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件的,投邮超过5日即视为受达。合同当事方若要变更通讯地址的,应由双方共同确认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容与以上条款容有冲突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出租方: 承租方:
证件: 证件: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合同范本标准版(6)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 甲方将座落在 市 区 室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1.2 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用作 商业办公 使用,并在租赁期间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居住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
1.3 乙方在该房屋内常住人口不得违反《廊坊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1.4租赁期间,乙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4 月 13 日起至 年 10 月 13 日止。
2.2 双方同意,甲方于 年 4 月 15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进行验收。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2 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租金为6个月房租 ,其后房屋租金应在前一期支付的租金到期日前 25 天内支付。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一 个月的租金,即 元(大写: )。
4.2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无其他的违约,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所造成的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担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款项应在房屋返还时返还乙方。
4.3 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燃气费、通信费用由 乙方 承担。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对房屋进住前应该进行交付验收,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的,甲方应及时修复,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租赁期内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转租、承租权转让和交换
6.1 租赁期间,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才行。
6.2 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
第七条 出售
7.1 租赁期间,甲方需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 1 个月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收到甲方告知 30 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即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2 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与受让方在出售合同中约定,由受让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第八条 续租
8.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满甲方不再继续出租的,应于租期届满前 1 个月通知乙方,乙方若需续租应提前 1 个月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乙方续租,租金根据市场价双方协商。
8.2 乙方未续租则应到期当日搬出本合同房屋。
第九条 房屋返还
9.1 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当日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200 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恢复承租前的原样,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十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0.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①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②该房屋因不可斥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③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10.2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7日内仍未交付的;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③甲方在该房屋出租前所欠费用未及时结清,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10.3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①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②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③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房屋的;④乙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⑤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7 日的;⑥乙方欠缴应承担的费用累计超过 300 元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房屋将会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甲方保证可正常使用。
11.2 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1.3 租赁期间,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房屋内严重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导致自身伤害的,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1.4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或者超出甲方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乙方应该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11.5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与乙方协商一致,若协商不一致的并按月租金的 1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未与乙方协商一致的,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
11.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中途退租的应与甲方协商一致,若协商不一致并按月租金的 1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未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不得提前退租。
第十二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2.1 本合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2.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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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标准版(7)
购 房 合 同
本购房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开户行: 帐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座落: 区、县 路、道、街 。设计用途 ,建筑结构 ,建筑层数为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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