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要求投标企业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制作、供货及安装能力(投标企业必须是设计、制作、安装的企业,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校园文化策划、设计等内容),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评分标准
评审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投标
报价
40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注:每校报价超出每校采购预算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企业
业绩
5分
供应商自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相同或类同的校园文化产品销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50万,每个得1分;满分5分。
开标时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验收单原件,三项原件缺一项不得分。
企业认证
5分
供应商通过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开标时以认证证书原件为准。
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副省级及以上质监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的(包括板材、冷轧钢板、乳胶剂、玻璃、滑轨、铰链、紧固件、锁具),每项得0.5分,最高得4分。开标时以检测报告原件为准。
企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满分6分,少一份扣2分(认证范围需包含校园文化设计策划,提供原件,否则该项不得分)
技术部分
响应情况
15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分为10分。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每出现1条正偏离,加0.5分,最高加5分;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2分,出现5条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
质量性能
15分
根据所投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得5-0分;
根据所投产品的性能先进、技术成熟,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得5-0分;
根据所投产品的配备备件、备选配件和后期维护成本性价比,得5-0分。
样品
10分
样品外观、样品材质、实用性,得2-0分;
样品的工艺水平(包括油漆、木纹等)高,表面洁净,平整,无油垢得2-0分;着色性好,色泽分布均匀,表面具有耐刮、柔韧、耐污染情况2-0分;
样品五金件(包括滑轨、铰链、紧固件、锁具等)的工艺、质量情况,得2-0分;主要材料为环保材料,得2-0分。
注:提供的样品种类不全或未提供样品按无效投标处理,样品不得出现相关标记,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售后服务
8分
对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的配备、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备品备件、培训、技术指导等)进行评价,得5-0分。
供应商注册地在青岛,得3分(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为准);供应商在青岛有注册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为准),得2分;供应商非青岛本地注册且未在青岛注册分支机构,但以其他形式在青岛具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1分(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双方协议书的原件为准)。
质保期
2分
在满足采购文件质保期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免费质保的,得2分,满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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