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最新2021廉政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最新2021廉政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今天党组中心组学习,很高兴有机会同大家一起,交流学习《廉政准则》心得,先作个发言。
大家都知道,中央下发的《廉政准则》,虽然章节不多,字数和条文也不多,但内容实在,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对于我们今后的廉洁从政有一定指导意义。《廉政准则》给我们设了规矩,定了方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行政行为划了很多条“红线”,套上了“紧箍咒”。 《廉政准则》给我们定了行政行为规范,同时也给我们如何实施与监督提出了详细要求。这表明,中央正全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致力封堵权力可能滥用的漏洞、挤压权力可能寻租的空间、 设防权力可能失控的屏障 。
从大道理上讲,大家都知道,《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和社会新进程重要保证,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小道理上讲,我们每个地税领导干部和地税人员,自身廉政从政也需要有一定约束力的东西来管住我们的从政行为。
大家近期可能都在自学或组织学习《廉政准则》,上周四也看过电教片,大家也都知道《廉政准则》有关条款的归类和细分。《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 个不准”。准则在“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中列有8条,分别对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这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这“52个不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种表现都有涉及,制定得很具体、很明确。特别是新增加的条款,如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联系现实紧密,很有针对性。
大家学习后,可能都有这个感受,就是《廉政准则》富有很强的操作性。在一定意义上说,反腐倡廉是个思想教育问题,但也需要有具体的法规来约束。大家以前也看过很多廉政宣传和警示教育录像片和其他资料,尽管在反腐倡廉方面花了很大的气力,也有一些法规,但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个中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一部全面、具体、明确的法规,致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滑向腐败的深渊。这次颁布的“廉洁从政准则”,应该说弥补了这一缺憾。该准则从的规定,对各个方面的违规行为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规定之具体、范围之广泛、针对
性之强,超过十三年前的《廉政准则(试行)》和相关个性化专门化的规定。这个准则无疑是一部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的法规。
大家都在学习和贯彻《廉政准则》,知道促进廉洁从政,重在要抓落实。在该准则的“第二章实施于监督”中,对此作出了规定。这是确保准则得以真正贯彻落实的可靠保障。同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确实做到身体力行、对照要求抓落实。在我们的组织运行中得以体现。
大家可能都在思考一个问题,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学习、认识、落实《廉政准则》。这次《廉政准则》的颁布,是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好契机,我们把握和熟知牢记哪些“不可为”,不让自己不知不觉的违规。我认为必须常怀“三颗心”,方能使头脑清醒,言行一致,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
一是对《准则》要常怀“修正心”。佛学上有个修行说,就是说修行是自救的好方法,要不断修正自己的思想、行为。时常观心,对于不正、错误、罪恶、黯淡、虚伪的念头,要批判自己、惩罚自己、警惕自己、告诫自己。我们虽然不是出家人,没有了七情六欲,念佛吃斋,但《廉政准则》就是开给我们的修行的条规,有是是过去有的,有的是过去没有的,这个共产党殿堂里整炼的戒律,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可以说,《廉政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
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廉政准则》心存敬畏,抓好《准则》的宣传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税,真正做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因此,我们要不断地修正自己,**面前能止步,利益面前不伸手。
二是对权力要常怀“无量心”。 佛学上有个说法,佛家必须有慈、悲、喜、舍四种无量心。无量是没有边际,也是没有人我的领域二当修习,这慈、悲、喜、舍四个无量心的时候,对每一个人,甚至整个国家,整个世界的众生,不管是人类或其他的有情众生,都希望他们能够得到离苦得乐,同时得到无量的福报。慈无量心:慈是愿人得乐的意思。世人多只知自求快乐,忘掉别人的痛苦,但修习慈无量心的人就不同,他不但只求自己的亲人得到快乐,乃至十方世界一切众生,都要得到快乐,还要脚踏实地,去帮助他们得到快乐,即是无量的“慈”,能给无量的众生得乐。悲无量心:悲是一种悲怜他人受苦的同情心,平常人只知自求解除痛苦,不顾别人的痛苦,但这悲无量心则相反,只知救拔别人的痛苦,却忘记自己的痛苦,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是悲心似海的宏愿,为的是拔人之苦,即是无量的“悲”,能拔无量众生之苦。喜无量心:喜是欢喜,眼看别人能够离苦得乐,顿生一种无限喜悦的心情。舍无量心:舍是舍掉一种分别执着的念想。心量广阔,慈悲济度无量众生,心不存着,正以一
泽秋水如镜,月穿无痕,故称舍无量心。大慈、大悲、大喜、大舍的四无量心。佛所成就的四无量心,能大慈以众生之乐为乐,能大悲以众生之苦为苦,能大喜以众生离苦得乐而喜,能大舍心无住着,运心平等,普利众生。佛学的观点虽然不能与《廉政准则》同日而语,但佛家无量心的观点我们可以得到启示,要我们应该做到的或者不应该做的,怎样做如何做的规矩和方圆,就是对我们的“慈、悲、喜、舍”,《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就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用一颗“无量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慈、悲、喜、舍”的常识,就是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同时,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地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常怀这种“无量心”,
三是对诱惑要常怀“菩提心”。大家都知道以菩提达摩为初祖,下传慧可、僧璨、道信、弘忍,弘忍之后分成南宗慧能,北宗神秀二派。五祖和六祖有二首心境的诗,一首是第五祖弘忍大师在湖北黄梅云游时有一首偈语“身是菩提树,心为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后慧能对上了一首:“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大家可能都知道这是六祖禅寺慧能所对的。这就是“菩提与尘埃”的心境过程。佛学上还有个菩提心,内容是“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
篇二:廉政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廉政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在全国两会前夕,中共中央颁布了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指示精神,我局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讨论,掀起了学习《廉政准则》的高潮。综观《廉政准则》,它从8个方面对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家庭、作风以及干部任用进行了严格要求,同时又把这8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分为52个不准。这52个不准成为我局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最高要求,成为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准则。我们要对照《廉政准则》自觉执行,重在落实。
一、认真学习,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去年初,我局就按照上级指示精神,认真开展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成立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局下属各单位认真落实好学习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从学习中提高自己的道德观念和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建设领域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我们必须对照《廉政准则》要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时刻想到“未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言。我做为建设系统的一名普通党员,更要自觉执行《廉政准则》的内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这种歪风邪气和为己谋利的不正之风,只有做到这一点,我们才无悔于党和组织对我们的培养,才真正筑牢拒腐防变这条思想道德防线。
二、切实加强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往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多少贪官都是从建设领域落马的,他们的贪污受贿就是没有把握住拒腐防变这条思想道德准线,没有时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条警钟常鸣的思想教育,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当作力所应当的事,结果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因此,我们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时,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教育,特别要加强社会监督的力量,邀请社会监督员对我们日常工作、生活进行批评指导,对照“52个不准”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我批评思想教育,坚持从工作大局出发,秉公办事,公私分明,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始终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这条高压线挂在心上,坚持中华民族“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使我们的建设事业永远健康发展。
三是要切实加强法制建设。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贵在落实,关键要以法制建设为切入点,只有法制意识增强了,才能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没有与“52个不准”存在不相符的地方,有没有把“52个不准”当作自己的法制准线,作为一名党培养的领导干部,在自己的生活、社交圈里,有没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没有带头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有没有认真执行党内外社会监督,把法制这条准绳作为自己公与私的警戒线,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管住自己的手和脚,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以普通人的思想心态对待自己的名和利,把握住《廉政准则》这条基本准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做到无论任何时候都是遵纪守法的楷模,为城市建设保驾护航,为当地的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学习心得体会
中央召开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全国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但到底如何贯彻落实,笔者以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常怀“三颗心”,方能使头脑清醒,言行一致,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
一是对《准则》要常怀敬畏心。《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抓好《准则》的宣传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是对权力要常怀“平常心”。《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一言蔽之,就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用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同时,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地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清人申居郧说得好:“做官时,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寻取真我,方有着落。”每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常怀这种“平常心”,牢固树立掌权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才能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三是对诱惑要常怀“明白心”。作为领导干部,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头脑清醒,保持一颗“明白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当诱惑渐欲迷人眼,就要炼得一双火眼金睛,识破诱惑背后的陷阱。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江泽民同志也曾用古训告诫领导干部:“大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无非三餐”。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
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央下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有了“紧箍咒”。这表明,中央正全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致力封堵权力滥用的漏洞、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将反腐倡廉建设推向纵深。
首先,明确规定有“52个不准”。准则在“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中列有8条,分别对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这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
这“52个不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种表现都有涉及,制定得很具体、很明确。特别是新增加的条款,如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联系现实紧密,很有针对性。
其次,富有很强的操作性。在一定意义上说,反腐倡廉是个思想教育问题,但也需要有具体的法规来约束。从近些年的实际情况看,尽管我们在反腐倡廉方面花了很大的气力,也有一些法规,但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个中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一部全面、具体、明确的法规,致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滑向腐败的深渊。这次颁布的“廉洁从政准则”,可以说弥补了这一缺憾。该准则从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的规定,对各个方面的违规行为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规定之具体、范围之广泛、针对性之强,超过以往。这个准则无疑是一部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的好法规。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重在狠抓落实。在该准则的“第二章实施于监督”中,对此作出了规定。这是确保准则得以真正贯彻落实的可靠保障。同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确实做到身体力行、狠抓落实。决不能让那种文件念念、会上说说、不见行动的现象出现。
在反腐倡廉问题上,容不得一点疏忽,更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必须来“真格儿”的。这次《廉政准则》的
颁布,是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好契机,我们应当紧紧把握,熟知牢记哪些“不可为”,以更加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做好本职工作!
篇三: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廉政准则》情景短剧观后感
今天我们学校集中观看了《廉政准则》情景短剧,通过学习,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努力锻造一支作风过硬、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基础和保障。我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规范自己。
1、《廉政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自己必须抓好《廉政准则》的宣传学习,把《廉政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2、《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也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自己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牢固
树立勤政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3、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自己要经常用《廉政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
总之,我会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用《廉政准则》约束自己的言行,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廉洁从政,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为教育和谐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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