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同时督察民警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督察建议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word版本 (8页)

时间:22-12-18 网友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同时督察民警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督察建议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篇一:从抓民警履职入手夯实安全稳定基础2

从抓民警履职入手夯实安全稳定基础

实践证明,影响监狱安全稳定最重要的隐患是民警履职不认真、不到位。民警严格、准确履职,是维护安全稳定的基础。因此,近3年来,我们始终把提升民警履职意识,确保民警履职到位作为促进安全稳定的主要抓手,按照严、细、实的要求,通过明晰履职规范、完善督促考评机制,努力把每一道岗打造成安全稳定的坚强堡垒,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 主要做法

(一)以维护安全稳定的需要出发,明晰履职规范。履职规范不仅使民警履职有章可循,明确履职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和不应该做什么,而且也为考评民警履职情况提供依据,是民警正确履职的前提。我们高度重视立足于维护安全稳定的需要,设定民警履职规范。两年多来,围绕民警履职和狱内管理,严格要求,细化民警履职规范,制定了68项规章制度。特别是201X年全省监狱系统加强中队建设在我监试点。我们按照局党委的要求,认真做好试点工作,结合监狱实际,制定了中队工作规范,省局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中队工作“6+1”规范。两年多来,我们一直要求民警严格按照“6+1”规范认真、准确履职。特别是根据监管实际需要

不断完善制定民警直接管理履职规范。要求各中队每天在岗上班人数严格按政治处统一规定排班,特殊情况必须报备审批。落实罪犯改造“三大现场”“双警制”,每个半小时一名副班民警对车间巡查一次,并在巡查本上登记。加强对零星流动罪犯的管控。按照有罪犯就有民警在场的原则,对打扫卫生、到总仓搬货、装卸车、食堂送餐送饭、到医院就诊等零星流动罪犯,均安排民警全程带班管控,保证所有罪犯纳入民警视线。加强薄弱时段管理。对早、中、晚管理的薄弱时段增强警力要求。早上7点到8点和晚上6点到9点半,除两名正班民警外,增加一名民警作为加强班。中午时段,每个中队安排一名民警在监舍楼层值班、巡查。同时,每晚6点到次日早上6点安排三名警力,对围墙四周进行不间断地巡逻。每晚组织四名警力,从10点到次日早上6点,每隔一小时巡查一次监舍楼层,重点巡查楼层值星员值星情况和号房秩序,并在巡更器上点击记录,第二天将夜巡情况书面报监狱长,由效能办抓落实整改。强化劳动工具管理。坚决实行劳动工具由民警亲自收发、亲自保管和上锁固定制度。强化外协人员和车辆管理。对经审批进监的外协人员全部着监狱统一的工作服,从进监到出监,均安排民警全程零距离监控,严防外协人员与罪犯私下接触。严格进出监区车

辆管理,进出监区车辆原则上由监狱职工驾驶,个别由外来人员驾驶的,须经监狱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出入证,否则一律不准驾车进监。所有车辆进出监一律由民警带领,停放装卸货物时方向盘一律上锁。

(二)以强化制度的刚性出发,完善督促考评机制。监狱党委始终坚持好的制度要有好的落实的理念,对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做法,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在坚持中调整、充实、完善。对各类考评情况汇总坚持监狱长行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保考评研究公正公平,对有关工作落实形成会议决定和会议纪要,由监狱机关效能办跟踪落实,强化执行的刚性和实效。一是强化警务督察。从监狱机关抽调20名民警,成立兼职的警务督察队伍,由监狱长直接抓,对民警履职进行全天候督促检查。督察队每天2人一组,吃住在监区,发现问题当场纠正、当场开具绩效考评扣分单。近三年来,坚持一天一汇报、一天一整改、一周一通报。当班督察人员第二天上午8点出监区后,直接向监狱长汇报各个时段的督察情况和发现的问题。监狱长早上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听取督察汇报,对需要整改的问题,立即责成相关大中队或有关职能部门限期整改。为进一步规范警务督察工作,今年初,我们再次 总结 了三年来警务督察工作经验,制定了警

务督察标准,进一步对警务督察奖扣分标准进行量化、细化,提高警务督察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构建三级联动督察网络。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责任到基层,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大督察”工作格局。值班领导日常督察。大中队当日值班领导,重点就本单位值带班民警履职情况进行督察,要求每天发现和纠正不少于1个问题。机关科室专项督察。政工、劳工、纪检、审计、管教、生产、财务等部门深入监区,就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警务督察队全面督察。监狱督察队分组轮流在监区内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督察,要求每天发现和纠正不少于3个问题。二是强化日常检查。坚持定期通报制度。为促进各部门常检查、常督导、抓落实,各部门都建立了定期和不定期的通报制度,如监管改造工作月考评通报、劳动现场规范化管理检查月通报

、生产安全检查月通报、狱政管理检查月通报、生活卫生检查月通报、教育改造工作月动态、狱侦信息半月通报,重在增加各类专项和综合的日常检查的考评权重,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三是强化定期考评。建立了民警个人月绩效考评,机关效能月考评、监管改造工作和安全生产、劳动现场管理月考评制度,每一项考评都采取不定期检查和月底定期汇总日常各类检查扣分

情况,会议综合考核的形式进行,每个月评委会的考评结果,在呈报监狱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排名张榜公布,考评结果排名情况与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挂钩。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警务督察、日常检查、各类考评等途径发现的问题,都坚决按绩效考评、离岗培训等制度兑现奖惩。

二、主要体会

(一)严格领导监管安全责任标准。监狱党委班子始终站在讲政治、谋大局、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切实加强监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监管安全首位意识。工作中切实做到“三个首先”即:每年制定工作目标时首先把不发生“安防”事故放在首位;在警力配置上,首先保证基层监管力量,目前机关与基层民警比例;在资金使用上,首先保障监管资金的预算投入。做到“四个坚持”即:党委做到每月坚持召开一次监管安全和教育改造形式分析会,专题研究监管安全工作;党委成员做到每天坚持下监区,深入现场检查指导民警在岗履职、罪犯管理、狱内秩序情况;监狱领导班子每月坚持参加一次挂点监区的狱情分析会。监狱长每年坚持都与大中队领导签订安全责任状,结合年度评先评优实行监管安全“一票否决”制,强化大中队领导责任意识。

(二)严格督察标准,确保民警在岗履职。一是督察

篇二:督查工作制度

督查工作制度

为促进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监督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根据上级有关加强督查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原则

围绕本系统工作中心和上级领导机关及本部门重要工作部署,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地开展督促检查,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二、组织领导

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组长、副组长及办公室;办公室具体承办,负责督查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为督查工作主管部门,基本职责是:

1、建立健全督查工作规章制度,规范督查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流程。

2、负责督查工作立项、分解、登记,按事项类别分别向本机关有关部门下达督查任务。

3、组织、指导、监督本部门的督查工作。

4、根据下属各职能部门反馈的督查工作情况编发《督查通报》,或向本部门领导作专题书面汇报。

5、做好督查资料的整理、归档及保管工作。

(二)各职能部门为督查工作的实施部门,基本职责是:

1、对本部门需要督查的事项制定督查方案,提出拟办意见和时限等具体要求。

2、填报督办审批事项,向其主管领导和办公室呈报本部门督查事项。

3、根据办公室下达的督查事项通知组织开展督查工作。

4、根据办公室下达的督查事项问题整改通知,督促或指导被督查单位进行督查事项整改。

5、在规定时间内向办公室反馈本部门开展督查或整改的情况。

6、及时向办公室报送督查资料。

7、完成其他需要办理的督查事项。

四、督查任务

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有:

(一)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以及上级文件和上级会议决定中需要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

(二)上级领导工作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重要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重大决定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本级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年度重要工作目标和阶段性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六)领导调研时,基层机关部门和群众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的办理情况。

(七)重要信访案件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情况。

(八)社会新闻媒体以及本部门内部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的办理情况。

(九)有关部门来电、来函征求意见、会签文件的办理情况。

(十)本部门安排布置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十一)下级部门请示答复的办理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列入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五、督查程序

凡列为督查的事项,一般应按督查立项、分办、承办、督办、反馈、审核、通报、整改、归档的程序进行工作。

(一)立项。督查部门根据督查工作范围,对需要督办的事项,需认真填写督办事项,由办公室负责人提出建议后,报本部门分管领导审定。

(二)分办。经审定的事项,督查部门应及时将督办事项转交有关承办单位办理。需要多部门共同完成的督办事项,应明确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向相关单位提出协办要求。

(三)承办。承办单位收到督办事项通知后,应按督办要求尽快落实。

督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部门综合协办部门意见后统一办理。牵头部门应向协办部门提出明确的协办要求和时限,督促协办单位按时回复;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按时回复协办意见。

(四)督办。督办事项下达后,督查人员应采取督查调研、明查暗访、组织协调、跟踪检查、实地督查、电话、发函等多种形式进行督查。做到重要事项,重点督办;紧急事项,跟踪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

(五)反馈。督查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反馈。由办公室负责的督办事项,应及时跟踪督办事项办理情况;由其他部门承办或牵头督办的事项,应在规定时限内将督办情况报送办公室。

各类督办事项的办结时间确认标准如下:

1.上级交办事项、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或会签的文件,以局领导审定或局正式发文的时间为准。

2.本部门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和领导交办事项,以向领导正式签报的时间为准。

3.下级机关请示需要书面答复的,以向来文单位答复的时间为准;不需要书面答复的,以电话沟通、说明情况的时间为准。

4.其他事项,以向申请方作出答复的时间为准。

(六)审核。督查部门对承办单位反馈的办理结果要认真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承办单位补办或重新办理。

(七)通报。督查事项完结后,应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办公室根据承办或牵头部门报送的 情况报告 ,编发《督查通报》。通报内容应包括督查事项、督查方式、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建议及要求等。

(八)整改。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办公室下发督查事项问题整改通知,对被督查单位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建议和要求。整改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并如实报送督查事项问题整改情况,未整改的,要说明理由。

(九)归档。对经审理符合办理要求的督办事项予以核销,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有关资料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六、督查方式

(一)由办公室将督查事项进行分解,按不同职能分别通过纸质督查单、电子督查单、文件等形式下达有关部门,明确责任人,并提出办结时限,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承办及时。

(二)各督查承办部门应采取以下形式开展督查工作:

1、听取被督查单位专题汇报。

2、召开专题座谈会和专题调研会。

3、查阅有关制度、文件、会议和学习记录、报表资料、登记薄等。

4、深入基层和群众调查,必要时可进行暗访。

5、通过电话督查。

6、其他实地督查形式。

(三)根据决策实施的具体情况,督查人员要经营进行督查调研。采取开座谈会、听情况介绍、深入基层(或承办单位)抽查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推动工作落实的建议。对一些重大、紧迫事项,办公室应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协同承办或牵头部门实地督办,提高督查效率。

七、工作要求

(一)督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情况特殊的,上级机关可以越级进行督查。

(二)凡督查事项,原则上都应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督办要求、完成时限、承办(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及责任人。

(三)督查时限要求。督查立项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承办单位必须按时限要求办结。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应及时说明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预计完成时间,经承办单位分管领导核准后报督查部门确认,对上级和本级局领导重要交办件的延期,应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延期办理。对需由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督办事项,总的时限要求由牵头部门负责确定。对有特殊要求的,要特事特办,随到随办,并及时 报告 办理结果。

篇三:推行“三三”管理制度,提高督察工作实效

推行“三三”管理制度,提高督察工作实效

所谓“三三”管理制度,就是在督察对象方面实行红、黄、绿“三色”管理制度;在督察查纠工作方面实行红色警示书、黄色提醒书和绿色表扬书“三书”管理制度;在督察任务分工方面实行挂号、对号和销号“三号”管理制度。三个制度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相辅相成。

一、在督察对象方面实行“三色”管理。“三色”管理制度灵感源于气象预警分类,依据民警遵规守纪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并根据其表现情况适时进行色别转换,增强督察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工作实效。首先要制定标准,做好分类。督察部门和纪检监察要制定民警守纪档案,由督察部门对照个人纪检督察守纪档案记录,将所有民警依据有无违规违纪问题,按红、黄、绿三色进行分类,对于经常有违纪苗头和隐患的亮“红灯”,纳入红色类别;对偶尔有轻微违纪苗头的,存在“懒散庸”思想的亮“黄灯”,纳入黄色类别;对遵纪守法、工作认真、成绩显著的亮“绿灯”,纳入绿色类别。工作中,以“红色”类别和“黄色”类别为督察重点对象。其次要规范色别转换管理工作。督察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实行动态色级管理。根据民警日常表现,定期进行色级转换。为方便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督察部门可以尝试着执行督察联络员制度,每个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主要负责对本单位业务工作和民警队伍管理上的监督以及信息的搜集,并依据其工作表现给予奖惩。督察队适时对各单位督察联络员提供

的情况、纪委监察和其他方面的反映进行综合考核,及时核定每位民警的“色别”。对原属于“红、黄”色别的民警,如有立功受奖、通报表扬、获得荣誉称号等突出表现的,及时将其转为“绿色”色别;对原属于“绿色”色别的民警违反了相关规章制度或被通报批评的,要将其转为“红色”或“黄色”色别。第三要将“三色”管理与 政治 民警待遇挂钩。入党、立功受奖和晋级提拔等是民警比较关心,并与个人利益息息相关的政治待遇,将这些政治待遇与“三色”管理挂钩,实行“绿色准入制”,即只有在“绿色”色别的民警才有资格参加评优。这对激发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在督察查纠方面实行“三书”管理制度。在现实督察工作中,督察人员经常发现一些“差”也不足以通报批评或下发整改督察文书的“小恶”、“好”也够不上表扬推广的“小善”,对此类现象督察队员往往只是口头批评或表扬一下,没有采取其他后续“动作”。这些现象其实都是“三色”管理制度中需要搜集的有用的信息,是民警“色别”核定及转换的重要依据。因此,笔者建议在搜集信息的同时,实行“三书”管理,将警示提醒和表扬激励“书面化”、“有形化”,以延伸警醒或表扬的强度。对落实工作存在问题并且就要碰触通报“雷区”的,督察人员当场给被督察民警下发红色警示书,提醒其立即整改;对落实工作不到位有可能给工作造成不利的,督察人员当场下发黄色提醒书;对工作

表现突出、精神可嘉的,督察人员当场下发绿色表扬书,并将情况及时报给负责立功受奖的其他政工部门。

三、在督察任务分工方面实行“三号”管理制度。在督察任务分工方面,按照轻重缓急和解决问题的难易程度,对督察任务进行 科学 分类,推行“挂号、对号、销号”管理。一是“挂号”包干明责任。对公安局、处重大工作部署和决策的督察,挂号确定牵头领导、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责任人,实现一包到底,负责到底。二是“对号”检查抓落实。对确定的专项督察,要根据督察的内容和目的,及时对督察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出存在问题,跟踪督办,保证专项督察工作进展顺利。三是“销号”规范保实效。对被督察单位发现的问题实行严格规范的“销号管理”,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并通过回访等方式进行检查,确保整改到位、确保问题不反复。通过“挂号、对号、销号”三个环节的紧密衔接,确保了各项督察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色”、“三书”和“三号”制度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相辅相成,不可偏废。这一全新的探索,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改进。

201X年5月30日

《【精品文档】同时督察民警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督察建议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word版本 (8页)-准编网.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

《【精品文档】同时督察民警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督察建议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word版本 (8页)》相关文档:

民警酒驾心得体会10-07

民警纪律教育学习月个人剖析材料11-07

2022民警个人季度工作总结范文四篇11-21

民警教育整顿心得体会【8篇】12-01

民警教育整顿心得体会10篇12-01

社区民警述职报告合集5篇12-07

社区民警季度述职报告12-07

民警述职述廉报告范文(精选多篇)12-07

民警述职述廉报告范本范文3篇12-07

民警述职报告范文3篇12-07

下载文档

微信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