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小屋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3-11-13 网友

附件1:

静安区智慧健康小屋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健康委等十四部门<关于加强本市社区健康服务促进健康城市发展的意见>的意见》和《关于推进本市智慧健康小屋建设的通知》(沪卫基层﹝2019﹞2号)精神,为推动静安区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各类社区健康服务资源融合共享,丰富居民获得社区健康服务渠道,提升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与效果,现制订静安区智慧健康小屋建设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以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为依托,充分整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自检、体质监测、学校健康检测等各方资源,以街镇为单位,建设智慧健康小屋,畅通居民健康自检、自我健康管理以及获得健康教育与早期干预的渠道。

2019年完成彭浦新村街道、曹家渡街道、南京西路街道、共和新路街道、临汾路街道5家首批市级标准化智慧健康小屋建设,同时区内其它街镇启动区级试点建设工作,到2021年实现每个街镇至少有一家标准化智慧健康小屋。多种形态的智慧健康小屋(站)网络不断健全,逐步从居住社区延伸至学校、企事业单位、楼宇等功能社区,并通过智慧健康设备延伸至居民家中。

二、功能定位

智慧健康小屋是社区健康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是居民获得整合型社区健康服务的重要载体,其功能定位主要包括:

(一)健康自检的载体

以自助检测为主要形式,以居民常见疾病为重点,通过智能化设备开展健康自检服务,推进重点疾病的风险提示,实现社区健康管理关口前移。

(二)健康指导的渠道

基于居民健康自检结果,根据不同健康状况与疾病风险,为居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宣传教育,引导有需求的居民及时对接家庭医生、专科医生、体育指导员等专业资源,提升重点疾病的识别率、建档率、管理率和控制率。

(三)自我管理的平台

通过健康自检与健康宣传教育,促进居民获悉自我健康状况,强化社区居民主动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丰富社区居民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的途径,逐步提升社区居民的健康素养。

(四)信息汇集的环节

居民健康自检数据由智能健康小屋检测设备实时采集,强化对健康自检数据的管理应用,纳入面向居民的健康账户,逐步将智慧健康小屋打造为居民健康信息汇集的重要环节。

三、建设内容

(一)科学规划布局

以街镇为单位,以推进街镇“康健驿站”建设为基础,充分整合资源,合理规划布局智慧健康小屋设置,原则上每个街镇均需设立1家标准化智慧健康小屋。鼓励结合社区基本单元建设,充分利用社区内各类健康服务机构与居民集中活动场所进行设置,或相邻设置。

结合居民实际需求与社区健康服务供给,科学规划,能级管理,合理布局多样化的智慧健康小屋(站)网络,逐步将智慧健康小屋功能延伸至学校、企事业单位、楼宇等功能社区,并通过可穿戴健康检测设备进行推广,将相关功能和应用延伸至居民家中。

(二)明确服务内容

标准化智慧健康小屋应提供三大类服务,包括:健康自助检测(利用自助检测设备,对主要体征、体质进行自检自测)、健康自我评估(利用自助评估量表等工具,对主要健康风险进行评估与提示)与健康指导干预(出具健康风险评估报告、提供健康账户查询、健康宣教、家庭医生签约、引导有需求的居民至专业机构进行疾病筛查或就诊、提供社区健康服务信息等)。

多样化智慧健康小屋(站)的服务内容应与所服务对象的主要健康需求紧密对接。在提供基本服务项目的基础上,鼓励各街镇围绕社区健康服务清单,整合各类资源,探索开展延伸性、拓展性服务项目,满足居民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在服务提供中,应坚持以居民为中心,逐步将各种检测功能、评估量表、评估工具等进行整合,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提供整合型智慧健康服务。

(三)规范服务流程

居民可在开放时间前往就近的智慧健康小屋,凭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进行智能身份识别,自动新建或调用居民健康账户,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健康自检、自评或指导服务,根据居民健康自检或自评结果,智慧健康小屋将依托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形式,为居民出具健康自检、自评报告,开具健康处方、运动处方等,提供针对性的健康、健身指导与宣教,并根据健康自检、自评结果,引导居民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社会健康服务机构等获得进一步疾病筛查、诊疗、健康管理等服务。

(四)规范设备功能

根据智慧健康小屋所提供服务内容,应配置相应功能的设备设施。标准化智慧健康小屋所配备设备应达到《上海市智慧健康小屋建设基本标准》,在此基础上,鼓励配备功能整合型、智能便捷型设备。

对提供基本以外服务内容的智慧健康小屋增加的设备,应确保功能健全、操作简便、安全实用,并可实现信息数据的自动采集与整合。

(五)加强信息应用

居民健康自检、自评数据与结果应通过信息化自动采集,作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的补充,定位于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的数据,依托“上海健康云”和“健康静安”等载体,纳入居民健康账户,作为反映居民健康状况的重要参考,促进智慧健康小屋与居民的联动。加强智慧健康小屋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质监测站、学校、社会健康管理机构等信息共享与应用。促进居民健康检测数据在各类机构间的利用,提升服务效率。

智慧健康小屋设备信息化接口规范与数据标准另行制订下发。

(六)规范运行管理

标准化智慧健康小屋原则上应一周七天对外开放,并向居民公示服务时间、服务内容与服务流程。智慧健康小屋应合理配备具有健康服务技能的医务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员,参与智慧健康小屋的日常服务与维护。将老年人健康体检、居民健康评估、居民体质监测等服务融入智慧健康小屋,不断提高居民对智慧健康小屋知晓度与利用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与标准化智慧健康小屋对接,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指导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四、实施要求

(一)制订智慧健康小屋规划

各街镇应根据智慧健康小屋建设要求,依托区地区办“康健驿站”建设,结合落实社区健康服务,对辖区内智慧健康小屋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制订建设计划,形成面向居民、基于需求、形态多样、便捷可及的智慧健康小屋网络。根据2019年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要求,各街道应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建设计划,确保2019年一季度启动规划布局,二、三季度全面开展建设,11月底前完成建设。

(二)落实建设与运行管理保障

各街镇应合理分布设置智慧健康小屋,对智慧健康小屋所需房屋场地予以统筹安排。对规划在新建、改建居民区的智慧健康小屋设置,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智慧健康小屋建设与运行管理所必需的相关经费,由区、街镇政府予以落实。

(三)探索整合第三方资源

在智慧健康小屋建设中,各街镇可探索引入社会资源,委托第三方社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智慧健康小屋运行管理,或整合社会健康管理机构资源,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对智慧健康小屋的协同作用。根据建设标准与服务要求,加强对参与服务的社会资源管理与考核,确保智慧健康小屋服务规范,质量可靠。

(四)加强项目督导

区地区办、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财政局将加强对各街镇智慧健康小屋建设与运行的指导,对纳入2019年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的标准化智慧健康小屋建设街道,将建立督导机制,定期督查,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实事项目建设,服务广大社区居民。

附件2

上海市智慧健康小屋建设基本标准

为贯彻落实本市社区健康服务文件精神,积极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拓展居民健康服务渠道,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意识,现制定“上海市智慧健康小屋建设基本标准”如下:

智慧健康小屋是由政府设立,通过智能化设备,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为社区居民提供自助健康检测、健康自我评估与健康指导干预的场所。作为健康管理的载体,智慧健康小屋能提升社区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提升医务人员对亚健康人群的管理识别率;提升社区居民健康素养与健康水平。

一、基本设置标准

智慧健康小屋设置以街镇为单位,原则上每个街镇设立1所。鼓励结合社区基本单元建设,充分利用社区内各类健康服务机构与居民集中活动场所进行设置,或相邻设置,比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体育指导姑、文化中心、活动中心、残疾人康复站等。

智慧健康小屋建设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整体环境体现整洁、有序、适老、温馨、智慧。按照功能定位,依据相关工作规范,设置自助检测区、自我评估区和指导干预区,可独立分区或集约化使用。

新建智慧健康小屋使用面积一般不低于50m2。智慧健康小屋冠名格式为“所在街镇名+识别名(可选)+智慧健康小屋”,一个街镇建设多家智慧健康小屋的,可增加识别名。智慧健康小屋需在醒目位置设置全市统一的标识。

二、基本服务标准

智慧健康小屋围绕疾病预防控制、中医保健、妇幼保健、老龄健康、体质监测和健身指导等居民常见健康服务需求,开展基本健康状况自助检测评估、特定人群健康状况自助检测评估、健康指导干预三大模块服务,详见服务项目实施与设备功能规范。

(一)基本健康状况自助检测评估

配置多种健康采集器,利用健康自评量表等工具,为各类居民提供自助检测与自我健康状况评估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身高、体重、腰围、臀围、血压、血糖和体质监测、体脂率自助检测,生活方式自评(饮食、身体活动、吸烟、饮酒、睡眠),心理健康自评。各种仪器配有使用说明图解、注意事项及检测结果正常值参考范围,便于居民对检测结果自我判断。

(二)特定人群健康状况自助检测评估

利用专项健康自评量表等工具,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慢病人群等开展针对性自我健康评估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妇女儿童健康自评(孕期体重管理、儿童生长发育预警)、老年人健康自评(认知能力)、中医体质辨识自评、疾病风险自评(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大肠癌、慢阻肺)等。各区要根据相关业务条线发布的自评量表,逐步充卖与规范各专项健康自评,确保自评量表科学性、统一性与操作性。专业量表应在有评估资质的医务人员指导下使用。

(三)健康指导干预

根据居民健康自检、自评情况/为居民出具相应自检、自评报告,提供针对性健康指导与宣教,或引导居民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级医院、体育指导站等社会健康服务机构进行疾病筛查、诊疗、健康管理和签约服务等。

智慧健康小屋内配有以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为核心内容的健康教育资料,配备合理膳食、适当运动、心理健康、控烟限酒、中医保健及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等慢性病预防控制健康处方,供居民按需取用。配有提高慢病知识、中医养生保健知晓率和自我健康管理意识的宣传图画或展板,同时播放疾病防治、中医保健和健康促进等宣传视频。

三、设备功能标准

智慧健康小屋内配置的设备应通过相关计量检测单位质检,准确测量相关健康指标并具有提示功能,实现智能化身份识别(身份证、社保卡)与数据釆集,支持自测数据自动上传,相关数据标准与接口能够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对接,确保数据可获取、可利用。相关设备基本功能要求详见服务项目实施与设备功能规范。

四、信息化建设要求

通过“上海健康云”等载体,实时采集社区居民的各种自检、自评信息,数据质量控制后上传并动态持续更新至居民健康账户,经健康账户上传市卫生信息平台后,同步至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配备健康小屋服务终端,居民能及时查看个人健康信息,并生成指导干预方案,包括慢病管理、个性化运动、生活方式干预、压力管理等。对居民健康数据进行智能分析与解读,居民在智慧健康小屋可通过打印或移动终端展示等多种方式获取自检自评报告,相关结果可作为就医参考,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每个家庭,居民在社区可享受适宜、综合、连续的整合型健康服务提供支撑。

五、管理要求

(一)运行管理

智慧健康小屋由各街镇负责建设与管理,可委托公办服务机构或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小屋日常运行。小屋内设备应有专、兼职人员管理和维护,确保仪器正常使用。对于需要在医务人员帮助下进行测试的居民提供预约服务。

(二)服务管理

要制定智慧健康小屋服务流程与规范,并做好宣传与告知。定期更换小屋宣传展板内容,定期更新健康处方。小屋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日。鼓励各区服务上做到“四定”,即定服务人员、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内容、定服务规范。

(三)人员管理

由所在街镇聘用相关人员参与智慧健康小屋日常服务与管理,包括医务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主要提供自检、自评指导、健康咨询和个性化健康指导服务。同时,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定期评估,考核结果与聘任挂钩。

(四)运行保障

各区、街镇应履行智慧健康小屋建设与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责任,合理分布设置智慧健康小屋,对智慧健康小屋所需房屋场地予以统筹安排。智慧健康小屋建设与运行管理所必需的相关经费,由各区、街镇政府予以落实。

附表:智慧健康小屋服务项目实施与设备功能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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