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讲话

时间:24-06-27 网友


一、全面分析,准确把握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

我市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始于1996年,经历由点到面,由试点到全面开展的工作历程。推行过程中在上级工会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各级工会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要手段,开展要约行动,规范协商程序,抓好典型示范,有效扩大了协商覆盖面。2002年省总工会在我市召开了全省工资集体协商现场推进会,对我市在新时期探索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03年以来市县(区)两级把推行平等协商机制作为我市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重要内容, 2008年市三方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全市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未达预期效果。今年以来市总根据全总《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陕西省社保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市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就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协商,市三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意见》,市总工会于今年发出了《关于开展企业工资协商要约行动的意见》,拟通过开展工资协商要约行动,深化共同约定行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在全市各县区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等措施,实现以规模性企业单独协商为示范引领,以区域性行业性协商逐步实现对中小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覆盖的目标。总体上看,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正积极稳步推进,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中铁宝桥工资分配平等协商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受到了全总、省总领导的高度评价。渭滨区总工会在推行这一机制中,实行“三同时”,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达到了80%以上。岐山县总工会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采取抓建全机制、抓典型规范、抓干部培训、抓目标考核,集体协商工作在全县普遍推行。金台区通过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实现了对所属企业的广泛覆盖。到2009年底,全市已签订工资集体协议1224份,涵盖企业2600户,覆盖职工273631人。

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已经有了良好开端,但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看,这项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未能形成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社会氛围。许多企业管理者、经营者对工资协商的认识存在片面性,他们认为工资协商的结果只会增加人工成本,影响企业的效益。表现为:大多非公企业业主认为企业是自己的,职工工资发多少理所当然应由自己说了算。部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则认为:职工工资每年都在增长,涨不涨工资要看企业效益,协商不协商作用不大,开展协商征求职工意见,会造成不稳定因素,不愿谈。部分党政部门和职工也没有真正意识到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性。有的党政领导甚至认为工资集体协商会影响投资环境,削弱企业主的投资运营的信心,对协商不支持或支持力度不够。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自觉意识较弱,由于大部分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长期处于较低水平,职工也看到了这个事实,因此对增加工资(除了最低工资调整)基本上不存奢望,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自觉意识不强。二是工作不同步、进展不平衡。平原县区推行较好,而经济发展滞后的部分山区县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推行力度不大,部分县区存在重形式,轻履行,重文本,轻协商现象,推进力度不够,举措不多。国有大中型企业推行较好,民营企业推行不力。三是协商不到位、程序不规范。相当部分协议缺乏平等协商环节,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未经过劳动部门审查备案,没有以适当形式向职工公布协商文本。四是存在协商水平不高、流于形式等问题。一些基层工会拘于缺乏工资协商知识,处于不敢协商、不会协商,难以为职工维权的境地。协议没有体现随企业效益增长使职工工资也相应增长,反映在企业工资协议实效不明显,有的企业工资协议只规定了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按时发放等最基本的内容。有的企业工资协议没有明确工资增长的量化指标,只有笼统的规定职工工资随企业的经济效益适度增长,使职工工资增长成为不确定的因素,而更多的企业职工工资最后仍由企业行政说了算。这些问题存在,导致我市仍有一些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不高,增长不快,如果剔除各种加班、加点劳动的收入,一线职工工资水平基本在最低工资标准边缘。许多职工收入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下大力气,以扎实工作和创新的思路去解决。

二、明确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工会组织承担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工资是职工最基本的经济来源,职工工资问题是涉及民生的重要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企业职工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和保障机制等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工资问题的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把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上升到了政府行政层面的具体要求。通过工资协商保证职工工资收入增长,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的要求,是工会组织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现实要求,是职工利益所盼,是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所在,是工会维护职工利益职责所系,是改善民生的大局所需。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有利于我市在关天规划的开局之年加速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关乎我市坚持四个第一、实现五大突破目标的实现。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性,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根本利益,密切联系职工,增强开展要约行动的责任意识、自觉意识和主动意识。

今年以来市总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陕人社发[2008]19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下发了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协商,工资协商要约行动、建立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等系列文件,部署了今年及今后两年工资协商工作的总体思路。各级工会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重要性和迫切性,正确把握工会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地位和作用,明确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我市开展工集体协商工作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我们总体要求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企业工资决定机制重点加以推进,推动企业建立合理的工资正常调整和制约机制,实现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的双赢,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目标是:到2010年底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签订率达到90%,其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签订率达60%。推进区域性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60%以上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各县区都要有一个以上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先进典型。2011年底已建会非公中小企业建立工资协商制度覆盖面达60%,2012年底达80%以上,基本建立起科学合理制定区域或行业劳动工资标准的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围绕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工会组织要做到找准重点、突破难点,落实两项制度,做好三项工作。

(一)找准重点、突破协商难点。

企业情况千差万别,推行工资基体协商工作千头万绪,不能搞一刀切和一个模式。要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和企业经营状况的不同,确定协商重点,分类指导。要把劳动定额、工时价格、工资水平、奖金分配、福利补贴等作为协商重点,按照“90%以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能够完成”的标准,合理确定不同岗位劳动定额,逐步建立行业劳动定额的形成机制,规范劳动定额的制定、调整、管理和实施。要结合企业实际,坚持公平合理、协调一致、互利共赢的原则,着力推动解决职工在收入分配中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要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和企业经营状况的不同,确定不同的协商重点。在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要侧重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和调整机制。在生产经营较困难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一项或几项内容进行重点协商,侧重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在实行岗位工资和计时、计件工资制的企业,重点合理确定岗位工资、计时工资、劳动定额和计件工价,防止企业以实际计件工资为由降低职工工资,以及超时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等侵权现象的发生。在小型、分散的非公有制企业,重点实施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侧重解决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和一线职工工资增长缓慢、工资拖欠等问题。在行业特点明显的地区,重点实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协商制定行业工资标准,规范行业劳动定额标准。

从各县区、各行业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实际状况看,当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重点是突破两个问题:一是劳动定额、计件单价的协商问题。我市一些中小民营企业多采用计件工资制。抓劳动定额、计件工价的协商。借鉴外地经验,抓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协商要注意两点:第一是协商前的准备。要根据行业、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工会要组织懂业务又有代表性职工配合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劳动定额的测试或对样式的试做,初步确定各道工序的工时定额,并参考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物价水平和社会平均工资情况,或本企业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为标准,计算出初步的工种、工序的计件工价。第二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根据初定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以及货物批量、交货时间、品种式样、加工难易程度等,工会要组织职工讨论,听取职工意见,让职工有充分的知情权和表达权,在此基础上,再组织协商会议,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工价。第二个是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的问题。从我市工作实践来看,由于双方协商主体不到位或协商主体资格不明确,推行工作较为困难。各级工会组织加强指导建立行业、区域工会组织,为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奠定基础。一是建立了企业联合会和行业协会的,可以由区域、行业工会直接与企业联合会或行业协会协商,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协议;没有建立企业联合会或行业协会的,可采取由区域、行业工会与授权或推举的企业代表协商,签订工资协议;三是企业数量较小的区域,由区域性工会组织与区域内企业逐一进行协商,签订工资协议。对同行业企业较多的地方,着重抓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已经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县区要总结经验,不断扩大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推行面,细化协商内容,建立协商机制,提高协商水平。尚未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县区要加强调查,选择本县区行业集中、行业特色明显的企业,开展协商,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建制率,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

(二)落实两大机制。

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上级总工会要监督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完善两大机制。

一是工资协商要约机制。工资协商要约行动是集体协商主体的任何一方依法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议,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行为,是工资协商工作中的法定启动程序,也是工资协商工作中一个重要的步骤。今年,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意见》,开展集体协商要约是我国法律赋予工会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工会主动作为,表达职工利益诉求的一个法律手段。企业工会提出协商要约有困难的,其上一级工会可依法代替基层工会向企业提出协商要约;小企业相对集中和行业集聚地区,县级以下区域工会或产业工会组织可以向相应一级的企业代表组织提出协商要约。当前凡具备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企业利润增长的、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没有开展工资协商并签订工资协议的、工资协议到期需要重新签订的、企业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或50%职工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50%的企业工会组织,都应开展要约行动。启动要约行动过程中,企业工会要认真做好要约前的准备工作,组织职工方协商代表广泛征求职工对工资分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学习工资分配的法规政策,了解本地区同行业、同工种平均工资水平,了解企业人工成本情况、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工资指导价位及其它与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情况;召开工会委员和职工方协商代表会,根据职工所提的意见和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研究工资协商的内容、基本要求。

二是职工参与机制。职工是工资集体协商的一方主体,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是工资集体协商取得实效的前提。协商议题要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职工方协商代表要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或工会选派,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协商后工资协议草案,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协议履行情况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

(三)扎实做好三项工作。

1、加大宣传引导,消除认识误区。各级工会组织要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劳动法》、《集体合同规定》、《全总集体合同实行办法》,在推进工作中,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正确导向,提高企业乃至社会各界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认识,增强企业经营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自觉性,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构建和谐奋进新宝鸡的一项基础工程,使各方走出认为工资协商只是单纯为职工增加工资,工资协商影响投资环境和企业竞争力等认识误区,从而真正把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与促进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职工工资水平在企业发展基础上合理增长。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政府(行政)支持,努力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运作、社会协同”的工资集体协商的社会化格局。

2、依法规范操作程序,使协商工作有序进行。各级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要突出重点,严把“四关”:一是把好代表推选关。要把既有工作能力,又有群众基础,既有工作方法,又能仗义执言的职工推选为职工代表,使他们充分地表达职工的利益要求,真正是职工的代言人。二是把好协商内容关。协商前要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收集好信息,掌握工资可能增长的幅度和条件,有针对性地提出协商议题。三是把好协商程序关。协商形成的工资协议要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并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查,生效工资协议要向职工公示。四是把好监督检查关。企业工会要督促企业行政至少每年向职代会报告一次工资协议执行情况,上级工会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协议执行中问题,为协议的全面履行提供保障,继续大力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把是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考核标准的硬件之一,努力构建企业与职工“共决、共享、共赢”的新型劳动关系。

3、加强工会干部素质建设,建立一支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今年,为了更好地开展工资协商工作,促进我市劳动关系和谐发展,根据全总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市总下发《关于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通知》,着手建立一批熟悉法律、掌握政策、精通业务、善于协调的专业人员担任市级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并决定对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实行聘任、培训、考核、奖励制度,定期对集体协商指导员进行考核和业绩评估,根据业绩考核情况进行续聘、解聘或调整工作,对工作业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各级工会要积极争取同级党政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努力创造条件,努力为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及时研究解决工资协商指导员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增强工资协商指导员工作的实效性,充分发挥其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各级工会要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摆议事日程,建立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具体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有计划、有步骤的加以推进。

同志们,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及今年在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表彰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都指出要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最根本的是要保障他们的权益。体面劳动包括劳动条件、劳动环境的体面,也包括劳动报酬的体面。我们要切实将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切实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各级工会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作为、不辱使命,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促进广大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作出积极的贡献!

构建工资集体协商长效机制
营造和谐劳动关系新局面
——在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薛 良

今天,市政府隆重召开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回顾总结2006年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表彰先进,研究部署2007年各项目标任务。刚才,市政府表彰了2006年度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向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下达了目标责任书,3个单位的负责同志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下面,我代表市政府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2006年度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回顾
2006年,我市以建设幸福江阴,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达6147家,有1682家企业单独订立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其中百人以上企业884家。有407个村(社区)或园区订立了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企业数达到4455家。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超过了85%。回顾2006年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提升广大职工群众收入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会议部署、宣传培训、监督检查、目标考核等一整套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制度。
一是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去年3月份,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部署全市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明确了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及各办事处,市有关办局(系统)、市直属工会企业的目标任务。会后,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及其各办事处都迅速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市政府会议精神,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村和企业。
二是加大了宣传培训力度。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编印了工资集体协商法律法规,编发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执行最低工资规定工作简报》,向各级党政领导、企业经营者、有关部门进行宣传。在《江阴日报》上分期分批刊登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增强了广大职工群众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了解;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及各办事处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利用有线电视、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板报、橱窗等不同形式,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夏港、顾山镇还举办了工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为切实增强协商双方代表对协商的内容、程序、原则等方面的了解,不断提高协商的质量,去年,市总工会牵头举办了6期培训班,培训百人以上企业和镇村的工会干部1000多名。各镇、开发区和临港新城及各办事处举办培训班30多期,培训了2000多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企业与职工协商代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三是强化了监督检查。去年8月,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组织对各镇(办事处)、局(系统)和有关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开展了督查。年底,组织检查组对全市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各镇、开发区和临港新城及各办事处也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监督检查工作。长泾镇组成六个组对全镇300多家企业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地毯式检查。顾山镇建立了“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专查、年检普查”的监察执法制度,实行“网格式”管理,分区域包干,加强了工资支付的日常巡查。
四是加强了目标考核。市政府建立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对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及各办事处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且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企业评比市级先进的重要条件。在全市的推进会上,市政府向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及各办事处下达了目标责任书,印发了考核细则。大部分镇及办事处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当地“十一五”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列入对村、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村、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澄江、华士、周庄等镇还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对村干部的年终考核,与村干部的报酬挂钩。
(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单独协商率大幅度提高。去年,全市有1682家企业单独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比上年增长50%。二是工资集体协商程序进一步规范。主要表现为:经过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才签订合同的多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多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向职工公示的多了,镇劳动保障所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审查把关更严了。三是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内容更加详实。从过去的照抄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通过协商制定具体的工资标准转变,从过去仅有简单的平均工资水平向有详细的各岗位工资标准分配办法转变,从过去的仅协商工资向既协商工资又涉及奖金、津贴、补贴和福利转变。一些企业还就工资的增长比例及分配形式等进行了协商。
(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成效进一步显现
近几年来,我市职工工资收入每年都有大幅度增长,去年城镇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突破了2万元,这与我市深入宣传、扎实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是分不开的。工资集体协商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职工收入。去年法尔胜集团、兴澄特钢公司、凯澄起重机械公司、扬子江船厂、怡达化工公司、阿法拉伐等一大批企业通过工资协商使职工收入得到了明显增长。凯澄起重机械公司签订工资增长率为8%,实际增长19%;扬子江船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超过15%。二是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前几年,一些企业劳资双方矛盾突出,因为工资问题产生的上访现象时有发生。通过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了职工工资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机制,劳资矛盾得到了有效的缓解,促进了劳动关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一些企业工资分配向一线职工倾斜,职工对企业的分配非常满意。在生产任务紧的情况下,职工自觉加班加点,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杜绝了因工资问题导致职工停工、怠工的现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市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促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相关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一些企业的协商工作还流于形式,质量不高;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建立企业职工工资的合理增长机制;一些乡镇、部门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2007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7年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和谐社会和为民办实事的目的要求,以进一步提高协商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协商机制对职工经济权益的保障和发展作用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深化、细化、规范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进“幸福江阴”建设。
下面就做好2007年全市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几点具体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特别是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法规政策和先进典型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职工来推动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评选活动,在全社会倡导劳动关系和谐新风尚。大力培育和宣传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营造更加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形成高度共识
通过近两年的集中推进,全市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已初步形成了“政府重视、部门力推、社会支持、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高度共识,不断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政府领导、企业主体、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工资集体协商主要解决企业内部工资分配问题,重在落实工资共决、增长和监督三项机制,利在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增强企业竞争力,因此,在今年的工作中要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抓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各类企业全面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今年将继续加大对各镇和开发区、临港新城及各办事处的目标考核。从去年的工作来看,乡镇间工作进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有些乡镇上半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已接近95%,有些乡镇临近年末才完成目标任务。刚才市政府对各镇和开发区、临港新城及各办事处下达了目标责任书,希望你们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抓早,抓主动,进一步加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行政推力,确保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市总工会、劳动保障局、经贸局、安监局、工商联、企业家协会等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对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推动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深入开展。另外,今年还将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检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所有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建制范围。
(三)广泛推进落实
2007年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目标是:全市建立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力争达到6300家;50人以上企业都单独协商;集团型企业下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单独协商或“二次协商”;行政村(社区)所辖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建设“幸福江阴”的政治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着眼全局,着眼长远,充分认识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性;要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认真抓好分解落实;要针对企业拖欠职工工资、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等突出矛盾和难点问题,制订和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进一步加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推进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建制率。
今年,市政府要组织实施“111”计划,即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抓100家示范企业,各镇(开发区和临港新城各办事处)抓1个示范村(社区)、10家示范企业,并建立典型单位数据库,实行跟踪管理,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重在执行到位
提高履约率、增强实效,是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核心。在今年的工作中,不仅要抓好目标任务的落实,关键要检查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履约情况,检查最低工资规定、月薪制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及各办事处要建立健全和真正落实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履约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要着重解决工资分配、工资支付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职工工资稳定增长机制,切实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强化责任考核
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已向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及各办事处、市有关办局和有关企业分别下发了考核细则,11月份,将对全市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全面考核。今年的考核将结合实际、有所侧重,加大对协商质量考核的份量,主要是加强对协商程序规范化和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考核。继续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评比市级先进的重要条件,没有建制的企业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参加市级以上先进的评比。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市政府下达的任务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加强检查考核,做到目标分解到基层,责任细化到基层,考核落实到基层。
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全市上下要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进一步高度重视,齐心协力,开拓创新,扎实推进,为切实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加快富民工程,建设“幸福江阴”作出新贡献。

适应形势 强化措施
全面推进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在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8 月30 日)
王瑞锋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和全省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市今年上半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的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创新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一会儿,市委副书记吴晓林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按照会议安排,我先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肯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已有成绩,正确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从2001年开始的。十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及各企业,特别是各级工会始终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点工作来抓。特别是近几年,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活动月”、“要约行动”等为抓手,推动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断深入,尤其是今年上半年,集中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使工资集体协商有了较大进展。截止到目前,全市开展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达4100家,比上年增长16%,覆盖职工50.5万人;订立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60份,覆盖企业1350家;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33份,覆盖企业860家。这次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㈠迅速行动,形成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氛围。3月1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动员会议后,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迅速行动,层层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市动员会议精神。普遍制订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方案》,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霸州市在市动员会议后,紧接着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广阳区、固安县等也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文安县、大城县等召开全县工会工作会议,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专项安排。
㈡强化举措,加大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力度。一是广泛宣传。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宣传手册,在《廊坊日报》刊发了工资集体协商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宣传推介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好的典型。香河、永清、霸州、文安、安次等县(市、区)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橱窗等形式,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形成了舆论氛围。二是加强培训。市总工会组织全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参加了省总的培训班,三河、大厂、香河、固安、大城等县(市、区)和廊坊开发区也都举办了培训班。据统计,“百日行动”以来,各级已举办培训班30多期。三是加大督导。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加大了对开展工资协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霸州、固安组织督导检查组对规模以上企业的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香河建立了“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专查、年检普查”的督导执法制度,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行“网格式”管理,分区域包干,形成了工资集体协商督促检查的长效机制。
㈢完善机制,促进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规范。一是建立完善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制度。今年3月全市统一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通过企业主动要约和工会主动要约相结合,基层工会要约与上级工会代行要约相结合,集体要约与个别要约相结合,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要约行动。二是建立完善了激励约束机制。各级普遍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主要标准和评选否决条件。有的县(市、区)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等部门,将工资集体协商建制情况与企业年检、企业经营者评先挂钩,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三是建立完善了指导服务机制。市总制定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办法》,并通过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各级注重宣传培树典型,用典型带动全局,推动工作。香河县印发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明白书,规范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内容、程序,加强了具体指导,推进了工作规范。
㈣促进发展,初显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成效。一是促进了企业工资共决机制的建立。逐步改变了工资分配由企业主单方面说了算的局面,为协商解决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利益矛盾搭建了有效平台。二是促进了职工收入的提高。霸州前进钢铁、文安新钢、大城华美、香河鑫义服装等一大批企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后职工收入有了明显增长。三是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通过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有效缓解了劳资矛盾,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四是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畅通了职工利益诉求渠道,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他们积极完成生产任务,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为企业发展建功立业,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市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和不足,对已有的成绩切不可估计过高,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还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认识不到位,思想不统一。有的地方领导担心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会削弱劳动力成本优势,影响投资环境;有的企业主缺乏依法经营理念,“不愿协商”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企业工会主席怕得罪“老板”,不替职工说话,“不敢协商”的问题依然存在;不少职工缺乏法律政策、劳动工资等业务知识和协商技巧,“不会协商”的问题比较普遍。
二是进展不平衡,力度不够大。有的地方领导没有把工资集体协商摆上应有位置,重视程度不高,推动力度不大。有的仅满足于会开了,文发了,而没有真正落实;有的处于起步、试点阶段,工资集体协商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有的地方工会对遇到困难信心不足,存在畏难情绪,工作进展缓慢,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覆盖不到位,还有相当数量的企业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特别是一些非公企业还处在工资集体协商的盲区。
三是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有的企业“有合同,无协商”,使协商走过场,合同文本照抄法律条文和政策规定,缺乏劳动定额、定时工价、工资增幅、保险福利等实质性内容,存在文本格式化、空泛化倾向;有的企业协商不充分,该协商的没有协商,工资协议标准低,甚至是“霸王条款”,不能充分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愿;有的企业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协商,协商过程不规范、不公开。
四是协商不平等,信息不对称。有的企业主没有把自己放在协商一方主体的位置,缺乏平等协商的意识,习惯于“老板说了算”;有的企业以种种借口不向职工方提供完整、准确的数据资料,使信息不对称,影响协商质量。
二、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发展,进一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特别是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举措,加大力度,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发展,进一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㈠深化思想认识,做到主动推进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关键。为什么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一是法律上有规定。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始推行集体合同制度,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就平等协商作出规定;1996年5月,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国家经贸委、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出《关于逐步实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2000年11月,劳动部发布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规定;2001年10月经修改后的《工会法》和2007年6月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对进行平等协商和订立集体合同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我省2000年5月通过的《河北省集体合同条例》和2003年6月通过的《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都对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作出了规定,特别是2007年9月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的《河北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因此,我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有法可依的,也应该有法必依。二是职工有要求。工资是职工的核心经济利益,职工到企业上班,第一要求,最关心的事就是一个月能发多少工资,能不能按时发放工资。我们抓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就是满足职工最基本的要求。三是企业有需求。企业对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非常重视的,因为劳动关系和谐了,企业就稳定了,稳定了才能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因此,绝大多数企业,开明的企业家都希望有一个平台能够做到这些,我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正是满足了企业这一需求。
当前,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面临着良好的机遇和环境。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要求,要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今年4月27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强调,要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使他们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近一时期,《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连续刊发多篇时评文章,呼吁提高职工收入,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目前,工资收入分配问题已经成为民生建设的重点,党政关心的焦点,社会关注的热点,是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动企业建立工资共决、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是党和政府的大局所求,构建和谐社会的形势所需,广大职工的意愿所盼,工会组织的职责所在,因此,我们一定要认识到位,切实把这件企业所需,职工所盼,工会所能,利国利民利企的大好事办好。
㈡明确目标任务,做到有序推动
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从2010年到2012年,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其中2010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要达到80%以上,其他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建制率达到60%以上;2011年,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要达到100%,其他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建制率达到80%以上;到2012年底,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全市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党政主导、依法推进的工作格局;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方针;坚持维权和维稳的辩证统一。以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为突破口,以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为抓手,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为保障,切实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效性,努力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
㈢实施多措并举,做到全面推动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推进难度大,必须实施多措并举,做到全面推动。
1、宣传发动,形成氛围。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我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舆论先行,要注重宣传发动,形成氛围。要看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企业是关键,职工是基础,只有把企业动员起来,把职工发动起来,这项工作才能真正深入下去。单靠开个动员会不行,单靠发个文件也不行,必须深入到企业,深入到职工,把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因此,要大张旗鼓搞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宣传,既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又要宣传经验做法和共赢成果;既要注重抓好主流媒体宣传,又要发挥工会组织体系和党务政务信息渠道优势。宣传要入脑入耳,真正起到舆论推动作用。
2、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在全面部署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同时,要注重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从我市的实际出发,一是要突出规模以上企业。对于企业规模较大、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要作为重点来抓。二是要突出企业集中的区域。我市各类开发区(经济园区)和县城以及较大乡镇企业相对集中,要把这些区域作为重点来抓。三是突出农民工集中的产业或行业。我市制造业、建筑业、餐饮服务业农民工相对集中,而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产业或行业,又往往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难度较大,因此凡是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产业或行业要作为重点来抓。四是要突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鉴于我市中小企业较多、民营企业较多和外商投资企业较多的实际,要把这些企业作为重点来抓。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要以单个企业为主,同时,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要突出抓好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可以是乡镇(街道),也可以是村街(社区);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可以是装备制造业,可以是建筑安装业,也可以是餐饮服务业。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优点是覆盖面广,不足是执行起来难度大些,要注意摆正这些关系,把工作做深做细,正确处理和解决好相关的问题。
3、把握关键,严格程序。要把握“协商代表产生、职工参与、职代会审议、履约监督”这四个关键环节,严格遵循“选举协商代表、发出协商要约、做好协商准备、开好协商会议、职代会审议通过、首席代表签字、审查备案、公布实施”等八个主要步骤,保证工资集体协商的公平性、合法性、实效性。为了搞好工资集体协商,这次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编写了《廊坊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南》,已发给大家,请大家认真阅读,参照执行。
4、健全队伍,抓好典型。开展和抓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需要一大批懂法律、明政策、通管理、会协商的人才,各地要注意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通过建立专兼职指导员队伍、聘请专家学者、律师等组成专家指导团等多种方式,建立起一支多形式、多层次、专兼职相结合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省总工会已经确定为每个乡镇(街道)配备1-2名专职工会工作者。这些专职工会工作者可兼任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负责人,同时也是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要加强对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企业工会干部的培训指导,使各级工会干部成为协调劳动关系的专家,工资集体协商的行家。要抓好典型,以点带面,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成果展示会,现场观摩会等方式进行推广,带动面上工作上水平。
5、健全机制,促进规范。一是健全三方协调机制。所谓三方就是指政府,一般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代表、工会和企业,企业一般由企业家协会或工商联组织代表。目前,市、县两级已基本建立起三方协调机制,到今年年底前,全市乡级以上都要建立健全三方协调机制。三方要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健全主动要约机制。要帮助和指导基层工会主动行使要约权,积极向企业发出协商要约,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作用。对基层工会要约有困难的,上级工会要通过代行要约、集体要约等形式,启动要约程序。对不按期回应要约的企业,上级工会要及时介入,提出整改意见;拒不配合的,提请人社部门依法查处。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在企业内部,要普遍建立“职代会选举职工协商代表——审议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合同向职工公开——执行结果向职代会报告”的“职工监督工作链”,对工资集体协商实行全过程监督。在企业外部,各级工会要积极借助人大执法检查、政协委员视察、人社部门执法监督等方式,督促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落实工资集体合同。四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各级工会要把企业是否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工商、国资委、工信局、企业家协会、工商联等部门要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与企业年检、优秀企业家评选挂钩,以此调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㈣切实加强领导,做到强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运作,三方协同,企业主动,职工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格局。其中党委领导是保证,政府主导是主要推动力,工会运作是职能,三方协同是责任,企业主动是关键,职工参与是基础。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领导,各级工会要发挥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定额管理,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认真负责地履行工资集体合同的审查职责。
三、突出抓好当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主要工作,确保今年迈出坚实步伐
从现在到年底还有四个月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必须狠抓当前,突出抓好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主要工作,确保今年迈出坚实步伐,取得更大成效。
㈠摸清底数,明确任务。现在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我们还存在底数不清的问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目标任务就不好确定。因此,这次会后,首先要下大气力把底数摸清楚。一是要摸清所辖区域内企业基本情况。共有多少个企业,都是什么类型的企业,规模以上的企业有多少?等等;二是要摸清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情况。有多少企业已经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还有多少企业没有开展这项工作;在已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企业中,规范运作的有多少,不规范的有多少,流于形式的有多少?等等;三是要摸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企业收到哪些实效,有哪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还存在什么问题和不足?等等。对于这些情况,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企业进行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切实把底数摸清,把情况摸实。
㈡制定计划,扎实推进。这次市里下发了《廊坊市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计划》,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也要在摸清底数和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好各自的“三年计划”。计划要明确目标任务是什么,工作重点是什么,推进措施是什么,方法步骤是什么。然后按照计划扎实有序地去落实和推进。
㈢搞好动员,抓好培训。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特别是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本次会议精神,迅速掀起学习动员、贯彻落实的热潮。要利用一切形式,搞好宣传动员;要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尽快把这项工作开展起来。要抓培训。市里今天的会议后一时段专门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给大家讲课,进行培训。8月27日,市总工会已经举办了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主席培训班。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也要办好培训班,抓好各类人员特别是企业方、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培训。
㈣抓好典型,示范提高。一是抓好一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好的典型。全市要抓好500家企业,其中三河市、霸州市各70家,香河县、文安县各60家,大城县50家,永清县、固安县各40家,大厂县、广阳区、安次区各30家,廊坊开发区20家。这是最低标准,因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我们已经搞了多少年了,不是刚从现在开始,如果哪一个县(市、区)过来基础工作好,还可以多抓一些。二是抓好一批区域性、行业性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好的典型。除了大厂以外,其他各县(市、区)要至少抓好两个乡镇(街道)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试点或典型,还可以在专业市场、工贸小区等区域,抓好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同时,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至少在两个以上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的还可以把区域和行业结合起来抓。以上说的企业或区域、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试点或典型,会后,要抓紧确定名单,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备案。
㈤搞好结合,相互促进。一是工资集体协商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这两项工作是相辅相成的,现在全市正在开展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百日建会”行动,不能因为抓工资集体协商而忽视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二是工资集体协商与深化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相结合。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创建和谐企业的核心内容,作为评选和谐企业的前提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对于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职工工资增长幅度未达到工资增长指导线中线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不相适应的,不能申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对于已经命名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取消荣誉称号。三是工资集体协商与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相结合。要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向职工群众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四是工资集体协商与组织开展建功立业活动相结合。要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让企业经营者看到职工的贡献、劳动的价值、工会的力量,关爱职工、尊重职工、让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已联合开展全市第二届“十大杰出工人”评选活动,各地要高度重视,通过评选活动,彰显和发扬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树立新时期工人阶级的新形象。
同志们,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势在必行,时不我待,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坚定信心,积极行动,努力把这项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廊坊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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