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4-03-30 网友

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通知一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做好我区建筑工地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建筑工地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针对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节前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单位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一次节前检查,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提前防范,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控,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二、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检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节日期间值班安排和应急预案建立情况以及节前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要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加强出入登记管理,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要加强监控,落实专人负责。各单位要重点检查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开挖、围墙及临时设施等部位和环节,及时发现隐患,认真落实整改。要合理安排节日施工进度,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同时,建筑工地现场必须确保文明施工,抓好工地创建工作。

三、国庆节期间放假的工地要做好值班记录,严禁无关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止意外事故工作。

四、各工地要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带班领导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不得擅自外出,防止脱岗现象发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重大异常情况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区安监站。

20xx年xx月xx日通知二

各县(市、区)城乡规划建设局,章贡区、南康区、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局、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高新区分局:

国庆佳节将至,又正值建筑施工黄金高峰期,为确保节日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根据省、市安委办及省住建厅关于20xx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警醒,重视节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清醒认识我市建筑施工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针对中秋国庆期间敏感时期,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并结合省住建厅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赣建安委[20xx]43号)要求,严格细致、深入彻底地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定措施、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检查责任,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因监管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甚至发生失职渎职而发生责任事故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二、落实责任,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全市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要求,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清零”行动,着重对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起重设备吊装及安拆、消防安全等危险性较大施工环节进行管控,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专人跟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在节日期间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切实严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一旦发现并经查实,严格执行上限处罚,同时推送市安委会实行企业“黑名单”联合惩戒。

三、突出重点,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全市各在建工程项目要深刻汲取赣州市经开区“9·7”墩柱坍塌事故教训,严格按照“五个一”活动要求,在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对标梳理等方面自觉整改、自觉补课,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时刻处于受控状态。一是依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号令)的要求,并结合市局关于“危大”工程的管理要求,切实抓好方案编审、交底、实施及验收关,今后凡高度超过8米以上(含8米)独立墩(柱)的施工安全纳入“超危”工程的管理范围。二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内专用机动车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特别是砼搅拌车的管理,同时要按照规范规定浇筑砼,严格控制砼浇筑速度。中秋国庆期间,因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或不力而发生不良影响事的,一律对在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顶格记不良记录,并限制进入我市建筑市场。

四、强化值守,及时报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信息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要科学有效处置、应对;从9月22日起至国庆假期结束,实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每日16:00之前向市局质监站报告安全生产情况。中秋国庆节结束后,将节日期间开展检查工作总结,于10月8日前报送市局质监站汇总,未报送视为未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安委办

20xx年xx月xx日通知三

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各镇(街)规划建设办、松山湖规划建设局,虎门港、生态园管委会办公室,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创造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严禁节前盲目赶工。严禁违规施工、野蛮施工。

二、凡在国庆期间需施工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制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按要求填写《东莞市建筑工地重大节日期间施工安全备案表》(见附表1),于9月26日前连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并报送工程所在镇(街)规划建设办备案。各镇(街)规划建设办应填写《东莞市建筑工地重大节日期间工程施工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见附表2)并在9月28日前上报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城建局、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的市属一级监督项目,请市城建局、松山湖规划建设局、虎门港管委会办公室、生态园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组在9月28日前将《统计表》报送市质监站、市安监站。

三、节日期间施工的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加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凡经检查发现不在场的,一律予以停工并进行扣分处理。

四、安装或拆卸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和浇注高大模板等特殊工序和重大危险源的施工应尽量避免在节日期间进行。

五、国庆期间,各施工单位要对所有建筑工地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落实安全保卫和现场值班人员,每天要对建筑工地的防火、用电等进行检查,并防止外来无关人员进入。

六、各镇(街)规划建设办、市质监站和市安监站等监督部门应认真执行节日值班制度,落实值班领导和人员,对外公布值班电话,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保证通信畅通。

七、凡在辖区内有节日期间施工工程的,镇(街)规划建设办等监督部门质、安监人员应在节日期间加强对工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市质监站和市安监站要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对工地的监督和指导,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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