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关于我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发改规字[2016]3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教育局广东省体育局
【发布日期】2016.09.21
【实施日期】2016.09.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关于我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发改规字〔2016〕3号)
市属高校,市公办中小学,各区发改局、教育局、体育局,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广东省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广州市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我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学校体育设施的收费原则
为提高学校体育设施利用率,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锻炼需求,鼓励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合理补偿体育设施运营成本的原则,制定我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收费政策。
二、学校体育设施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我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收费,原则上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1,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调不限。
三、部分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学校较少开放的田径场、健美操室、棋室、体育馆、排球场等项目以及利用学校体育设施开展的各类非强制性培训课程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单位自行制定。利用学校体育设施开展群体商业性体育竞赛、演出、展览等活动的,由管理单位与相关单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四、学校体育设施收费优惠政策
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室外乒乓球台、羽毛球场应免费开放。其他体育设施对伤残人士、老年人实行5折优惠开放,对学生、低保对象实行6折优惠开放。鼓励学校免费向社会开放各项体育设施,法律、法规、规章等另有免费或优惠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定期报送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收入成本情况
请各有关学校对本校体育设施成本收支情况专项核算,于每年4月15日前将上年度的学校体育设施收支成本调查表(详见附件2)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GZSFGWJGC@126.com)。
六、相关配套规定
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名单以及开放场次的时间段划分、优惠对象确认办法由教育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所收取的费用,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管理。
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优惠政策公示,以及宣传解释工作。
七、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相关法律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的,依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八、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反映。
附件:1. 广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收费标准表
2. 广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收支成本调查表
3. 广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收支成本调查表填表说明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体育局
2016年9月21日
附件1
广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试行收费标准表
类型
项目
日间
夜间
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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