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是高风险行业,施工现场安全事件频发,对项目经济、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产生重大的影响。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建筑施工安全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宜春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建设工程安全综合整治”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在“两会”、重大节假日不出安全事故,我局要求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全市工程施工安全平稳态势。现将我市20**年上半年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
2月24日,宜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工作会议在宜春召开,我局分管领导、质(安)站站长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宜府发[20**]1号)和《宜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宜府办字[20**]2号)等文件精神,对今年安全质量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按照会议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了建筑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分析我市当前建筑工程的质安形势和状况,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即出台了丰建字【20**】8号、9号、10号、11号文件,并将文件下发到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预防建设领域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两会”和重大节假日期间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集中抓好专项整治
根据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要求,今年开展了“建设工程安全综合整治”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上半年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建管股、安监站、质监站同志为成员的检查小组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了一次为期三天的“拉网式”的大检查,安监站联合市安监局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了两次为期三天的“拉网式”的大检查,安监站独自进行了四次全市所有在建工程的巡查工作。检查重点是①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是否到位;②施工单位是否对高切坡、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人工挖孔桩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施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专家认证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认证,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公示及备案;③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重点检查外脚手架塔设是否规范,作业层、临边、洞口等防护是否到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台账是否完善;④施工用电是否规范,重点检查是否采用“三相五线制”,用电设备是否实现“一机、一闸、一漏、一保”;⑤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械资料是否到位,起重机械设备是否按要求产权备案及使用登记。
三、全面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
从目前我市的安全水平来看,各工程项目的发展水平是不平衡的,有的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对安全生产还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仍然存在,施工现场的许多安全隐患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落实。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监督手续;二是无明牌施工,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三是外脚手架的脚手板未按要求铺设三层,大横杆只有两根,高度未超主体工作面一道,安全网破损等;三是施工线路铺设混乱,未采用一机一闸一漏保;四是进入主体中安全通道口无安全防护棚;五是临边防护的防护栏杆设置不规范。对于上述问题在短期内我们重点加强整改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求企业单位一把手亲自督促和检查,工程项目部要加大必要的人力和物力,把安全隐患坚决整改到位。
四、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
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或其他明显位置,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挂牌公示,并制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十五日内,将《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监控登记表》报市安监站备案。市安监站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于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在建工程,责令其停工整改,对相关责任主体予以通报。
五、加强和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我市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防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把好准入关;加强对起重机械出租单位的管理,明确安全职责;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市场,加强管理;认真落实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责任,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专项安全管理制度。
六、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金、文明施工措施费制度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管规定。建立完整台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两费使用到位。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扣减文明措施费,并依法进行处罚。严格规范安全验收程序,工程项目施工期间,结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工程分四步进行验收,四个阶段中各阶段验收合格或经整改合格后,安监站将出具安全验收评估报告抄报质监站,同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将按比例返还给施工单位,对于申报创省(市)标化工地、省(市)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返还比例上给予一定的优惠。
七、加强和规范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管理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要求各施工企业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递交我站进行备案,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延期的施工企业,不允许在丰城建筑市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八、对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要求建筑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各在建工程建筑企业在施工工地专门设立一个安全教育培训室,对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培训采取现场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将安全知识同实践紧密结合,既有和日常工程施工密切联系的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指南、法律法规等,又有安全事故实例介绍、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通过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充分了解安全生产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安全生产技能,同时也充分认识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义务,营造了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工作氛围,为工程顺利完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篇二今年,在县建设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通过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和落实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各责任主体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
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回顾
(一)安全监督基本情况
截至12月15日,我站共受理安全监督项目127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项目99个,建筑面积93.2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1.65亿元。已竣工项目105个(包括往年遗留项目),竣工建筑面积92.65万平方米,其中创县安全文明标化工地7个,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3个,省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1个。共出动1870余人次,巡查、检查累计344个建筑工地,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47份,其中停工整改通知书24份,对5家违法违规施工企业依法提出了行政处罚建议。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1、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
今年以来,我站继续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并且始终把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作为站中心工作来抓紧抓好。一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每月均提前制定工作计划,高密度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形成高压态势,如2月份的消防安全检查、3月份的春节后复工暨第一季度安全检查、4月份的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和五一节前安全检查、5月份的“5.19”活动环境卫生整治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以及专项治理等等,促使施工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抓好安全生产。二是改进监督模式,重点监督施工企业的安全行为,同时加强巡查,严格排查施工现场实体安全,及时消除了一批施工安全隐患。三是加大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对5家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四是实施差异化分级管理,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对监管不主动、不到位的企业予以批评,纳入重点监管对象,1-3季度共对11家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实施重点监管。五是建立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标后管理,狠治施工企业挂靠行为,对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力的施工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并根据《宁海县建筑业企业考核暂行办法》(宁建[]号)规定,对施工企业进行信用评分和考核,1-3季度共对35家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进行量化扣分。
2、严格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
根据建设部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实施细则》规定,今年起,我县全面实施建筑起重机械上网备案登记制度。我站按照上级要求,专门落实人员负责,严格把关建筑起重机械的首次产权登记备案、安拆装告知及使用登记备案网上登记工作。截止目前,共对130台起重机械进行了产权登记,建立了起重机械档案;对63台起重机械进行了登记挂牌,其中塔吊11台、施工电梯12台、物料提升机40台。同时积极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状况专项检查,在4月和8月份对全县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状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严禁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在没有检测的情况下投入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用,共检查了71台建筑起重机械,其中塔吊27台、施工电梯19台、物料提升机25台,签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23份,对不符合要求12台塔吊、9台施工电梯、16台物料提升机责令停用,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如及时消除了宁海果蔬市场工程中塔吊基础不满足设计承载力产生倾斜的隐患。
篇三为坚决遏制国庆节期间重(特)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把我区建筑施工项目控制在安全状态,让广大群众过一个安宁祥和的国庆节,按照省安委办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以及××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市20**年国庆、中秋节前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建[20**]106号)文件精神,我局对我区属8个建筑施工工地进行了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此次检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力度,杜绝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成立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领导机构,检查组由山群副局长任组长,建管股股长叶军、质监站站长向丽明、监察队队长肖信道任副组长,成员由建设局质监站、建管股等有关同志组成。
二、 检查范围:在建的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住宅工程,其中住宅工程检查的重点是各类保障性住房。
三、检查内容
(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施工企业和各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及责任落实情况。
(二)深入开展防范重、特大施工事故工作情况。
1、针对第三季度和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检查力度情况;
2、开展专项整治:“防高坠、防坍塌”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专项整治情况;
3、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对查出事故隐患登记造册,专人负责和落实整改情况;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演练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一)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建筑材料、构件、料具要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建筑垃圾也要堆放整齐,但很多的施工工地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建筑垃圾也乱堆,没有设置安全通道,一旦发生事故,建筑工人很难疏散。
(二)部分施工企业未设计安全急救方案,对突发事件措手不及,未能及时进行安全救援。
(三)临时用电:现场电工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范熟悉程度不够,线路敷设不规范,施工现场分电箱漏电保护器没有使用空气开关。
(四)安全管理:企业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监控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出现以包带管现象;项目部现场专职安全员到位率低,施工现场安全交底、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活动等制度落实不够。
(五)施工单位没有按照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汇编中的要求做好安全资料。
(六)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只停留在口头上,未落到实处。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已下发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7份限期整改通知书,各工地整改完毕后,我局检查组又对各工地进行了复查,在复查中我们还要求建筑企业加大对施工工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力度从而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防护意识。
五、今后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
(二)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继续对签订责任状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总之,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也关系到我区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我局一直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冬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能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而确保我区建筑业健康稳定的发展,不断提高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为全面建设和谐××做出新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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