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干部承诺书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态度坚决,不折不扣。
二、承担并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
三、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
四、严禁推诿扯皮和欺上瞒下。
五、严格执行首问首办责任制,让每一位办事的群众感受到党委政府部门服务的热情与高效。
六、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七、不利用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服务对象的钱物。
八、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
九、不接受与公务有关的礼金礼品、不用公-款购买有价证券或请客送礼。
十、恪守8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决不参与黄赌毒等活动。
十一、公道正派,秉公办事,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与民争利。 十二、不违反规定操办家庭成员的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十三、不插手干预正常的工程建设和招投标活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等活动。
十四、严格规范公务活动、社交活动、和个人活动,做到廉洁自律、以身作则。
十五、上班期间不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炒基金,严禁喝酒。 以上承诺,请全办事处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乡镇保密工作承诺书
国-家-安-全高于一切,保密承诺重于泰山。为切实做好我镇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县委保密办相关要求,特签订本承诺书,内容如下:
一、所有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保密工作“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格管理”的原则。
二、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保密工作第一承诺人,全面负责单位保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保密工作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精神以及各项决议。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保密工作组织机构,要结合实际认真执行中心的相关保密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保密工作承诺制和承诺追究制,真正把“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切实做到把保密工作与我镇党务、行政、机房工作一起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
五、结合我镇实际,对涉密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保密培训,要确保宣传教育不留“盲区”和“死角”。
六、依照保密法规,认真做好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介质、涉密载体、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按规定销毁相关有密级及超过保密期限的文件
七、坚持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加大对保密工作防范力度,包括:
(一)不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涉密事项。
(二)不携带涉密载体及文件到无安全保障的场所(包括家中、公共场所、涉外活动场所等)。
(三)在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和销毁涉密载体时严格遵守中心规定,不使用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或使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
(四)涉密计算机应当设置用户口令和屏保口令。
(五)调离岗位的,离岗时主动及时清退涉密文件、资料、移动存储介质等涉密载体,接受单位离职教育,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八、积极配合县保密工作检查,同时要经常性地组织开展保密工作自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本单位失泄密隐患和漏洞。
九、镇对保密工作实行承诺追究制度,对承诺不落实或落实不力而发生失泄密案件的,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承诺人的承诺。
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办公室及承诺人双方各执一份。
板桥镇村干部履职承诺书
本届,本人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作如下履职承诺,请镇党委、镇政府和党员群众监督。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违背政策法规办事,不违反镇村干部管理制度。
二、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对党委政府安排的所有工作,不顶牛、不推诿、不扯皮,严格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保证信息畅通,不出现不接听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电话的现象。
三、自觉遵守村务公开、农村财务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等各项村级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绝不出现违反上述制度现象的发生。
四、自觉维护村“两委”班子团结,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搞拉帮结派,不闹无原则纠纷。
五、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认真及时调处本村内各类矛盾纠纷,遇事不回避、不上交,按规定劝接访并处理上访事件,不参与煽动、组织群众上访。重大事项按《板桥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办理。
六、自觉服从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发展农村产业的决策和安排部署,在落实制种基地过程中,大局意识强,不各行其是,严格服从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群众管理到位,苗头性问题解决及时,不因制种基地落实和制种款兑付等因素而引发集体上访案件。
七、自觉强化勤政为民-意识,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切实为群众谋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办群众烦心的事、反对的事、不满意的事。
八、本人若违犯上述承诺,自愿接受镇党委、镇政府按照《板桥镇履职问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处理。
承诺人: 职务: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监督单位(盖章):中共板桥镇委员会、板桥镇人民政府
黄坛口乡村干部家庭助廉承诺书
“国无廉则不安,家无廉则不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反腐倡廉的重要阵地。为加强茶坪村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家庭成员反腐倡廉意识和能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以家倡廉、以家助廉、以家促廉,我们承诺:
一、强化“家庭助廉”意识。引导家庭成员牢记廉政的本质要求,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正廉明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做到不义之财不取,分外之利勿念。当好拒腐防变的“守门人”,争当“廉内助”,维护家庭和-谐关系,构建幸福美满的家庭。
二、弘扬“勤俭促廉”传统。勤俭持家,不铺张浪费,在家庭生活中不奢华,在婚丧嫁娶等活动中一切从简,摒弃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活动的陋习,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决不让家庭成为腐-败的温床。
三、营造“文化养廉”氛围。以廉教子,以德育人。严格管教子女,不纵容子女搞特殊;通过言传身教,教育子女诚实守信,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帮助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观念,着力建设积极、乐观、向上的家庭文化。
四、培育“勤政倡廉”之风。经常提醒家人“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要时刻提高警惕,保持清正廉洁,当发现家人出现不正确的苗头,应及时用亲情挽回家庭和-谐,用爱意维系家庭幸福。
承诺人:
时 间:
乡镇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社区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牢记为民服务宗旨。维护社区集体和居民利益,推动社区科学发展,促进社区社会和-谐,树立廉政勤政良好形象。特承诺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政策法规,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严格贯彻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
三、不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四、不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者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五、不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使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
六、不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或者违反规定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
七、不在政府拨付或接受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八、不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不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
十、在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
十一、不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欺骗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
十二、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不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十三、不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不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十四、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者纵容、支持他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承 诺 人: 凌文华 何德华 雷耀明 余志平 李子群 吴爱香
201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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