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警系统集中开展执法教育整顿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坚持公正廉洁执法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提高我市公安交警执法公信力,按照省厅交管局的统一部署,从2011年12月起至2012年6月在全市公安交警系统集中开展执法教育整顿活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执法教育整顿活动,深刻汲取山西岚县、盂县等地交警乱罚款问题的教训,重点查处公路“三乱”、收“黑钱”、变相卖牌卖证、徇私舞弊作伪证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全面整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严明组织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廉洁的交警队伍,以执法为民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的开展,永城市交警大队成立集中开展公正廉洁执法杜绝公路“三乱”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常务副局长李飚任组长,交警大队大队长乔峰任常务副组长,教导员聂士亮任副组长,大队其他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导员聂士亮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整顿活动检查督导工作。
三、主要措施及步骤
执法教育整顿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1.开展思想动员。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召开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动员会议,部署落实执法教育整顿工作。通过动员,使每一位民警、交通协管员明确此次执法教育整顿活动的目标、意义、工作措施和要求,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公安部、省厅的要求上来,自觉做到认识到位,态度端正。
2.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入剖析近年来发生的道路执勤执法中乱扣车乱罚款;交通事故处理中违规办案、扣车扣证;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中违规办牌办证和违反“五条禁令”的典型案例,查找原因,汲取教训,进一步增强交通民警规范执法的自觉性。今年年底前,以中队为单位组织一次民警家访,向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家属发一封信,告知执法工作纪律规定和要求,动员家属对民警、交通协管员工作及时提醒和监督。
3.开展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活动。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题的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活动,使广大民警正确认识人民警察的光荣使命与职责,通过学习公安交警队伍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使民警牢固树立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在学习教育阶段期间,每位民警和协管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围绕主题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并对照入党入警誓词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向组织作出公正廉洁承诺,每个单位要结合教育讨论,层层签定公正廉洁执法责任状。
(二)排查问题阶段(2012年1月1日至2月29日)
1.排查重点:一是路面执勤民警执法形象不佳、执法态度不好、用语和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只罚款不消除违法行为、当场收缴罚款、违反罚缴分离制度、罚款不开具票据、扣车扣证不依法制作强制措施凭证等问题;三是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在设置、信息录入、违法处理等环节上不规范的问题;四是交通事故调查取证不规范、事故处理程序不合法、事故认定不公平引起群众投诉信访较多等问题;五是车辆管理和驾驶人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牌办证、窗口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六是交通协管员队伍管理不严的问题,重点是队伍失察失管、监督乏力、交通协管员单独执罚执法等问题。七是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以罚养人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2.排查方式:
一是组织自查自纠。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采取领导和民警自我剖析、单位和部门自查自纠、上级对下级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本系统、本单位领导干部和民警执法执勤突出问题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切实找出找准执法执勤中容易出现的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是梳理信访投诉。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对近年来群众投诉、信访及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各县(市、区)交警大队要在互联网上开通微博、开设专栏、设立信箱,随时接受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对群众举报反映的线索和问题,要认真进行核查,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大走访”活动,通过警营开放、换位体验、发放征求意见信、走访评议等形式,积极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新闻舆论工作者、驾驶人和各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要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举办专题节目,介绍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情况,听取群众对交警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业务培训阶段(2012年3月1日至5月20日)
我市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层层抓好培训工作。
1.组织基层领导干部培训。大队分别组织对大队、中队领导干部进行3至5天的轮训,组织他们重点学习新修订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其主动抓好规范执法的意识。
2.组织法制员培训。大队组织对全体专(兼)职法制员和业务骨干进行一次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案件审核等方面的轮训,对日常办案和执法考评中常见执法问题进行研讨,提高执法监督能力。
3.组织基层民警培训。大队组织对全体路面执勤执法民警进行一次培训,重点培训新颁布实施的《行政强制法》、新修订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和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规定及工作规范,提升民警规范执法的能力。
(四)整改立制阶段(2012年5月21日至6月20日)
我市针对前期排查出的突出问题,逐项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并限期进行整改、不断完善相关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规范道路执勤执法工作。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坚决落实执勤民警不得对机动车驾驶人罚款处罚时收取现金、交通协管员不得以民警名义开具处罚决定书等要求;完善省内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跨省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工作机制,完成交通违法记录跨省转递工作,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记录实施省际转递和处理;推行在高速公路省际交界处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站;加强执法安全防护措施和执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民警执法录音、录像制度。推动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进一步规范道路执勤执法工作。
2.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严格执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交通事故接处警、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事故认定等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家管理制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内部审核制度,强化警务公开,坚决落实错案追究制度,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3.规范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结合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进一步落实《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加强对驾驶人考试、机动车检验工作监管,加大对违规办牌办证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监督长效机制,推进车管所正规化建设。结合创新社会管理活动,进一步推出便民利民措施、拓宽服务渠道,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4.严格交通协管员队伍管理。规范交通协管员招聘录用程序,落实经费待遇,招聘录用交通协管员必须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统一招聘、严格考核,切实把好进人关。理顺和规范交通协管员经费保障渠道,合理确定交通协管员工资福利。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对交通协管员队伍的管理责任,定期分析交通协管员队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完善协管员队伍管理制度。对现有的交通协管员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和培训,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要及时清退。
5.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规定,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交警、交通协管员严重违规搞公路“三乱”、收“黑钱”的,除追究当事人、带班民警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对涉案单位工作考核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6月21日至30日)
交警大队执法监督科负责对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执法教育整顿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是否整改到位,相关制度是否贯彻落实,并认真总结经验,及时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结合工作实际。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结合工作实际,要将执法教育整顿活动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特别要把正在开展的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校车治理以及春运交通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相互促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交警大队执法监督科在活动期间,要经常深入基层一线,对执法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强明查暗访和检查督导工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活动走过场、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突出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整改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强信息报送。交警大队各科、所、队要不断完善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在每个活动阶段结束后3日内,及时向大队上报阶段工作小结,并在2012年6月25日前上报本单位开展执法教育整顿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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